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国外小水电发展情况与发展道路及与我国的异同
zjg728
zjg728 Lv.9
2007年08月05日 18:27:47
来自于机电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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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规模与速度的巨大差别 近20年来,由于国际社会对小水电发展的大力倡导和鼓励,许多国家对小水电建设也都很重视,有的还制订了宏伟的规划和一系列激励政策。过去,我们和国内许多业内人士一样,误以为这20多年来,国际小水电必定也和我国相似有了很大的发展。但近年来,根据我们深入仔细的搜索各国的基本情况及其发展道路,以及历年国际小水电培训班上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小水电官员和技术人员的反馈(通过其国家报告)和交流,感到必须重新认识小水电在国外发展的实际情况。

1 规模与速度的巨大差别

近20年来,由于国际社会对小水电发展的大力倡导和鼓励,许多国家对小水电建设也都很重视,有的还制订了宏伟的规划和一系列激励政策。过去,我们和国内许多业内人士一样,误以为这20多年来,国际小水电必定也和我国相似有了很大的发展。但近年来,根据我们深入仔细的搜索各国的基本情况及其发展道路,以及历年国际小水电培训班上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小水电官员和技术人员的反馈(通过其国家报告)和交流,感到必须重新认识小水电在国外发展的实际情况。

(1)国外小水电发展的规模

根据最新的资料,近20年来国外小水电发展十分有限,除少数发达国家外,迄今规模很小,不成气候。

——全世界小水电在运行的总装机容量超过10万kW的国家仅27个,其中发展中国家仅7个(中国、巴西、印度、墨西哥、土耳其、巴基斯坦、哥伦比亚)。而且除中国、巴西外,其余5个国家也都不超过100万kW。当然,在20个发达国家中,近10个国家都超过或接近100万kW,但多数电站已运行30~60年以上,大多不是近20年建立的。这个事实说明近20年来,尽管国际社会大力倡导,宏观形势对作为可再生能源的小水电很有利,但实际上,无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新建的小水电站数量不多,容量也不大。

——世界小水电资源是丰富的。小于10MW的小水电可开发资源大致为1.2~1.4亿kW。目前已开发的大致为3700万kW左右(各种统计源有较大出入),约占可开发资源26%~30%。中国小水电资源按小于25MW的口径约为7000万kW(小于10MW的统计数难找),即占世界一半左右。世界现有小水电装机容量除中国的2,626万kW外(还是按<50MW),27个超10万kW的国家总计约2,300万kW,因口径不同,不能与中国直接相加,但可以看出,其余所有发展中国家的小水电总装机应是很小的数,大致只有1~2百万kW左右。

——有的发展中国家,20年小水电发展计划不小,但实际建成并投入运行的差距甚大。如印度2004年已经和正在查勘的小水电站址有4,096处,总计可装机容量约为1,007万kW(<25MW),其中已选定站址3,349处,总计可装机容量约为285万kW。根据其国家计划,到2001年小水电总装机应达到140.6万kW。但据常驻印度的国际水电咨询专家2002年11月的报告,全国实际建成运行的小水电站总装机仍仅为40万kW左右(<25MW)。菲律宾20多年来对小水电发展也很积极,计划发展30万kW装机。但到2001年建成运行的仍仅7万多kW,(实际可能还小于这个数)。其他多数发展中国家情况类似。

——小水电的地位问题。我国小水电在整个水电和电力工业中均占相当比重(40%与7%左右),在农村电气化和农村经济发展中,也都占有重要地位。与此成鲜明对照的是,在发展中国家,迄今为止小水电的地位仍是微不足道的,小水电在整个水电和电力工业中的比重,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数仅为1%~3%与百分之零点几。不仅如此,许多农村通电率较高的发展中国家,主要都不是靠小水电供电的。有的发展中国家近20年来经济增长率均不低(一般在4%~5%,个别更高),但快速增长的经济并未带来相应小水电快速发展。反过来说,小水电对地方经济的发展更是无足轻重的,这和中国的情况又是极大的反差。有人建议发展中国家要“发展以小水电为动力的农村经济”,这是脱离实际的美好愿望。更值得深思的是,在国际大力倡导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宏观形势下,向来被认为技术不成熟,经济性不如小水电的风力发电倒是实实在在地得到了快速发展。最新资料表明,发达国家如德国、美国、西班牙2003年风电累计装机已分别达到1460万kW、630万kW和620万kW;发展中国家的印度2003年一年新增风电40余万kW,使其累计装机达到210万kW,均大大超过小水电20年的发展。当我们不少人还陶醉在“小水电是最成熟的、最经济可行的可再生能源”的老概念的时候,风起云涌的可再生能源后起之秀大发展的实际形势已经敲响了“处盛思衰”的警钟,迫使我们重新认识新情况,考虑新问题了。(以上详细的数据请参看《小水电》2004年第6期)。

