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项目组成中关于"临时设施"的规定中“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这个“规定范围内”到底应该怎么区分呢?合肥地区有这方面的案例吗?特别是现场道路方面的怎么区分呢?哪些是不包含在工程取费中要求单独计费的呢?
费用项目组成中关于"临时设施"的规定中“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这个“规定范围内”到底应该怎么区分呢?合肥地区有这方面的案例吗?特别是现场道路方面的怎么区分呢?哪些是不包含在工程取费中要求单独计费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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