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多层砖混结构和底层框架结构是二种不同结构形式,故在设计中我们通常采用抗震缝进行分隔,但有时由于建筑使用要求下部局部为底层框架故结构分开较为生硬,请问在非抗震和6度区可以采用二种结构形成同一结构单元的方法,同时图纸审查能够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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