上述现实情况还提醒我们深入考虑一个问题,即在如此有利的国际宏观背景下以及相当活跃热烈的舆论导向下,小水电在多数发展中国家(也包括发达国家)为什么得不到相应的快速发展?我国小水电快速、巨大的发展对国际社会究竟有多大的推动作用?究竟什么是阻碍小水电发展的关键因素?

2 体制的根本差异

国外小水电管理体制与我国有着根本差异。几乎所有发展中国家的小水电开发是由中央一级有关机构(如国家电力公司等)直接管理的。这和我国小水电开发管理由地方政府为主、分散管理的体制大不相同。特别是我国20年来建成的600多个以小水电为主的农村电气化县,这在世界上更是独一无二的。我国小水电从单站发电到建设县电网甚至地区电网,并制订了小水电与国家电网并网的办法,以及保留小水电自供区等规定。目前小水电已经形成为独立的产业和行业。对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而言,目前尚未发现有建立小水电地方电网的。多数是孤立运行,少数直接联入国家电网,谈不上自己供电区。个别国家如印度一些大邦(相当于省)也有由邦电力局负责开发管理小水电的,但据了解,邦电力局一般不重视小水电,因此基本还是由联邦政府(即中央政府)的非常规能源部直接领导并推动小水电发展的。2000年的资料,印度农村常住人口的电气化率已达87%,都是以大电网延伸为主实现的。当然国情不同,目前还很难断言这种差异对小水电的发展究竟有多大影响。

从所有制方面看,倒有一些相似之处。发展中国家虽然大多处于市场经济体制下,但其小水电也和电力工业一样,基本上都是以国家领导、国有制为主体。在世界普遍进行电力体制改革的形势下,许多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亚太地区)大致倡导采取过渡办法,即从政府计划与管理转到政府协调下的自我持续发展的农村能源市场,或称之谓“政府授权、市场为本”的方针。这和我国小水电由原计划经济体制向发挥市场作用转变但仍保留政府导向作用,似有殊途同归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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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g728
2007年08月05日 18:28:21
2楼
3 激励政策的相似与区别

我们的研究显示,多数发展中国家的小水电激励政策与我国大同小异。特别是税收优惠政策,相似之处较多。在鼓励小水电上网、制订保护电价或政府补贴等方面也有一些相同规定。但小水电保留自己的供电区可能是我国独有的,这是否我们小水电发展快而多的重要原因之一,值得我们认真总结。
既然计划目标不小,激励政策不少,为什么多数发展中国家小水电发展缓慢或达不到预定目标?我们初步推断,可能有几个问题值得进一步论证:

(1)自身竞争力不强。在国外全面市场经济背景下,小水电与传统能源竞争明显处于弱势。优惠政策力度不够而不广,难以凑效。

(2)小水电社会效益、宏观经济效益和较小的生态影响由于目前量化计算问题没有解决,对投资人(包括公方、私方)不带来直接效益。我国小水电的大发展过去长期以来实际上是以社会效益和宏观经济效益为主要推动力的。小水电建设大多在县直接领导下进行的。我们的总结都是以县为基础,强调小水电促进全县GDP的增长,财政收入和税收的增长等等,这是“政府效益”也是“政绩效益”。其政治背景是中央政府把小水电列为农村电气化的重要电源,而农村电气化又被纳入国家解决“三农”问题的大政策和整套策略之中。对其他发展中国家说,小水电的发展还停留在小规模,个别项目的水平,对促进地方经济的作用可说是微不足道的(往往只能影响一个村、镇),投资人不会过多考虑其项目的宏观社会、经济效益。如果微观效益不好,投资人的积极性是不会高的。

(3)发展中国家能对小水电投资的额度是极少的,他们往往依靠国际金融机构,所能获得也很少,且条件苛刻,不仅对前期工作要求过高,且对用途限制也严。如泰国农村电气化主要依靠美国国际开发署(USAID)资助,从20世纪70年代迄今已完成了99%的村通电率。但美国为了其自身的利益,着力扶持泰国的几个大电力公司,所以农村电气化主要是由国家电网延伸来实现的。

