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建立于二十世纪初,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相关法制和管理体系比较健全,在促进工程师执业水平,保障工程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对我国相关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有着很强的参考价值。近期,我们对美国NCEES(National Council of Examiners for Engineering and Surveying,中文名称:“全国工程和测量考官委员会”,以下简称NCEES)及相关管理机构的基础资料进行了收集整理翻译,并以California Board for Professional Engineers, Land Surveyors, and Geologists(加州专业工程师、大地测量师和地质学者管理局,以下简称加州管理局)作为各州管理模式样本进行了研究分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相关背景说明
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各州拥有独立立法权。各州分别制定本州工程师注册法规,并授权州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具体执行。因此在工程师执业资格管理体制上,应主要以参考各州情况为主。NCEES由各州注册管理机构以会员制组织形式组建,协调各州管理工作,统一考试标准,从而促进全国执照统一,便于执照拥有者全国执业。各州普遍认可NCEES组织的全国考试,有些州根据自身情况还有加考。通过考试后的工程师根据各州法律进行注册执业。
二、NCEES基本情况
1、成立背景
NCEES是全国性非盈利组织,其前身是根据1891年加州通过的第一个测量注册法和1907年怀俄明州通过的第一个工程注册法,于1920年在芝加哥成立的CSBEE(the Council of State Boards of Engineering Examiners),当时有7个州参加。历经多次变革,1989年正式更名为NCEES,会员涵盖全部50个州和其他4个行政区,在美国工程和测量专业领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2、管理体制
根据组织章程,NCEES实行“全国委员会”和“区委员会”两级管理体制。其中,“区委员会”是指美国各州、行政区或政治分区依法设立的相关管理机构,负责管理本行政区专业工程执业行为。
除董事会工作外,NCEES通过常设委员会开展日常工作,包括活动咨询(ACCA)、奖励、教育、考试审计、职业工程师考试(EPE)、职业测量师考试(EPS)、考试政策和程序(EPP)、财务、法律实施、区委员会管理(MBA)、提名、统一程序和立法大纲委员会(UPLG)等。常设委员会的结构和成员与其职责对应,委员会组成应体现成员的多样性。
3、工作内容
(1)完善工程和测量执照法律体系,提升这些法律的施行和效力;
(2)统一用于取得工程和测量执照的标准和实践内容;
(3)使各区委员会大体上接受和认可工程和测量执照;
(4)定义和维护国家认可的专业工程师和专业测量师的执业资格;
(5)鉴定和研究国际工程和测量执照取得程序,保持与国际其他执照管理机构的联系;
(6)完善和统一工程和测量执照法律体系的实施和采取纪律措施的标准;
(7)保证工程师和测量师执照的(高品质)价值,因为它与公众的健康、安全和财产息息相关。
三、加州管理局基本情况
1、成立背景
1928年3月,美国加州洛杉矶郡北部的圣弗朗西斯大坝坍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立法机构认为,没有规范的工程项目设计会造成巨大的公众危害。1929年,加州立法机构依法设立了市政工程师局。历经多次变革,2011年1月1日,该局名称更改为“专业工程师、大地测量师和地质学家管理局”,是NCEES的区委员会成员之一。
2、法律依据
加州管理局是依据加州“专业工程师法”、“专业大地测量师法”、“业务和专业条例6700章、8700章”以及相关法律设立的法定政府机构,隶属于消费者事务部。
加州法律规定,为保护生命安全、健康、财产等公众利益,只有取得执照者(特许免除者除外),才允许在土木、电力或设备工程中执业,且只有取得执照者有权使用“咨询工程师”、“专业工程师”或者“注册工程师”等资格名称。
3、人员构成
加州管理局由15名董事组成,包括7名专业董事和8名公众董事。州长直接任命专业董事和6名公众董事,参议员可以任命1名公众董事、州议长可以任命1名公众董事。州长有权撤销任何一名董事的职务。
管理局可以任命执行官并给付工资。
4、相关职能
(1)建立和维护所有注册人员的信息,包括姓名、注册地址、执照类别、号码、颁发和失效日期等。
(2)对除土木、电气和设备工程以外的其他在管理局注册的工程师类别的执业内容做出规定。(注:因土木、电气、设备工程的执业内容在州法律中都有明确规定,管理局没有权限制定或者修改。其他工程类别没有上位法,所以规定其执业内容的权利和职责由管理局承担。)
(3)与其他工程及相关专业的执业管理机构、其他州或国家的专业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建立联系,以建立统一的高标准和实现资格互认。
(4)建立技术咨询委员会,审查、认证各级别的注册、执照、行政管理机构和头衔;评估、调查潜在的违规行为;修正、废除、采纳、修改管理局的规章制度、政策和程序。
(5)必要时可以建立专业工程师审查委员会,审查管理局开展的包括争议性事件在内的一切事务。
四、相关情况分析
NCEES作为美国全国性非盈利组织,协调各区委员会开展工程和测量实践的管理工作,其本身不承担政府管理职能,但区委员会组织多由各州政府机构依法组建,承担着工程师执业资格管理的重要职能。
美国工程师执业资格管理体制有以下两个显著特点:一是“法”制。专业工程师注册、执业、工作责权法定;全国委员会、区委员会(州管理局)设立、职权法定。二是州管理局实行董事会负责与执行官执行并行的管理模式,执行官对董事会负责,有权聘用工作人员完成具体工作,有关工作人员所需经费报董事会审批,由州管理局支付经费。(注:加州管理局经费部分来自加州政府年度财政预算案;根据法律规定管理局也可以对提供的服务收取适当费用,服务内容包括:资格申请费用、执照制作费用、开具证明的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