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要求:“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除本规范有具体规定外,对乙、丙、丁类的建筑可不进行地震作用计算”。但实际设计时,许多前辈和审图人员要求,还是要进行地震计算,在PKPM中是否进行地震作用计算时要进行勾选,请问如果不勾选,计算出来的安全吗?
规范要求:“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除本规范有具体规定外,对乙、丙、丁类的建筑可不进行地震作用计算”。但实际设计时,许多前辈和审图人员要求,还是要进行地震计算,在PKPM中是否进行地震作用计算时要进行勾选,请问如果不勾选,计算出来的安全吗?
2楼
我 是 勾选 的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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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甲方技术负责人说不选,选了要增加含钢量,甲方要我们设计人员优化,否则要扣设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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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地震作用不勾选,并不违反规范,但抗震等级这些要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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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群中有审图的老师没有,请帮我解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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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1.0.2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地区的建筑,必须进行抗震设计。
3.1.2 鉴于6度设防的房屋建筑,其地震作用往往不属于结构设计的控制作用,为减少设计计算的工作量,本规范明确,6度设防时,除有明确规定的情况,其抗震设计可仅进行抗震措施的设计而不进行地震作用计算。
也就是,要进行抗震设计,但是是按构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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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可不进行抗震计算的意思是有条件有能力计算时要计算,但不计算不算错误;甲方强制不计算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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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受教了,有时我发现按6度区进行抗震计算,比非抗震计算时,部分梁柱的配筋反而小,是不是风荷载起控制作用比抗震计算出来的内力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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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为了结构安全,6度还是要抗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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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根据高规4.3.1 乙丙类建筑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计算,详细解释可见该条的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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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需要! 但是甲方的想法你又不能不顾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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