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组织今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http://co.163.com/if_36262055_3.htm
水利部组织今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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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附件2:
2007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口号
1、加快水利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2、建设节水型社会,促进人水和谐。
3、节约为本,治污优先。
4、节约用水,从我做起。
5、保障饮水安全,维护生命健康。
6、珍惜水,保护水,让水造福人类。
7、保护水资源,保护水环境,防治水污染。
8、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
9、保护植被,涵养水源,防治水土流失。
10、加强农村水利工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11、加强河道管理,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12、防御水旱灾害,促进经济发展。
13、加强洪水管理,保障防洪安全。
14、推进依法行政,实现依法治水。
15、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16、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17、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18、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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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这个活动开展得好,我国缺水,但我国的水资源浪费却是位居世界榜首。希望这项活动,能唤醒民众的节约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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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是啊
许多大点的城市都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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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这个就是整体国民素质的问题了,不是一时半伙就能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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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建设节水型社会,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我国水资源短缺问题的根本出路。要实现“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的约束性指标和农业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的预期性指标,就必须加大节水型社会的建设力度,探索建设节水型社会的有效途径。
发挥政府在建设节水型社会中的主导作用,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建设节水型社会,关键是建立健全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节水型社会管理体制。目前,人们的节水观念还不牢固,促进节水的市场机制尚未完全确立,政府的调控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实际情况,制定地方配套的节水规范性文件,推动取水许可制度的有效实施,促进节水管理制度的建立;确定政府节水工作目标,编制节水规划和实施方案,为建设节水型社会提供组织领导和政策资金支持;保障公民特别是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用水和用水安全,保障生态用水和环境用水;建立公众参与的节水制度和公众监督制度,形成节水的良好机制和氛围。
统一水资源管理主体,加强水资源保护。实践证明,多头管理不利于水资源的调度、管理和合理配置。建设节水型社会,需要建立优化水资源配置的长效机制,实行水资源统一管理。首先,明晰水权,落实水权主体,同时通过政府协调推动解决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在水资源管理上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发放取水许可证、统一征收水资源费、统一管理水量水质,改变过去农村水与城市水、地下水与地表水分割管理的局面,建立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其次,制定以流域为单元的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合理确定同一流域内不同行政区域的取水总量限额,杜绝水资源无序开发行为。第三,强化取水许可管理,通过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取水许可监督管理等措施,实现对区域水资源的有效管理,合理配置区域水资源,协调生活、生产、生态环境用水,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第四,针对部分地区水源遭到不同程度破坏的问题,加强水源保护和治理,涵养水源,增加水资源的可利用量。第五,解决农业灌溉节水和农业用水管理问题,改变农业用水管理松散、浪费严重的状况。
建立初始水权制度,完善水市场运行机制。通过市场约束用水行为,必须尽快建立起水权分配制度和水市场运行机制。水资源是按流域分布的,一个流域往往跨多个行政区。因此,首先应建立水权分配制度,分配流域的取水量,各个行政区根据取水量进行取水总量控制。在行政区域内控制取水总量,制定各行各业合理的用水定额,规定取水的先后顺序。其次应建立以经济杠杆为主要手段的节水制度。在实行定额管理的基础上,建立以水资源费、水费、污水排放费为主的价格调控体系,严格执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通过经济杠杆促使人们自觉履行节水义务;建立循环用水和污水处理回用的激励机制,鼓励循环用水和使用再生水;建立稳定的节水投入保障机制,通过节水专项奖励、财政补贴、减免有关事业性收费等政策,动员全社会力量构建节水型社会。
加强节水工程建设,建立节水技术体系和服务体系。一是加强节水工程规划,杜绝结构性缺水问题的出现。地方政府在制定地方经济发展规划特别是产业布局规划时,必须充分考虑水资源的分布,坚持以水定产。二是拓宽渠道,加大节水工程建设的投入力度。通过政府财政支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建设以配置水资源为主的节水工程,如水源涵养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灌区改造工程、工业节水改造、海水及微咸水利用、集雨设施建设等。通过节水配置工程,把丰水期的水资源储存到枯水期使用,把丰水区域的水资源引到缺水区域使用。三是建立节水技术体系和服务体系。加大投入,开发节水新技术;建立节水推广体系,大力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建立节水产品认证制度和节水技术推广制度;加强节水技术的指导、示范和培训,完善节水社会化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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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三部委发布《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一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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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深入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建设部联合发布《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分析了我国水资源利用现状、面临的形势,明确了“十一五”期间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目标和任务,确定了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点和对策措施,提出了节水型社会建设重大工程,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我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行动纲领。
《规划》提出了“十一五”期间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目标:到2010年,节水型社会建设要迈出实质性的步伐、取得明显成效,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单位GDP用水量比2005年降低2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由0.45提高到0.50左右;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低于115立方米,比2005年降低30%以上;全国设市城市供水管网平均漏损率不超过15%,生活节水器具在城镇得到全面推广使用,北方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污水处理量的20%,南方沿海缺水城市达到5%~10%。通过实施《规划》,可节水690亿 立方米,其中,农业节水200亿立方米,工业节水134亿立方米,城镇生活节水18亿立方米。
《规划》提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主要任务:一是建立健全节水型社会管理体系。二是建立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的经济结构体系。三是完善水资源高效利用的工程技术体系。四是建立自觉节水的社会行为规范体系。
