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规》中对剪力墙约束边缘构件的规定中(表7.2.16注3)有这样一条,翼墙长度小于其厚度的3倍时视为无翼墙,不知这条怎么理解。我画的图中情况(a)应该没有异议,(b)和(c)大家怎么认为?一般好像都认为是YYZ.
《高规》中对剪力墙约束边缘构件的规定中(表7.2.16注3)有这样一条,翼墙长度小于其厚度的3倍时视为无翼墙,不知这条怎么理解。我画的图中情况(a)应该没有异议,(b)和(c)大家怎么认为?一般好像都认为是YYZ.
12楼
翼墙长度小于其厚度的3倍时视为无翼墙,约束边缘构件范围按暗柱处理。翼墙既然称之为翼,翼即翅膀之意,翅膀长度很好理解,反过来理解翼墙就容易了,所以翼墙长度应为翼墙单侧长度。按以上理解,楼主的第一个图是准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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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同意 要两边加一起不小于墙厚的3倍即可作为翼墙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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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我感觉楼主的意见很正确,曾经也思考过这个问题,一直悬而未解,今天一看,恩,就是楼主说的那个道理,很正确,自我感觉,希望高手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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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根据高层规范:翼墙长度小于其厚度的3倍或端柱截面边长小于墙厚的两倍时,视为无翼墙或无端柱。
图一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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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翼墙长度小于其厚度的3倍时视为无翼墙,约束边缘构件范围按暗柱处理。翼墙既然称之为翼,翼即翅膀之意,翅膀长度很好理解,反过来理解翼墙就容易了,所以翼墙长度应为翼墙单侧长度。按以上理解,楼主的第一个图是准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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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楼上都说的啥扯淡的东西啊,楼主说的是,图A应分类为YYZ没有异议,假如出现B,C图的情况,是否应命名为图下的名称,YJZ和YA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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