其他政策因素还可列举一些。但在诸多政策影响中,究竞什么是主要因素或核心因素?从我们研究的结果看,关键在于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视。如中国中央政府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国工作的重中之重,并把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关键问题之一。而农村水电又被列为农村重要的中小型基础设施。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农业和农村工作究竟摆在什么位置,不敢妄言,但从已有的资料推断,似乎并没有真正“高度重视”。至于农村电气化对农村发展的重要性,多数国家也都重视,但由于种种原因,几乎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农村电气化都不是主要依靠发展小水电来进行的。有的国际组织认为发展中国家已经在“发展以小水电为动力的农村经济”,这是脱离实际的推断。我们感到,促进发展中国家小水电发展,仅仅出台一些一般性的激励政策,其效果十分有限。国际组织和国际舆论的一般性宣言、号召和鼓动,20年来确实不少,但实践证明,收效也不明显。关于中国经验的介绍和交流,我们有一个深刻的体会,即每当我们对国外同行介绍中国的小水电“三自政策”,“以电养电”,“小水电供电区”,以及农村电气化县及发展……等等政策时,通常反映都不是十分热烈和亲切的,一般只是赞扬、钦佩、羡慕而已,但和他们无关,更无法“学习”。他们最关心的是资金如何获得,电价如何确定等具体问题。

看来,在市场经济逐步扩大,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大环境下,我国小水电工作者有必要在总结我们过去经验的同时,跳出计划经济的老概念和潜在影响,结合发展中国家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研究全面持续发展的战略,不仅本国适用,而且可供国际参考。

4 资金来源的异同

我国小水电大发展的一条重要经验是多渠道筹集资金,一般说法是中央投入仅6%左右,银行贷款约为45%,地方政府自筹30%左右,“以电养电”政策筹集4%左右,其他多种来源15%。许多发展中国家同行对此感到困惑不解。他们的主要难点是银行贷款无法获得,地方自筹很难办到。例如,菲律宾国家发展银行可以较低的发展利息从国际金融机构贷到款,但却以商业利息转贷给小水电开发商,而且还要求全额质押。商业银行一般对水电项目贷款不积极。至于地方一般不负责小水电发展,故谈不上自筹。
至于私企投资小水电,我国近年来风起云涌。浙江省1994~2002年8年间新建小水电总装机105.8万kW,投入资金110亿元,其中70%是私企资本。广东、湖南等省也类似。我国私企投资热的背景是近年的“电荒”,有些地方上网电价可达0.5元/kW·h,利润较为可靠。但2003年以来,在国家经济实行调控政策的背景下,银行贷款大幅收缩,许多投资小水电的民营企业陷入困境。

发展中国家私人资本开发小水电的情况,上世纪80年代以来,曾有一段鼓动高潮,但是近年来出现了明显的“退坡”,国际业内人士已经提出一些建议,是否能在短期内得到解决还有待观察。(详情请参阅《小水电》2004年第3期)。

我国虽然私人投资开发小水电发展迅猛,但从全国来说,小水电装机容量的66.6%仍为国有经济。印度近年虽也大力鼓励私企投资水电,但到2002年,水电装机中,97.8%为公有经济。

如前所述。多数发展中国家小水电建设对国际金融机构的依赖程度很高。即便如此,国际机构资助的项目也仅为小规模,且进度缓慢,效率不高。如印度开展国际合作与资助是比较活跃而成功的。他们与联合国UNDP/GEF合作,在1994年建立了一个发展小水电的大项目“山区水电项目”,规划选出了小于3MW的电站3350处,总装机可达285万kW,以及3~15MW的电站662处,合计可装机552万kW。作为第一期,先选出了20个小于2MW示范电站。投资1500万美元,于1995年开工建设,原计划30个月完工,但到2000年底说还要延后1年,目前是否已投产还未见报道。这批项目投产超不过4万kW,建设期6年以上。这是发展中国家小水电发展缓慢的一个缩影。

发展中国家如何摆脱这些阴影,可能不是一般号召所能解决。20多年来,许多国际机构、国际会议多少次呼吁国际金融机构加大对发展中国家小水电开发的投入并放宽要求等等,但效果很不明显。最近,还有国际会议“号召各国政府将小水电开发作为政府在农村的一项基本职责”,不知能否起到实质性作用。

如果没有实质性的推动,小水电在发展中国家的大发展可能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望。