为落实《规划》目标任务,《规划》提出8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二是完善法规政策,强化执法监督。三是加强用水管理,强化基础工作。四是加大政府投入,拓展融资渠道。五是严格绩效考核,扩大公众参与。六是加强市场监管,严格市场准入。七是依靠科技进步,推广节水新技术。八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节水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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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关于组织开展创建节水型城市十周年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建办城函[2007]145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天津市建委,重庆市市政管委,海南省、北京市、上海市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精神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一五”规划》目标要求,总结我国城市节水经验,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的创建活动,建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于今年五月在北京召开创建节水型城市十周年总结表彰大会,并组织开展全国创建节水型城市十周年系列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创建节水型城市10周年总结表彰大会
大会拟于2007年5月11日在北京召开。大会将总结全国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部署下一阶段的城市节水工作任务,表彰第三批节水型城市,颁发“城市节水优秀范例奖”和“城市节水突出贡献奖”。各地都应举办类似的活动,以表彰先进,鼓励节水行为。
“城市节水优秀范例奖”和“城市节水突出贡献奖”评选事项将另行通知,请各地按要求组织推荐和申报 。
二、组织城市节水专题报告会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可举办各类报告会,报告会主要就节水政策与节水规划、城市水系保护与循环利用、再生水处理技术与应用、海水淡化技术与应用、供水管网改造与智能水表、节水器具推广使用等内容进行宣讲和交流,并实地参观各地先进的再生水处理、雨水收集、水循环利用等节水设施。
三、举办创建节水型城市十周年成就展
包括创建节水型城市10周年主要成果,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产品展示。大力推广各地创建节水型城市活动成功经验,展示创建成就,形成良好的节水氛围和节水文化。要求已获节水型城市称号的城市、获中国人居环境奖“水环境治理优秀范例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以及正在积极申报相关奖项的城市和单位,按要求组织参展。有关具体参展事项将另行通知
四、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应会同当地有关部门、社区组织、群众团体共同开展节约用水,全民参与,节水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的宣传活动,使城市节水真正从基层抓起、从娃娃抓起、从点点滴滴抓起,营造全社会的节水氛围,搭建全民参与的节水平台,形成普及市民的节水文化。
五、组织开展2007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
今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的活动时间为5月13日至5月19日。宣传主题是“全面普及使用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大力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
各地要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建设部《关于转发北京市<关于严格执行<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标准,加快淘汰非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的通知>的通知》(建办城函[2005]806号)的要求,加强全面推广使用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力度,加快淘汰非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
在城市节水宣传周期间,各地要结合总结表彰大会和宣传主题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在多年开展城市节水宣传的基础上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宣传工作:
(一)明确宣传内容
要重点宣传我国城市缺水形势和城市节水的重要意义;宣传节水型城市创建活动及其取得的成绩;宣传城市节水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措施;宣传“十一五”节水规划目标和任务;宣传相关城市节水的标准和规范;宣传节水知识、节水经验、节水新措施与新方法;宣传节水先进单位和个人。
(二)注重宣传形式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展览、宣传册、标语牌等宣传媒介,进行集中和系列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通过举办城市节水专题报告会、节水知识学习班、节水知识竞赛、节水文艺晚会、节水摄影和书画展、节水万人签名活动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形成丰富的节水文化。
(三)重视宣传领域
一是要加强企业节水宣传,将节水效应与企业效益相结合,介绍先进的节水技术、工艺和产品,推动节水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二是要加强政府、事业单位节水宣传,使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带头行动。三是要加强学校和社区宣传,使青少年不断提高对水资源的忧患意识和节水的理念,使社区居民能积极参与,提高全社会的节水意识。
附件:2007年“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推荐宣传口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七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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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附件:
2007年“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推荐宣传口号
1、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城市节约用水工作。
2、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创建,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3、鼓励使用再生水,大力节约水资源。
4、珍惜水、保护水,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5、节约用水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6、惜水、爱水、节水、从我做起。
7、人人关心节水,时时注意节水。
8、加强城市节约用水,保障供水安全。
9、全面普及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提高城市用水效率。
10、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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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建设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表彰第三批“节水型城市”的通报
建城[2007]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设厅(建委、建设局)、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海南省、北京、上海市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根据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通知》(建城[2006]140号)以及《关于组织申报2006年“节水型城市”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06]377号)的要求,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发展改革委(计委、经贸委)进行初步考核,专家进行材料评审和现场考核的基础上,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命名银川等11个城市为第三批“节水型城市”,现予以通报表彰。
各地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已命名的城市要继续加强城市节水工作力度,巩固和发展节水成果,发挥示范作用。其它城市要以受表彰的城市为榜样,对照《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积极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提高城市合理用水水平,增强市民节水意识。各地要通过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活动,进一步改善城市水环境,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附件: 第三批“节水型城市”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七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 :
第三批“节水型城市”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浙江省宁波市
广西自治区桂林市
河北省廊坊市
山东省潍坊市
山东省日照市
山东省东营市
山东省海阳市
山东省蓬莱市
江苏省张家港市
江苏省昆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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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今天3月22日是第十五届“世界水日”,各地不知有没有什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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