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德新区城市广场工程勘察及设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JRC2012T043(T01)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德新区城市广场工程已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及项目业主为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规模:占地面积54660㎡,总建筑面积约61300㎡,总投资预计为2.7亿元人民币。
招标编号:JRC2012T043(T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德新区城市广场工程已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及项目业主为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规模:占地面积54660㎡,总建筑面积约61300㎡,总投资预计为2.7亿元人民币。
2.2 招标范围:一标段:工程勘察;
二标段:施工图设计
2.3 建设地点:长德丙六路以南,丙十一街以东,甲一路以北,乙二街以西。
2.4 完成时间:一标段:下达勘察任务通知书后5日内。
二标段:合同签订后15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法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的独立法人,近三年具有一项以上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项目负责人一人,为注册岩土工程师,其他现场勘察专业技术人员八人,其中: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职称五人。
二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具有一项以上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项目负责人一人,应具有一级的国家注册资质证书,应具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具有六年以上设计管理经验;建筑、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资质要求:应具有一级的国家注册资质证书,并具有五年以上设计经验;其它专业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3.2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3.3近三年无不良记录。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企业须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27日至2012年8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经办人身 份证(以上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9月10日13时30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址:北京市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郭 莉
电话:010-602 13961
传真;010-602 13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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