5 小水电发展的动力推敲

中国小水电发展迅猛,推动其发展的动力是什么?理论上可否说是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例如,促进地方工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加了当地人民的收入,加强了农业现代化,减缓了农村人口外流,提高了农民文化生活水平,创造了更多就业机会,发展了旅游业以及积极的环保效应等等。这些都是宏观的效益,受益者是全社会和政府。对具体电站说,不同阶段的经济效益是大不一样的。已有的总结表明:大致70年代以前建的电站可以微利,80年代以后建的电站有许多是无利的,2000年以来,情况有所好转。近年来“电荒”救活了一大批难以生存的小水电站。不管怎么说,小水电始终是以高速度在发展。年平均新增容量,50年代为1.5万kW,60年代约为6万kW,70年代约为60万kW,80年代约为70万kW,90年代达到120万kW。2000年以来,年投产小水电装机超过300万kW。可以说一年新增装机就大大超过所有发展中国家小水电总装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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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g728
2007年08月05日 18:29:00
3楼
多年来,小水电业内流传的一句话“山区想要变,先修小水电”。说明中国小水电发展的动力来自地方经济发展,来自政府,来自领导层。地方的社会经济发展了,给农民以经济实惠,得到了农民的支持。但在许多发展中国家,情况似乎不一样。虽然政府也号召,鼓励发展小水电,但主要是通过市场经济来推动。少量的小水电建设对地方经济发展影响极小。而地方工业也没有相应的投入和发展,使小水电的销路不旺,反过来又阻碍了小水电的发展。从理论上讲,宏观效益可以促进农民收入增加,但实际运作却是很困难的。例如,近1~2年,杭州西湖风景区实行免费游览,每年损失几千万元的门票收入。但来杭州旅游的游客却多了许多,住宿、购物、交通、饮食相应增加了十几亿元。两者相抵,总的是盈了许多。从理论上,这个很好理解。但全社会统一算帐,必须是政府统一协调、调配,景区的亏损才能抵偿,否则景区的投资者是不干的。小水电站即使亏了,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了,算总帐,可能是有利,但条件是电站和地方经济需有统一调配、补偿。在国有经济体制下,我国小水电可以大发展,而一些发展中国家电站亏了,无法从地方经济发展中得到补偿,所以投资者就不会积极投入建设发展小水电了。到目前为止,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小水电项目仍然局限于向当地农民照明供电。而接线费和电费较高,许多农民装不起,又阻碍了进一步发展。国际学者也都认为要发展“生产性”用电,才能增加小水电效益,但恰恰是“生产性”的地方工业也缺少资金投入。(详细资料请参看《小水电》2004年第4期拙作)。我国小水电的效益、总结都是以县、乡、镇为基础来统计和分析的,但国外的常用方式往往是以单个电站或一小片电力用户为基础来进行的,我们必须认清这个重大差别,才能进一步推敲究竟如何宣传和交流我国的经验,推动发展中国家加速小水电发展。

6 对技术与设备的需求和依据有所不同

(1)多数发展中国家发展小水电迄今仍以依靠西方技术,依靠进口为主。近20多年来,通过南南合作以及国际贸易的增强,我国小水电技术和设备出口到一些发展中国家,有所发展,但仍只处于次要地位。

(2)发展中国家的小水电设备仍以小小型和微型为主,而我国目前小水电越搞越大,小于100kW的机组除大批量外,愿生产的厂很少,使我们坐失许多订货良机。

(3)不少发展中国家由于依靠西方技术和西方咨询专家,对小型水轮机性能均按西方标准,要求很高,不仅效率、气蚀性能要求高,而且型式也往往超出我国常用设备,如直径2m以下的水轮机要求订购贯流转桨式(对此我国只能生产贯流定桨式),水头10m以上仍要用转桨轴伸贯流式,150kW以下常常要用双击式机组等等,我们制造厂一般不能满足要求。在经济全球化,小水电国际市场竞争激烈的背景下,我国巨大的小水电建设背景并没有使我们在国际市场处于优势地位。国内缺乏统一的小水电出口设备技术研究机构,一般制造厂家在当前国内市场爆满的形势下,对出口要求的研究并无兴趣,这个问题应当引起水利主管部门和制造主管部门的重视,加强研究,予以改进。

7 中国小水电发展的经验是否已经在发展中国家普遍推广?或广泛交流?

