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心】昆山爆炸事件,不是天灾,是人祸!
电老板
电老板 Lv.11
2014年08月07日 14:19:08
只看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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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xuct
2014年08月08日 11:09:07
12楼
企业里一出火灾爆炸事故,总是先查电气,偶就碰到过。

公司要建油漆库,找偶出电气图,偶反对不出图,领导问理由,偶以没有设计资质为由拒绝了。

后委托正规设计院,装了防爆灯,用了半年,不巧在一天早上(6:40)着火了,还是来查我的电气,说电气短路,但电气源处开关没跳过?后来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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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老板
2014年08月12日 10:02:34
13楼
ccc___ 发表于 2014-8-8 11:09 企业里一出火灾爆炸事故,总是先查电气,偶就碰到过。公司要建油漆库,找偶出电气图,偶反对不出图,领 …那区管您拒绝之后 他们就没要求您再出图吗? 那后来也没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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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yuyao
2014年08月12日 10:32:56
14楼
恶魔的脚印 发表于 2014-8-7 14:41 呵呵,电气防暴设计只和开关灯具有关,你那些个防爆电器去和工艺专业说吧,别一出事就把屎盆子往电气头上扣楼主也是电气人。并没有一出事就把屎盆子往电气头上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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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yuyao
2014年08月12日 10:39:09
15楼
恶魔的脚印 发表于 2014-8-7 14:41 还有,这不是所谓的电气事故,懂?楼主有说是电气事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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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xuct
2014年08月12日 10:50:20
16楼
我爱吃西红柿 发表于 2014-8-12 10:02 那区管您拒绝之后 他们就没要求您再出图吗? 那后来也没问啊让我委托正规设计院出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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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魔的脚印
2014年08月12日 14:18:03
17楼
muyuyao 发表于 2014-8-12 10:32 楼主也是电气人。并没有一出事就把屎盆子往电气头上扣啊!!!他后来修改过帖子了,本来一开始讲的就是电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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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魔的脚印
2014年08月12日 14:18:28
18楼
muyuyao 发表于 2014-8-12 10:39 楼主有说是电气事故吗???!!!一开始明确说了电气事故,后来看到回帖,LZ自己修改了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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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yuyao
2014年08月12日 14:23:06
19楼
2014年8月2日上午7时37分许,江苏昆山市开发区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汽车轮毂抛光车间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爆炸。截至2014年8月6日14:30时,共75人死亡,185人受伤,命悬一线。
2014年8月4日晚,国务院昆山爆炸事故调查组对事故作出判定,并总结出5大原因,认为昆山爆炸事故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责任主体是中荣公司,原因在于企业存在问题和隐患长期没有解决,粉尘浓度超标,遇到火源发生爆炸。爆燃是由爆炸粉尘被引燃引发,这些物质附着性较强,裹在人身上难以甩脱。事故导致大部分人烧伤面积超过90%,伤势最轻的烧伤面积也超过50%,几乎所有人都是深度烧伤。
事故调查组总结出5点事故原因:
1、企业厂房没有按二类危险品场所进行设计和建设,违规双层设计建设生产车间,且建筑间距不够。
2、生产工艺路线过紧过密,2000平方米的车间内布置了29条生产线,300多个工位。
3、除尘设备没有按规定为每个岗位设计独立的吸尘装置,除尘能力不足。
4、车间内所有电器设备没有按防爆要求配置。
5、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不完善、不落实,没有按规定每班按时清理管道积尘,造成粉尘聚集超标;没有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没有按规定配备阻燃、防静电劳保用品;违反劳动法规,超时组织作业。

该5点事故原因中的头4条都与设计和建设有关,可见该工厂在建设之初就埋下了大量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这才是问题关键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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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yuyao
2014年08月12日 14:24:56
20楼
恶魔的脚印 发表于 2014-8-12 14:18 一开始明确说了电气事故,后来看到回帖,LZ自己修改了帖子谢谢!!!事故原因的第四条“4、车间内所有电器设备没有按防爆要求配置”应该与电气设计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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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yuyao
2014年08月12日 14:27:03
21楼
当然,发生如此严重的爆炸事故,企业责任重大。然而安全生产不能仅靠企业“自觉”,必须重视并建立长期有效的安全监管机制,让企业生产始终处于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之下。
作为生产经营主体,企业本身具有逐利性,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很可能减少对安全生产资金和设施的投入。监管部门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规范企业经营,及时发现企业的违法生产行为并对其进行约束和处罚,也才能从源头上降低事故发生的几率,保证劳动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相比于追责,建立有效的监管体系才是防范安全事故的关键。昆山粉尘爆炸事故实际上已敲响了警钟--在多部门综合管理的大环境下,相关职能部门应理顺权责关系,做到权责明确,一旦出问题,可追查到部门以及具体责任人,以此倒逼监管部门把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昆山粉尘爆炸事故已进入调查处理阶段,要按照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严惩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责任人,更要让失职的监管部门感受到切肤之痛,并由此建立起能够有效约束监管者的问责机制,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前车之鉴更应该让大家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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