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住宅工程设计及验收已经出现问题,对已出图未验收工程或正在设计的住宅项目,从给排水专业的角度出发,各个专业应注意以下问题:一、室外总图1.建筑红线距住宅地下室或地下车库外墙的距离太小,不利于设置室外各种给排水管道、检查井、水表井、阀门井、水泵接合器、化粪池及电气、暖通、燃气等专业管线。2.为住宅小区服务的各种管线,不得穿越市政道路。即跨越市政道路的住宅小区,应分别设置各种管线及各种泵房。
针对住宅工程设计及验收已经出现问题,对已出图未验收工程或正在设计的住宅项目,从给排水专业的角度出发,各个专业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室外总图
1.建筑红线距住宅地下室或地下车库外墙的距离太小,不利于设置室外各种给排水管道、检查井、水表井、阀门井、水泵接合器、化粪池及电气、暖通、燃气等专业管线。
2.为住宅小区服务的各种管线,不得穿越市政道路。即跨越市政道路的住宅小区,应分别设置各种管线及各种泵房。
二、地下车库
1.若住宅坐落在地下车库的范围内,应根据具体设计情况,与建筑及结构专业商量,并确定车库顶板的覆土深度。覆土深度1.200m,最深处1.200+L×4‰(L:污水管道在车库顶板敷设的长度)。
2.地下车库设计中,水专业应按照结构专业提供的梁布置图,确定喷头的位置。
3.地下车库内消火栓箱尽可能不要设置在车行道上,应布置在柱子边或墙边,消火栓的宽度方向应与车位的长边平行且不影响车位的宽度。
4.车库地漏:地下车库地漏应尽量不应设在汽车经过的位置,以免受到汽车碾压而损坏。
5. 地下车库入口坡道最低处,应设置排水沟,且在排水沟附近设置集水坑。
6. 地下车库内的排水,是设计排水沟还是设计排水管,应与建筑专业及结构专业商定,取决于结构底板的厚度及建筑专业的做法要求。
7. 地下车库内集水坑的设置:位置尽可能靠近外墙,集水坑的间距约为50米。
三、各种泵房
1.地下车库内设置的给水泵房、中水泵房及消防泵房应尽可能靠近外墙,有利于各种管线的进出户。且要求各种泵房不要设置在人防的区域内。给水泵房、中水泵房内需分别设置电气控制室。
2.给水泵房及中水泵房内缓冲水箱:
①外形尺寸:应为500mm的整数倍,且水箱总高度不宜大于3m。
②水箱容积大于30m3时,必须分为容积基本相等的两格,并能独立工作。水箱进出水管布置不应产生水流短路。
3.地下车库内设置的消防泵房与消防水池应设计为一墙之隔,且要求此墙为消防水池的长边。
4.消防水池的净面积: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层高-1.7米),设计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5.给水泵房、中水泵房及消防泵房内,应设置排水沟。
6.报警阀的设置:报警阀可设在消防水泵房内,也可在车库内或商铺内另设报警阀室。湿式系统每个报警阀控制的喷头数不宜超过800个,每个喷头的最大保护面积按10平方米计算,另减去10%的余量,因此每个报警阀控制的面积800×10×(1-10%)=7200平方米。
7.根据若干个工程的总结,水泵的选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给水泵及中水泵:单台水泵的流量不宜大于15 m3/h,宜配套设置小流量水泵。
②消防泵:单台水泵的流量不宜大于20 l/s。
四、室内住宅
1.天津地区在市政供水压力0.20MPa的条件下,住宅的平均层高按照3.0m,经计算,市政管网直接供水只能供至4层。从第5层开始,需要二次供水系统加压供水。
2.在天津住宅的给水及中水系统设计中,5层以上的区域需要进行加压供水。加压供水区域的分区原则可按《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第3.3.5条执行。
一般情况下,每个分区最大负担12层的供水,但根据《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第4.1.3条,则有部分楼层需要设置减压设施。
住宅每个供水分区不需要减压的层数为5层,其余各层应设置减压设施。
3. 室内水暖管道井尺寸,应按照标准尺寸图执行。此图已在理正协同设计系统中的通知公告“给排水009-20121018-住宅水暖管道井标准尺寸图”公开发布。应当注意:一梯五户(含五户)以上的住宅,每层必须设置两处水暖管道井或与水暖专业商定将设置一处的水暖管道井加大尺寸。(当水暖表不上下重叠时可设一处较长管井)。
4.水表的安装要求:
