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水建管字[2011]234号:发布《江西省农村水利工程定额》 应用范围:本编制规定及相应配套定额是我省水利水电工程系列定额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编制和审批我省农村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的依据,主管部门确定和控制工程建设投资规模、项目法人筹措资金和管理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编制我省农村水利工程标底、投标报价的指导性标准。 本编制规定及相应配套定额适用于江西省新建、扩建、加固改造的农村水利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和农村村镇集中供水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大型灌区≤1.0 m3/s 、中型灌≤0 5.m3 / s 、小型灌区的渠道、渠系建筑物和田间工程等末级渠系工程;农村村镇集中供水工程:供水规模≤10000 t/d 的农村村镇集中供水工程。
应用范围:
本编制规定及相应配套定额是我省水利水电工程系列定额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编制和审批我省农村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的依据,主管部门确定和控制工程建设投资规模、项目法人筹措资金和管理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编制我省农村水利工程标底、投标报价的指导性标准。
本编制规定及相应配套定额适用于江西省新建、扩建、加固改造的农村水利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和农村村镇集中供水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大型灌区≤1.0 m3/s 、中型灌≤0 5.m3 / s 、小型灌区的渠道、渠系建筑物和田间工程等末级渠系工程;农村村镇集中供水工程:供水规模≤10000 t/d 的农村村镇集中供水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