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内蒙古晶阳能源有限公司一期:工程:工艺优化项目变压器(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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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20日 0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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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内蒙古晶阳能源有限公司一期:工程:工艺优化项目变压器(招标)(招标)编号:GDDL-FDZB-2012-144 开标时间:2012-12-06所属行业:能源化工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内蒙古国电内蒙古晶阳能源有限公司一期:工程:工艺优化项目变压器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具备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 (招标)人:国电内蒙古晶阳能源有限公司

国电内蒙古晶阳能源有限公司一期:工程:工艺优化项目变压器(招标)
(招标)编号:GDDL-FDZB-2012-144
开标时间:2012-12-06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内蒙古
国电内蒙古晶阳能源有限公司一期:工程:工艺优化项目变压器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

具备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 (招标)人:国电内蒙古晶阳能源有限公司
三、 本(招标):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国电内蒙古晶阳能源有限公司一期:工程:工艺优化项目
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
:工程:规模:年产3000吨多晶硅
:工程:性质:新建
四、 (招标)范围:
变压器(第二批)4套;
供货期为2个月
具体供货范围以技术(招标)文件为准。
五、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5.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及其他组织,近三年(2009、2010、2011年)

财务状况良好。(应出具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提供复印件加盖

公章。如无2011年可提供2008-2010年。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制公司或

同属一个母公司的两个及以上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的物的(招标)中同时

投标;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的公司包括其

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被代理的制造厂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该制造厂不得

再单独投标或参加联合体投标,必须符合合格制造厂的所有要求。
5.2具有良好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5.3投标人或制造商近三年内须完成3个以上(含3个)国内类似:工程:项目。近三年(2009、

2010、2011年)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并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

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业绩另有要求,以本条为准。
如果投标人采用专利技术或引进先进技术或境外企业的技术支持/项目合作方式,其境内、

外厂公行的印刷品中的业绩的文字说明和:工程:的影视图片资料同等有效。
5.4投标人是唯一指定的代理商,制造厂必须向代理商出具唯一的销售代理授权书,
授权书须包含向投标人保证投标本项目的标的物的性能、质量和交货期,并向(招标)人承诺承

担标的物的性能、质量和交货期的连带责任,该制造厂必须满足合格制造厂的所有要求。
如果投标人是公司的售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和履行民事责任能力,只许其中之一的企

业法人参加投标。此时售销公司实为唯一指定的代理商,按对唯一指定的代理商的规定,递

交投标文件。
5.5投标人和/或合作方在专业技术、加工设备、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设计、制

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
5.6投标人和/或合作方须具有完善的ISO-9001(2008版)系列的质量保证和环保体系及其相应

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5.7投标人和/或合作方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性能和质量的要求,必须提供标的物的性

能保证值和/或带星号(“☆”)的技术参数(若有)的技术支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

的型式试验报告和/或鉴定报告和/或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等),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

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5.8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5.9标的物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分包、转让,投标人的分包商(低价的小部件除外)须是

经评委会确认同一挡次。同一技术水平和?量标准制造商并不得再分包和转让,分包商须具

有己向二个:工程:及以上相同或相似的标的物,提供相同或相似设备、部件、辅助装置,并成

功商业运行三年及以上的业绩,投标人的分包商须具有完善的ISO-9001(2008版)系列的质量

保证体系及认证证书。
5.10投标人和/或合作方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上一年度不得有年度?损,没有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5.11投标人和/或合作方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

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项目类似的重大质量、

安全事故。投标人和/或合作方没有被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

有在投标中违背本章第9款的规定和履约中(特别在中国国电集团内项目)的不良商业信誉行

为。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企业近五年无经济诉讼。
5.12 具有相应的Ⅲ类压力容器制造资质,其他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 万元人民币。
5.13 相应设备、系统及配套装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设计标准或国际标准。
5.14 对本系统(标的)无知识产权纠纷证明。
5.15 保证其产品在当地电网及当地环境管理部门的使用许可。
六、报名及发售标书,经确认后,参与项目报名、购买标书、下载(招标)文件、投标。
七、(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时间:
自2012年11月15日起5个工作日,每天9:00-11:00,13:30-17:00(北京时间)。
八、(招标)文件价格本次(招标)提供电子版供投标人下载,请完成网站报名后,到相关公告下购

买标书。
(招标)文件售价: 1000元(售出不退)
九、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 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

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如投标截止日期有变更,(招标)人将提前五天通知,请以最终通知的截止

日期为准。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2年12月6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二、开标地点:北京
◆项目联系人: 李凡
电 话:010-52425996
手 机:13810210710
传 真:010-69702913
邮 箱: dcjy2006@163.com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鼓楼西街18号
邮 编:10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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