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移比:在考虑偶然偏心,在规定的水平力作用下,位移比要满足规范的限值。但该条款并非强制性条文,可将限值适当放松。可根据高规的条件,放松到1.6,计算的时候,模型应采用刚性楼板的假定。 位移角:可不计入偶然偏心的影响。 双向水平地震:何时考虑双向水平地震,规范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有的专家认为位移比大于1.2时,应考虑双向地震的作用。但这会遇到一个问题,就是实际设计中,考虑双向地震的话,配筋会增加很多,并且考虑偶然偏心下的位移比,很容易超过1.2. 因此,实际工程可以在不考虑偶然偏心的条件下,位移比大于等于1.3的时候,应计入双向水平地震的作用来考虑扭转的影响,但双向水平地震和偶然偏心不需要同时组合。
位移比:在考虑偶然偏心,在规定的水平力作用下,位移比要满足规范的限值。但该条款并非强制性条文,可将限值适当放松。可根据高规的条件,放松到1.6,计算的时候,模型应采用刚性楼板的假定。
位移角:可不计入偶然偏心的影响。
双向水平地震:何时考虑双向水平地震,规范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有的专家认为位移比大于1.2时,应考虑双向地震的作用。但这会遇到一个问题,就是实际设计中,考虑双向地震的话,配筋会增加很多,并且考虑偶然偏心下的位移比,很容易超过1.2. 因此,实际工程可以在不考虑偶然偏心的条件下,位移比大于等于1.3的时候,应计入双向水平地震的作用来考虑扭转的影响,但双向水平地震和偶然偏心不需要同时组合。
大家有不同观点可以讨论一下,更多详情,百度三人行结构~
与其默默无闻,不如交流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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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adwarddong 于 2012-6-12 15:03 编辑 ]
2楼
专家也就一拍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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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要有出处,否则何以和专家辩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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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现在做过的结构基本上只要考虑偶然偏心,结构位移比总会有大于1.2的,几乎没有全部楼层位移比均控制在1.2以内的;双地震作用个人觉得一定是要计算的,因为《高层建筑混凝土》JGJ3-2010中4.3.2条中说的很清楚,地震作用的方向实际上是很不确定的,因此单纯的计算单一方向的地震作用个人感觉偏不安全;另外条文中给出的质量与刚度分布明显不对称的结构,这都是仁者见仁的事情了,因此为了结构有充足的冗余度,应当都计算双向地震作用;PKPM应当是不考虑偶然偏心和双向地震作用组合的情况的,给出的结果应当是较大的一种情况的。个人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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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挺“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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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呵呵 这个观点是 程懋堃 吴学敏 汪大绥 娄宇 方鄂华 王亚勇 徐有邻 等的研讨的结果,并且写到书里了,大家以后就会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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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考虑双向地震的情况,一个是扭转位移比超过1.2,还有要看平面布置,是否对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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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过来学习的 ,我也做过几个楼,控制在1.2以内确实很难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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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位移比超1.2就超了,也没啥,规范说的是不宜,而不是不应。超过1.2之后点双向地震,不是为了看位移比,而是为了配筋用的。就是配筋时适当放大,留点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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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模型一般来说都可以调到1.2以内,只是时间多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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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谢谢啊 呵呵!好东西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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