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住宅的照明、电力、消防及其他防灾用电负荷的配电
fuda5258
fuda5258 Lv.3
2012年04月19日 09:35:59
只看楼主

关于民规这条(7.2.1-1/ 7.2.2-1) : 每栋住宅建筑的照明、电力、消防及其他防灾用电负荷,应分别自成配电系统。有一个比较确定的是,大型住宅,消防与非消防肯定是严格分开的,也即从低压配电柜开始分开。但是同是非消防(或都是消防)照明与电力能否每栋采用一个总箱再分开?做过许多项目,我都是设消防总箱及非消防总箱,审图也没提。大家是如何看法?有没有遇见这方面的分歧?

关于民规这条(7.2.1-1/ 7.2.2-1) : 每栋住宅建筑的照明、电力、消防及其他防灾用电负荷,应分别自成配电系统。
有一个比较确定的是,大型住宅,消防与非消防肯定是严格分开的,也即从低压配电柜开始分开。但是同是非消防(或都是消防)照明与电力能否每栋采用一个总箱再分开?做过许多项目,我都是设消防总箱及非消防总箱,审图也没提。大家是如何看法?有没有遇见这方面的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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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yu2003
2012年04月19日 11:37:42
2楼
可以啊 不过要看照明与动力相对负荷大小 和地方有无规定了。。这个规范条文纠结的是 多层公建 疏散应急照明不能从层箱引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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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uozhizhong
2012年04月22日 11:38:17
3楼
一般底层的小型建筑就没有分得那么细的,审图也可以的,但是双电源等的要求还是要贯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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