中国小水电发展的成就似乎是个奇迹,可说得到了世界的公认和钦佩。但我们的经验是否在国际上广泛交流或普遍推广?通过近20年的各种国际会议、培训、发表消息和文章等等活动,交流是广泛的了,但笔者感到对交流的反映似乎并不实在,或可以说没有“共鸣”。在国外的各种论坛上,说我国小水电成就的不少,但引用我们经验的语言较少看到。至于推广,不仅没有普遍,即使“有所推广”,范围也很小。不仅软件方面,如方针、政策等,即从技术角度,除了我国政府资助、由中国设计、提供设备的项目,是“中国模式”以外,国外小水电项目,多数仍是西方模式,在发展中国家自己建设的项目或国际机构资助的项目中,很难看到有“中国模式”的。为什么会这样?正如本文前面所述,原因可能有几点:

(1)我们总结的经验多半从我国小水电体制来说,国外无从学起。讲效益,多数是宏观社会、经济及环境效益,较少从市场经济为基础,分析如何提高小水电自身竞争力,降低建设与运行成本,如何与传统电力系统竞争等等。如我们常说“农村水电是增加农民收入最有效的途径之一”,他们往往无法理解。再如小水电代燃料在我国开始推广,我们的报道多半是环境效益如何显著,农民用电烧饭烧水又干净、又省钱。但国外问我们最主要的问题却是农民用电价格如何能降到0.2元/kW·h以下。国家(或地方政府)补贴、资金哪里来,他们对此也无法理解。他们也有许多项目待开发,就是缺乏资金,无法进行,更无法让农民用廉价的电力烧饭。

(2)从资金筹集的经验说,我国常说的是“地方自筹”、“群众自筹”,概念比较含糊,较少具体化,如地方政府的资金来源,农民群众如何集资等等,国外同行也常感困惑。有些国家在发展农村电气化方面有组织农村电力合作社的经验,但主要集资用于配电、用电方面,而不是电源建设。他们在取得国际金融机构的资助方面较有经验,但却很难,而我们小水电建设似乎很少使用过国际资助。总之。这方面背景差距是比较大的,因此,经验交流的有效性就成了问题。

(3)从发展规模看,我国小水电已发展到建立小水电为主的农村电气化县,地方电网,甚至建设一批10万kW级的县,一批百万kW级的小水电基地等等。绝大多数的发展中国家还只是发展数十kW、数百kW的小项目为主,这个计量级的差距太大,很多经验,无从共鸣。

(4)从纯技术角度看,多年来,我国的经验是有所推广的,但从我们接触的情况看,发展中国家在小水电建设中,除少数由我国协助的以外,多半仍是依赖西方发达国家的专家、技术和设备,以致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我国已有几十种小水电规程规范,遗憾的是,至今没有一份译成外文,也未认真研究如何与国际规范接轨(包括双向学习、互补互改)因此,在国际上,“中国经验”并未落实到技术规程、规范。而这些恰恰是技术经验的精华。

(5)如本文第6节所说,一些发展中国家原来对进口我国小水电设备抱有较大希望,但从多年情况来看,在公开招标的情况下,我国小水电设备性能不如西方,品种不全。原有价格优势,近年来也在退坡。国内制造业对此似有随波逐流,自生自灭的现象。你的体制等软件无法学习,如果硬件影响也越来越小,则我们的经验就很难实际交流了。

从上述技术问题的角度看,可以认为我国小水电的巨大发展只能说是达到了“小水电大国”的水平,而离“小水电强国”则还有很大距离。

(6)可再生能源中,风电已急起直追,有的发展中国家已紧追发达国家,快速发展风电。小水电如何乘国际青睐可再生能源之势,借鉴风电发展经验,充实提高小水电发展方针,是我们保持小水电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途径,如能抓紧研究,不仅能更好地进行国际交流,互相学习,还可进一步充实提高我们小水电发展的经验。

荷兰的一位农村电气化专家在他2001年出版的一本“农村电气化”大著作中有一句名言: “如果你不使别人知道你所知道的,你的知识简直无足轻重。”(Your knowledge counts for little unless other people know what you know)我们借用这句话,把我们知道的情况告诉大家。但现在研究的深度,还只能提出问题。而解决问题的办法,恐怕只能留待下一步专题研究来进一步探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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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hx01234567
2008年01月18日 03:42:10
4楼
如果你不使别人知道你所知道的,你的知识简直无足轻重。说的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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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thylu
2008年02月15日 16:52:24
5楼
正需要这样的资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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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ndern
2008年02月19日 13:26:00
6楼
这篇文章 貌似以前看过,两年前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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