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工程,一期有8栋高层建筑:3栋18层塔式,6栋11层板式(均为6各单元,下设停车库),考虑到还有其他3期,打算消防报警做一个总消防控制室,在每栋住宅一层门厅设置消防报警分机,全部集中到总消防控制室,不知道可以不?请教高手。谢谢如果有做过高层建筑住宅小区的高手,请介绍一下经验。谢谢
一个工程,一期有8栋高层建筑:3栋18层塔式,6栋11层板式(均为6各单元,下设停车库),考虑到还有其他3期,打算消防报警做一个总消防控制室,在每栋住宅一层门厅设置消防报警分机,全部集中到总消防控制室,不知道可以不?请教高手。谢谢
如果有做过高层建筑住宅小区的高手,请介绍一下经验。谢谢
2楼
按新的《住规》不用设自报,《住宅设计规范》规定35层及以上的住宅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回复
3楼
不需设报警分机,设重复显示屏就行,可以降低造价,办法可行,有类似工程经验
回复
4楼
如果距离不远,可以不需设报警分机,设重复显示屏就行(或称楼层显示屏)。
可以降低造价,符合规范可行。
回复
5楼
可以,我做过一个工程,有3幢19层住宅,一幢12层商住楼,集中了一台报警主机,其它楼层连层显都没有设计,通过了,没有问题.
回复
6楼
你们那可能行的.
我们这就不行的.
我们这审图严格按照高规9.4.5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或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机械防烟、排烟设施的高层建筑,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要求设置消防控制室。
所以每栋建筑物都要设消防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的.
而且我觉得你们理解新高规有误差.
高层住宅还是要设报警系统的.
要不你消防电梯,正压送分机,送风口等如何联动呢?
看看下面这个帖子.
经典的分析了这个问题!
http://co.163.com/forum/content/221_218084_1.htm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