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江水电开发与环评风暴(转)二
sunmx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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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6月24日 15:5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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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报道说“而龙开口的有关负责人则报怨说,送到环境保护部的环评报告早已过了审批时间,他们也曾催促过,但还是批不下来,最后也是选择先干了再说。对此,王辉民的态度非常明确。他告诉记者,两家是都报了环评报告。但是,由于发电项目不像一般建设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生态影响、生态修复以及生态保护等都需要相对较长的论证时间。”   这段与环保部随行记者的报道,足以证明《东方早报》所说的水电企业被叫停后才提交环评报告是在故意造谣。事实上,事后国务院在处理金沙江环评风暴的过程中,完全否认了环保官员的“发电项目不像一般建设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生态影响、生态修复以及生态保护等都需要相对较长的论证时间”的不作为理由。之所以,在中央政府介入调查之后环保部叫停金沙江水电项目后来会不了了之。就是因为根据调查的结果,本来最应该处罚的是环保部。但是,似乎我们国家似乎还没有这种先例,因此,只能黑不提、白不提的过去了。至今社会公众几乎都还不知道,叫停金沙江水电的“环评风暴”到底对不对?谁给国家造成数十亿的觉损失?所以,公众特别关注“环评风暴”的真相,是有道理的。

该报道说“而龙开口的有关负责人则报怨说,送到环境保护部的环评报告早已过了审批时间,他们也曾催促过,但还是批不下来,最后也是选择先干了再说。对此,王辉民的态度非常明确。他告诉记者,两家是都报了环评报告。但是,由于发电项目不像一般建设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生态影响、生态修复以及生态保护等都需要相对较长的论证时间。”

  这段与环保部随行记者的报道,足以证明《东方早报》所说的水电企业被叫停后才提交环评报告是在故意造谣。事实上,事后国务院在处理金沙江环评风暴的过程中,完全否认了环保官员的“发电项目不像一般建设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生态影响、生态修复以及生态保护等都需要相对较长的论证时间”的不作为理由。之所以,在中央政府介入调查之后环保部叫停金沙江水电项目后来会不了了之。就是因为根据调查的结果,本来最应该处罚的是环保部。但是,似乎我们国家似乎还没有这种先例,因此,只能黑不提、白不提的过去了。至今社会公众几乎都还不知道,叫停金沙江水电的“环评风暴”到底对不对?谁给国家造成数十亿的觉损失?所以,公众特别关注“环评风暴”的真相,是有道理的。

  现在《东方早报》再次主动提出这一全国人民都曾疑惑不解的问题,本来是好事。但是,非常遗憾《东方早报》却以一种造谣的方式,试图欺骗、误导广大的公众。如果是水电企业自己不提交环评报告,就敢截流施工,事后也没有遭到任何处罚的话,别说社会公众,就是我们水电同行也不会答应。然而,事实却是,水电企业本身没有任何错误,他们按期提交了环评报告之后,对于政府部门的不作为无能为力。最后是云南省政府出于地方安全的考虑,帮助他们解决了无法克服的难题,保护了国家财产和公众安全。

  记者:关于“环评风暴”您列举了《东方早报》文章中的一些不实报道,对于您介绍的这些情况,我们下去还要想办法找有关人员核实。此外,您觉得当前媒体的这种用虚假的新闻进行炒作的情况多吗?这和社会公众对“环评风暴”的质疑有什么关系吗?

  张博庭:在我国媒体记者故意编造谣言反水坝、反水电的情况还是满多的。因为国外有一些极端环保和伪环保组织,他们为了破坏发展中国家的可持续发展,专门会资助反水坝、反水电的造谣记者和组织。这些记者和组织不是一个两个,他们要想造谣污蔑哪个工程,往往都会事先商量计划好,在短时间内大家都集中炒一个方面的问题,形成谎言重复多遍,就成为真理的效果。

  例如,在编造关于“环评风暴”的谣言问题上,《南方都市报》就紧随《东方早报》其后的重复说“金沙江水电建设中的‘未批先建’现象极为严重,不停有项目因此被勒令暂停,而违规电站却也可以在缴纳少量罚款后,无一例外地原地满血‘复活’。”

  这里《南方都市报》先重复了《东方早报》的“缴纳少量罚款”的谎言,随后又进一步发挥说“正是此种不良示范,使得‘未批先建’成为最便捷的‘先上车,再补票’路径。《环境评价法》规定,水电环评‘两步走’(先进行规划环评,后进行项目环评),被其后解释性行政条令‘拆分’为三步。所谓‘必要的施工前期准备活动’置于项目环评之前,既已开工建设,资金业已投入,最终的“项目环评”便不得不屈从于资本,使得水电项目事实上存在‘只要开工,便不可能不批准’的怪圈。”
  《南方都市报》的这篇文章,首先是断定水电企业犯有“未批先建”的错误。而事实上,任何一次以“未批先建”为理由叫停水电工程的“环评风暴”的最后结果,都无一例外的被事实证明是不成立的。我们随后还要对“未批先建”的说法进行详细的分析,这里先不多说。正因为对“未批先建”的误解,才使得没有一次“环评风暴”能够合法的处罚水电企业,也没有一次环保部门不得不以,不了了之的办法,让自己灰溜溜的结束了兴师动众开始的“环评风暴”。这也是广大公众最为不满的地方。
  《南都》抱怨的所谓“水电环评‘两步走’(先进行规划环评,后进行项目环评),被其后解释性行政条令‘拆分’为三步。”的原因,其实正是当年环保总局为了自己错误的叫停溪洛渡之后,能够体面的下台阶,不得不采取的一个手段。这项新规定看起来是给企业增加了负担,但是实际上对攻击水电的环保人士很不利。起码像《南都》所抱怨说的“所谓‘必要的施工前期准备活动’置于项目环评之前”的说法,就已经不成立了。
  南都记者极为不满的“既已开工建设,资金业已投入,最终的‘项目环评’便不得不屈从于资本,使得水电项目事实上存在‘只要开工,便不可能不批准’的怪圈。”只能说明,《南都》根本就不了解中国现行的项目审批程序,就是要避免这种问题。
  正是为了要避免“既已开工建设,资金业已投入,最终的‘项目环评’便不得不屈从于资本”现象的出现,所以,国家才需要水电项目先搞规划环评。某个水电站到底能不能建设,环保部门必须在规划阶段就给出明确的结论。国家建设主管部门的开工“路条”,是在环保部们规划环评的基础上发出的。而且,我国环评法中也规定,有了规划环评,项目环评可以简化。同时,法律也不容许项目的环评,出现与规划环评相反的结论。

  既然规划环评已经在先,只要环保部门遵照《环评法》的有关要求依法办事,就不会出现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相矛盾的问题,也就根本不可能出现《南都》所担心的“‘项目环评’便不得不屈从于资本”的问题。

  记者:以前我们看到《南都》的这篇文章,曾经认为他们说的很有道理、也很尖锐,但是,今天听您这么一解释,还真是觉得存在着很多的诡辩和误导舆论问题。那么,为了让公众更了解真相,您是否可以把“环评风暴”的问题,以及您对“环评风暴”的看法,做一个系统的梳理呢?

  张博庭:要搞清楚“环评风暴”的是是非非,我们首先要澄清“未批先建”的概念。目前很多污蔑水电开发的伪环保都喜欢在我们国家的核准制的改革上做文章,用“未批先建”来诬蔑水电开发企业。而在搞清楚“未批先建”问题之前,我们又不能不先说说国家投资体制的改革。我认为这是历次无果而终“环评风暴”产生的最主要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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