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做了一个工业建筑的防雷及接地工程(防雷级别为二级),在我的工程说明中是这样说的:“本装置的防雷接地、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防静电接地共用接地网,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否则增打接地极。”然后图纸送到审图中心,回复意见是: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为4欧姆,而应为1欧姆,违反《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T 16-92》的第12.6.1.3条:机房建筑的防雷装置,应符合本章第12.3.2条及第12.3.7条的要求。当建筑物不是钢筋混凝土结构时,应围绕机房敷设闭合环形接地体,引下线不得少于四组。非钢筋混凝土楼板的地面,应在地面构造内敷设不大于1.5m×1.5m的均压网,与闭合环形接地连成一体。专用接地或直流接地宜采用一点接地,在室内不应与其他接地相连,此时距其他接地装置的地下距离不应小于20m,地上距防雷装置的距离应满足公式2.3.6-1或12.3.6-3的要求。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与防雷接地和保护接地连在一起,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Ω。
本人做了一个工业建筑的防雷及接地工程(防雷级别为二级),在我的工程说明中是这样说的:“本装置的防雷接地、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防静电接地共用接地网,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否则增打接地极。”
然后图纸送到审图中心,回复意见是: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为4欧姆,而应为1欧姆,违反《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T 16-92》的第12.6.1.3条:机房建筑的防雷装置,应符合本章第12.3.2条及第12.3.7条的要求。当建筑物不是钢筋混凝土结构时,应围绕机房敷设闭合环形接地体,引下线不得少于四组。非钢筋混凝土楼板的地面,应在地面构造内敷设不大于1.5m×1.5m的均压网,与闭合环形接地连成一体。专用接地或直流接地宜采用一点接地,在室内不应与其他接地相连,此时距其他接地装置的地下距离不应小于20m,地上距防雷装置的距离应满足公式2.3.6-1或12.3.6-3的要求。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与防雷接地和保护接地连在一起,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Ω。
但是我看了一下这个规范,其并不适用于工业建筑的接地设计,平时我做的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都是要求不大于4欧姆,我参考了很多大院小院(主要是工业设计院,因为我也是做工业电气的)的做法,很多也是要求共用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但是我没有找到哪本规范明确规定这么个数字。如今审图的拿个民建电气标准来卡我,我想反击,但是又找不出具体的规范来回答他,有哪位能告诉我,是否有这方面的规范?具体来说,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到底为多少合适?
先谢了!
12楼
给出1欧姆的兄弟们,请给个条文出处。
第七楼说的应该是问题的所在了,但是在工业中,电气(强电)的地与弱电的地一般都是分开设置的,比如说DCS系统,厂家都要求和电气地是分开的,所以,我觉得审图的人可能是民建审惯了,动不动思维就拐到民建上去,所以一不小心就拿出民用建筑规范来卡这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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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套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 16-92的条文欠妥:
其12.6.1.3所指的机房是12.6.1条的范围;其中所述的第12.3.2条及第12.3.7条等均是“一级防雷建筑物的保护措施”。
12.6.1 微波站、电视台、地面卫星站、广播发射台等通迅枢纽建筑物的防雷,应符合下列规定:(略)
★要求接地不大于1欧姆的规范:(均指共用接地系统)
1、《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50311-2000
11.0.4 综合布线系统采用屏蔽措施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护地线的接地电阻值,单独设置接地体时,不应大于4Ω,采用联合接地体时,不应大于1Ω。
2 采用屏蔽布线系统时,所有屏蔽层应保持连续性。
3 采用屏蔽布线系统时,屏蔽层的配线设备(FD或BD)端必须良好接地,用户(终端设备)端视具体情况宜接地,两端的接地应连接至同一接地体。若接地系统中存在两个不同的接地体时,其接地电位差不应大于1Vr.m.s。
11.0.10 综合布线系统有源设备的正极或外壳,与配线设备的机架应绝缘,并用单独导线引至接地汇流排、与配线设备、电缆屏蔽层等接地,宜采用联合接地方式。
2、《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设计规范》GBJ 79-85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一般工业企业的电信站、有线广播站及站外线路的通信接地设计。
第3.1.4条 符合第2.1.4条规定的总接地排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欧。
第2.1.4条 电信站的通信接地不宜与房屋建筑避雷接地互通。当房屋建筑避雷接地利用房屋结构的金属构件作为泄流引下线时,通信接地应与房屋建筑避雷接地以及工频交流供电系统的接地在总接地排处连接在一起。
3、国家标准设计图集02D501-2《等电位联结》(此图集目前不在手头,请先自行查阅;再看一下99D501-1)
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
2002年强制性条文:
第6.1.4条 在工程的设计阶段不知道信息系统的规模和具体位置的情况下,若预计将来会有信息系统,应在设计时将建筑物的金属支撑物、金属框架或钢筋混凝土的钢筋等自然构件、金属管道、配电的保护接地系统等与防雷装置组成一个共用接地系统,并应在一些合适的地方预埋等电位连接板。
★非强制要求接地为1欧姆的规范:(但其最小值若以上述规范的要求仍是不大于1欧姆)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04
5.2.5 防雷接地与交流工作接地、直流工作接地、安全保护接地共用一组接地装置时,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按接入设备中要求的最小值确定。
条文说明:
5.2.5 共用接地系统是由接地装置和等电位连接网络组成。接地装置是由自然接地体和人工接地体组成。采用共用接地系统的目的是达到均压、等电位以减小各种接地设备间、不同系统之间的电位差。其接地电阻因采取了等电位连接措施,所以按接入设备中要求的最小值确定。没有必要规定共用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要小于1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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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小心,PE和COM地是两回事!如果遇到反击,则一般是COM地反击,则DCS接口就坏了!包括4-20mA和PLC及本安系统[本质安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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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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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上楼是全宇辰全工吧?对于你的说法,我还是有些不明白,按照你的说法,工业DCS弱电系统的接地独立的话,岂不是很容易遭到电气地的反击?那为何强弱电不共同接地?
再者,我以上说明的是电气的共同接地,而非强弱电的共同接地,电气(强电)的共用接地装置也必须达到1欧姆吗?如果这样,很多地方土地的电阻率特别高,比方说在满是岩石的山上,那这么小的接地电阻值又如何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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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解决反击的办法是安装全模类SPD,共地肯定增加反击概率[原则定义]!反击概率与接地电阻大小无关[前提等电位保护].您好象有点钻到某个误区了.-----全宇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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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应该先把几个概念区分定义,然后才能讨论,我觉得混在一起不好讲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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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共地的主要目的是减少\尽量[理想是消灭]多地之间的电位差,与设备是否遭雷击没有什么关系!防雷保护如果做到精华就与接地电阻原则上没有关系[接地阻值],我经常设计的防雷系统可以运行在20-30欧姆的接地网上,安然无恙----就是这个道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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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这么复杂,现在糊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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