新的消防水规GB50974-2014中,4.3.6条规定了消防水池大于1000m³时要设置成2座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这个怎么理解,怎么操作,和原来的2格应该是不一样的做法,哪位高手能解答一下
新的消防水规GB50974-2014中,4.3.6条规定了消防水池大于1000m³时要设置成2座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这个怎么理解,怎么操作,和原来的2格应该是不一样的做法,哪位高手能解答一下
2楼
2座与2格意思相同,可将大于1000立方的消防水池中间加墙,做成相邻的两个或三个或更多,因为每个不大于500立方(建规),只不过要求每个消防水池分别设进水管、出水管、溢流管、液位显示和控制。这样理解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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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2格就是中间设置一个隔墙(共用中间隔墙),2座就是分成两个独立的消防水池(不共用任何隔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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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新规同一条上也讲了,水池大于500m³时,宜设2格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后面1000m³又来了2座消防水池,感觉要是一样的话,没必要这么写,很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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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zhanghaijun760209 发表于 2014-10-15 09:43 2格就是中间设置一个隔墙(共用中间隔墙),2座就是分成两个独立的消防水池(不共用任何隔墙)。按你得意思做双墙就是满足独立的2座的要求,每座分别设进水管、出水管、溢流管、液位显示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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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不管是两格还是两座都要分别设进水管、出水管、溢流管、液位显示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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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zhanghaijun760209 发表于 2014-10-15 09:43 2格就是中间设置一个隔墙(共用中间隔墙),2座就是分成两个独立的消防水池(不共用任何隔墙)。按国语的理解,两座是一座和另外一座。我想规范编写者初衷是可以用墙隔开的两座或几座。像生活水池不能和消防水池共用墙不同,前者是为防污染,后者是为检修。当然也可照你的理解设计,可能会增加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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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规范强调500立方是宜,1000立方是应。至于格与座区别个人理解大于1000立方很可能2次火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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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给你算一下啊,一类高层(综合楼),室外消防水量按新规是按体积算的大于50000方就40L/S,室内40L/S,地库采用机械库喷淋45L/S,消火栓按3小时火灾延续时间,喷淋按1小时,本工程按新规满足不了两路供水,地下消防水池存储全部室内外消防水量,应该为1026T左右,真遇上了,还真不知道怎么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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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一、参见《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4.3.6(设计规定)消防水池的总蓄水有效容积大于500m3 时,宜设两个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并应设置满足最低有效水位的连通管;但当大于1000m3 时,应设置能独立使用的两座消防水池,每座消防水池应设置独立的出水管,并应设置满足最低有效水位的连通管。
4.3.6(条文说明) 消防水池容量过大时应分成2 个,以便水池检修、清洗时仍能保证消防用水的供给。
二、设计规定中,大于500m3 时,宜设两个消防水池是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大于1000m3 时,应设置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三、能独立使用的两座消防水池是指按现场实际情况,可一池分两格(共用一池壁),也可分两池,每池(格)均能独立使用(分别设进水管、出水管、溢流管、放空管、液位显示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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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zp_ks 发表于 2014-10-16 09:42 给你算一下啊,一类高层(综合楼),室外消防水量按新规是按体积算的大于50000方就40L/S,室内40L/S,地库采 …算大了吧,地下建筑要单独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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