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改造项目 ,原系统新风负担两个防火分区,虽然规范上对这一条不是强制不允许,但不清楚现在审图都怎么看待这个问题啊,尤其北京消防部门,现在这种系统是否可行啊?
有一改造项目 ,原系统新风负担两个防火分区,虽然规范上对这一条不是强制不允许,但不清楚现在审图都怎么看待这个问题啊,尤其北京消防部门,现在这种系统是否可行啊?
2楼
为什么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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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尽量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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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风管最好不要穿防火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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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应该可以的,看你是怎么个穿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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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我的理解是不行,最多只能穿越,加防火阀,但是不能在两个防火分区都开风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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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穿越前后加70度防火阀,改造项目好多都没办法,审图得看消防队的人怎么样,大体上是他说什么就是什么,要不就走走关系,一般不违规没人较真。还有要注意有没有地方特殊要求。一般把这情况甩给甲方去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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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本帖最后由 果肉妈 于 2015-12-22 09:57 编辑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里是,”9.3.1 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横向宜按防火分区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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