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涉及设计照明平面时,我们老总说要求吊顶内的照明线路穿钢管保护,而且还要时是水煤气钢管,个人觉得这样做是不是太苛刻了,而且也不现实,查规范《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电气》第10.2.3条 闷顶内有可燃物时,其配电线路应采取穿金属管保护。现在请问大家石膏吊顶本身算可燃物吗?还是指吊顶本身以外的?大家都是怎么做的?要是这样做象照明线路复杂的大型会展厅不是很夸张吗?
最近涉及设计照明平面时,我们老总说要求吊顶内的照明线路穿钢管保护,而且还要时是水煤气钢管,个人觉得这样做是不是太苛刻了,而且也不现实,查规范《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电气》第10.2.3条 闷顶内有可燃物时,其配电线路应采取穿金属管保护。现在请问大家石膏吊顶本身算可燃物吗?还是指吊顶本身以外的?大家都是怎么做的?要是这样做象照明线路复杂的大型会展厅不是很夸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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