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体结构设计规范》关于砌体强度设计值的折减系数有以下疑问:1、表3.2.1-4附注1:对独立柱的砌块砌体,应按表中数值乘以0.7。对于此条,施岚青主编的《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应试指南》2013(下册)P735页中段有解释《处理意见》的建议:3.2.1条4款灌孔砌块砌体强度1)仅对其中的f 调整2)对表3.2.1-4注1和2当满足规范第6.2.10条的规定时可不予折减。 施岚青主编的《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应试指南》2013(下册) 书中的例题大部分不考虑调整系数,但也有个别例题乘以该折减系数0.7(如例题6.3.8)。
1、表3.2.1-4附注1:对独立柱的砌块砌体,应按表中数值乘以0.7。
对于此条,施岚青主编的《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应试指南》2013(下册)P735页中段有解释
《处理意见》的建议:
3.2.1条4款灌孔砌块砌体强度
1)仅对其中的f 调整
2)对表3.2.1-4注1和2当满足规范第6.2.10条的规定时可不予折减。
施岚青主编的《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应试指南》2013(下册) 书中的例题大部分不考虑调整系数,但也有个别例题乘以该折减系数0.7(如例题6.3.8)。
对此解释有疑问:规范条文中并没有相关文字说到“满足6.2.10时可以不折减”,为何《处理意见》会有此解释?《处理意见》的全称是什么?如果题目中文字没有提及是否满足6.2.10的要求时,如何判断其是否折减?
2、《规范》3.2.3条第1款:对无筋砌体构件,其截面面积小于0.3m2时,其强度调整系数为γa =0.7+A 。
5.2.1公式:N≤γfA 对于此公式的强度系数f,规范有文字规定“局部受压面积小于0.3时,可不考虑强度调整系数的γa 影响”
而 5.2.4公式:ΨN0 +N≤ηγfA
对于此公式的强度系数f,规范没有明文规定是否考虑强度调整系数的γa 影响,是否按5.2.1公式的文字要求执行?
对于此条,施岚青主编的《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应试指南》2013(下册),书中的例题大部分都考虑乘以该强度调整系数(如P715~717的例题),也有个别例题不考虑该调整系数(如例题6.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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