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施工电缆进线为三相四线制,不是五芯电缆少了一根接地线,所以施工单位在配电箱处单独打了一根接地体并与配电箱箱体接地端子连接,同时从该接地端子处又引出一根接地线至三级开关箱,所以箱体处出现了两根接地线。像这种做法合理吗还是要五芯电缆作为进线和出线。有无规范明确要求。请告知,谢谢。
该施工电缆进线为三相四线制,不是五芯电缆少了一根接地线,所以施工单位在配电箱处单独打了一根接地体并与配电箱箱体接地端子连接,同时从该接地端子处又引出一根接地线至三级开关箱,所以箱体处出现了两根接地线。像这种做法合理吗还是要五芯电缆作为进线和出线。有无规范明确要求。请告知,谢谢。
32楼
muyuyao 发表于 2013-10-14 10:24 您谦虚了,您很有才,但对建筑施工不了解。楼主原帖原文如下“该施工电缆进线为三相四线制,不是五芯电 …因为本人没有当过一天“专业电气监督员”,所以“对建筑施工不了解”。请原谅。相信全国多一些“专业电气监督员”,少一些政府对市场的干预(譬如临电规范等),就不会出现“正规房建工程设计(规范)中”,所没有的以上乱七八糟的认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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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楼
hzhsj 发表于 2013-10-14 14:20 TT系统中,电机外壳接地并不像你想象那么复杂。电机外壳如果“必须通过来自电源端的PE线接地”那就不是 …不好意思,一时笔误,说好不谈TT的,我却将TN打成TT了,现在已经改正过来了。TT的第二个T的意思正是电机外壳直接接地,且此所接“地”与电源端中性点所接的“地”不是同一个。而TN系统设备外壳所接的还是电源端中性点所接的那个“地”,当然了,必须通过PEN线或PE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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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楼
本帖最后由 muyuyao 于 2013-10-14 16:16 编辑 hzhsj 发表于 2013-10-14 14:41 因为本人没有当过一天“专业电气监督员”,所以“对建筑施工不了解”。请原谅。相信全国多一些“专业电 …建设部要管理施工现场,不借助临电规范显然是行不通的,因为正规房建工程的电气规范用于用电管理人员素质较差、现场环境恶劣的施工现场显然不行,避免不了各种用电安全隐患。不是只有“专业电气监督员”才了解建筑施工现场的,类似楼上老前辈那样的施工、监理人员,包括建设单位的现场甲方代表等,凡是经常出入施工现场的人,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性(露天作业、用电不确定性较大、用电临时性较强、交叉作业普遍、钢管脚手架到处都是、钢结构施工众多等)较大的现实都是有很深认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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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楼
muyuyao 发表于 2013-10-14 16:03 不好意思,一时笔误,说好不谈TT的,我却将TN打成TT了,现在已经改正过来了。TT的第二个T的意思正是电 …笔误在所难免,我也有过。但如果认识上出现误判,那就是指鹿为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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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楼
本帖最后由 hzhsj 于 2013-10-14 18:00 编辑 muyuyao 发表于 2013-10-14 16:14 建设部要管理施工现场,不借助临电规范显然是行不通的,因为正规房建工程的电气规范用于用电管理人员素 …计划经济年代,政府部门“管理”施工现场,靠的多是“临电规范”之类的“红头文件”,动辄以“强规”吓人,显然是行不通的。因为这类“红头文件”大多出自坐办公室的政府职员所编,其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性未必都是有很深认识的。因此我们应该正确对待,并保持清醒认识,不必唯命是从。本人以为,既然已经有了GB50052、GB50054、GB50055、GB50057等这些新的、现行的国家标准,为何还要这些“临电规范”之类的行业“标准”?行标比国标高在哪里?严在哪里?依“法”执行这些谬误百出且过时的“规范”,既避免不了各种用电安全隐患,还极有可能弄巧成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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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楼
hzhsj 发表于 2013-10-14 17:58 计划经济年代,政府部门“管理”施工现场,靠的多是“临电规范”之类的“红头文件”,动辄以“强规”吓人 …JGJ46-2005肯定不是红头文件。我仔细研究过它,可以说是煞费苦心编制而成的。 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分会 上海市建设安全协会 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江苏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 安徽省建设行业安全协会 云南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武汉市城乡安全生产管理站 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烟台市施工安全监督站 辽宁省建设厅 抚顺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徐荣杰 秦春芳 孙锦强 李 印 吴秀丽 顾建生 刘世才 张 明 蒲宇锋 操贤平 边尔伦 王晓波刘少飞 李长凯 白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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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楼
muyuyao 发表于 2013-10-15 21:54 JGJ46-2005肯定不是红头文件。我仔细研究过它,可以说是煞费苦心编制而成的。 本规范参编单位:这么多的会、站、厅,哪个不是政府部门或政府下属的“事业单位”?大凡这种“集体创作”的准“红头文件”,如果背后没有权势在推动,可以说是一文不值。王厚余老先生曾著文批评某《施工验收规范》,竟然把变压器中性点如何接地的要求(本属设计规范)也纳入“验收规范”里,岂不是肥了自己的田、荒了人家的地?请你想象一下:堂堂建设部(现已改为住建部)能靠这些“煞费苦心编制而成的”的红头文件管得住全国数万平方公里的建筑工地的安全问题吗?文件中这么多说错了的话,或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话,叫人如何贯彻?出了问题谁来负责?安全问题本是企业头等的社会责任,是企业必须自觉和自律的事务,靠外部人的包办代替能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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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楼
hzhsj 发表于 2013-10-16 08:35 这么多的会、站、厅,哪个不是政府部门或政府下属的“事业单位”?大凡这种“集体创作”的准“红头文件” …您也太偏激了吧?!只要是政府出的似乎都有问题吗?!宪法还是国家出的呢,你也随便质疑吗?!再说了JGJ46-1988临电规范执行25年来、JGJ46-2005临电规范执行8年来,全国的触电事故大幅度减少,效果明显,可见建设部推出并要求执行的该规范的作用是巨大的,不是任何人都能随便抹杀其功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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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楼
muyuyao 发表于 2013-10-16 11:28 您也太偏激了吧?!只要是政府出的似乎都有问题吗?!行政体制改革的方向是政府只管该管的事,管不了或管不好的事交予社会或市场去管理,避免人浮于事,浪费纳税人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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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楼
muyuyao 发表于 2013-10-16 11:28 您也太偏激了吧?!只要是政府出的似乎都有问题吗?!宪法是全国人大通过的。《临电规范》是原建设部颁布的,能跟宪法相提并论吗?不是人大通过的都不能称之谓“法”,该强制执行吗?“JGJ46-1988临电规范执行25年来、JGJ46-2005临电规范执行8年来,全国的触电事故大幅度减少,效果明显”,你是拍脑袋“统计”出来的,还是想当然得出来的?能多学一点法律知识,相信你的“电气安全”知识一定会更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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