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层的二类高层,底层为商铺,每一间的面积不超过300平方,但是作为商业营业用房,这种情况的商铺要不要做喷淋呀?
18层的二类高层,底层为商铺,每一间的面积不超过300平方,但是作为商业营业用房,这种情况的商铺要不要做喷淋呀?
12楼
我觉得很疑惑,高规对应的解释条文中写到“据调查,有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但是高规的条
文中又没有强调是公共建筑,而是说二类高层建筑的公共活动用房,这种小商铺算公共用房的话,
那就肯定是要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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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根据《高规》条文说明,应该设置喷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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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商业网点的概念高规上虽然没提并不代表没有啊。
我觉得不用设。
小商铺也能称为商业营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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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当然要设置喷淋系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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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肯定要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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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必须设置的,另外不要把防火分区理解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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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必须设置的,另外不要把防火分区理解错" 这和防火分区还有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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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一定要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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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要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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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这是广东建工院的院内规定
:
一,三层及以上的建筑要设消防栓。;
二,底层商店要设喷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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