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9.4.5条第4款:井道内敷设的电缆和电线应是阻燃和耐潮湿的,并应使用难燃型电线导管或电线槽保护,严禁使用可燃性材料制成的电线导管或电线槽。以上规范条文要求“井道内敷设的电缆和电线应是阻燃和耐潮湿的”,根据《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1)第3.3.6条 ———在电梯井道内的明敷电缆应采用阻燃型。明敷线路的穿线管、槽应是阻燃的。——
以上规范条文要求“ 井道内敷设的电缆和电线应是阻燃和耐潮湿的”,
根据《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1)第3.3.6条 ——— 在电梯井道内的明敷电缆应采用阻燃型。明敷线路的穿线管、槽应是阻燃的。——
以上规范条文仅规定明下敷的电缆才应采用阻燃型的
各位同行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