①水表前后的直线段长度:
住宅的分户水表,水表前后宜有不小于300mm的直管段。
②住宅水表的间距:
单排布置水表时其竖向间距不应小于250mm,双排布置水表时排间距及其竖向间距均不宜小于350mm。
③水表安装高度:
水表安装高度距地宜为0.25m~1.40m。
5. 管道井设在休息平台处:
①应在楼梯间休息平台的两侧设置水暖管道井(一大一小),小的水暖管道井应设在休息平台上,即不要设在楼梯踏步上。
②此处结构专业的梁容易与消火栓箱发生矛盾,应引起重视。
6.超过19层(含19层)的住宅,在已经设置一处水暖管道井的基础上,在公共部位的另一处,应考虑设消火栓箱及立管的位置。
7.消防电梯的集水坑:设置消防电梯的住宅,应在消防电梯基坑的附近,设置集水坑。集水坑有效容积应大于2立方米,坑底应比电梯基坑低1.000m:集水坑的面积约为3平方米。
8. 住宅屋顶水箱间的设置:
除了按照常规设计要求外,还应注意以下问题:
①水箱间(特别是增压稳压设备)的下一层,避免是卧室。可布置在客厅或其它公共部位的上部。
②水箱间的增压稳压装置,应采取减振措施,在设计说明中注明。
③建筑专业应做好水箱间的地面防水,避免对下一层住户的影响。
④水箱间地面应比屋顶标高抬高300mm至400mm,应与建筑及结构专业商量确定。
⑤水箱间的地面排水及水箱溢流、泄水,不应排至住户内的排水立管。
⑥住宅小区设有地下车库或商业店铺时,屋顶消防水箱即可统一设置,也可分成两处设置,一处设置为消火栓系统服务,另一处为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服务。
9. 住宅户内给水支管数量:
从管道井的水表后至卫生间的给水支管,对设置两个卫生间的户型,水表后给水支管应分成两根给水支管入户,分别接至两个卫生间内,因为埋在后浇层内管道的外径不宜大于25mm。
10.管径大于DN50的管道,不宜采用PP-R管材。因为管径较大,施工时热熔不充分,接口处容易出现渗漏。
11.按照规范及甲方的要求,若排水管选用塑料管材,应选用降噪声的排水塑料管。现有三种方式可以选择:①选用内螺旋的排水塑料管;②选用安装降噪器的排水塑料管;③选用内外壁之间带有吸音材料的静音排水塑料管。
12.卫生间及厨房给排水立管不应影响门窗开启。
13.若厨房和卫生间的给水及中水支管,甲方要求不安装到位,只预留管道,其位置应靠墙角。
14.厨房:
①厨房洗涤盆不宜设置在窗户下,水龙头可能影响开窗。(有待与建筑专业商量,最终由建筑专业确定。)
②厨房排水支管高度偏高,会影响用户使用粉碎机时接管。
15.卫生间:
①地漏不应设置在台式洗脸盆下,目的是便于使用及清掏。
②排水立管不应布置在与卧室相邻的墙角。超过19层(含19层)的住宅,需另设置1根通气立管,且需与墙面固定。建议立管位置与建筑专业协商并在建筑图纸中标出。
③排水支管应沿墙布置,不应布置在门上方的区域。目的是便于业主装修。
16. 坡屋顶伸顶通气管设置:
别墅、洋房等坡屋顶建筑物伸顶通气管的设置,应沿风道设置或在顶板下转换后沿风道设置,通气帽具体高度可与建筑专业商定。避免在坡屋顶的任意位置设置伸顶通气管。
五、共性的问题
1.选用的标准图集尽可能统一,即统一选用国家标准图或统一选用地方标准图。
2. 给排水设计说明应补充的内容:
当采用生活饮用水替代中水水源时,切换点(阀门井)必须设在小区入口总管处,不允许在建筑物内切换。
3.出图的基本要求:对与给排水专业而言,出图时无论建筑专业图纸的设置如何,轴线的线型应采用DOTE;线型比例为出图比例的10倍;所有的剪力墙及柱子应设置灰度。
4.缩略图:当某层的平面图需用若干张图纸出图时,应在每张平面图中绘制本图所在位置的缩略图。
5.组合图:各个单元各层绘制1:50的给排水平面图,此建筑物的组合图可只绘制首层(或地下室)给排水平面图,只表示给排水进出户管道的数量、管径和定位即可。
6. 平面图中与给排水专业无关的标注,例如建筑详图索引号、结构做法等内容,一律删除。
7. 设计说明的最后一条,应补充如下内容:
图纸中所涉及的有关设备及材料标注,仅表示相应设备及材料的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不用于指定特定的生产单位产品。产品采购过程中,在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标准的前提下,其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不应低于本设计要求,所采用的产品由甲方或承包商按有关程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