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是节能服务行业的主导模式,其实质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有助于推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节能项目的实施。 从2010年开始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共同开展了合同能源管理公司的备案,到目前为止已经备案了五批公司,每批数量不同,合肥瑞纳节能工程有限公司是第三批备案的合同能源管理公司之一。
合同能源管理是节能服务行业的主导模式,其实质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有助于推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节能项目的实施。
从2010年开始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共同开展了合同能源管理公司的备案,到目前为止已经备案了五批公司,每批数量不同,合肥瑞纳节能工程有限公司是第三批备案的合同能源管理公司之一。
从目前形势来看国家正大力推行节能服务行业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如: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财政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需求及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等。
其中,《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中提出了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目标,即到2015年要建立比较完善的节能服务体系,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要进一步壮大,服务能力要进一步增强,服务领域要进一步拓宽,到2015年要使合同能源管理成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不仅在市场上有利于节能服务公司和用能单位双赢,同时也是有利于社会环境的有益商业模式,政府从政策上、资金上对合同能源管理商业模式予以大力扶持,将进一步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