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公司规划用地,高低相差2米,挡土墙该谁来建?其中一家是人为回填土方造成落差2米的,现在还要求地势低的一方共建挡土墙?这有法律依据吗?规划局可不可以过问、干涉如此回填土方?
两家公司规划用地,高低相差2米,挡土墙该谁来建?其中一家是人为回填土方造成落差2米的,现在还要求地势低的一方共建挡土墙?这有法律依据吗?规划局可不可以过问、干涉如此回填土方?
52楼
没办法
这种人太变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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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楼
我们这里是这样处理的:先施工的那一家公司,按它的施工范围完成地基处理。后施工的那一家施工方,如果动土,必须恢复原装,或不得影响其安全与文明施工。依照你的描述,须由后施工的一方做护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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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楼
已经协商解决了,人为回填一方被我说服同意出2/3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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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楼
协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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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楼
学习下,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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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楼
一般都是国企的建,傻逼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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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楼
咱2002年设计的南京江宁开发区的一个厂房。
我们设计的这家厂房,方案做的正负0.000标高,比隔壁一家的厂房正负0.000,高至少1.5米。
结果是我们高的这一方设计的挡土墙啊。
两家厂房基本是同时施工,或者我们稍微早那么一点点。
我不知道按照法律应该怎么做。
不过,我感觉隔壁低的那个厂区,很吃亏啊。建筑不是讲究风水么,它正负0.000低,就算它的地址在东面,气势上也压不过西边的我们设计的这个厂房。
至于为什么我们的设计的这个标高比隔壁的高到需要设计挡土墙,原因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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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mxladf 于 2012-5-7 14:0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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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楼
这个应该商量着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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