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qhd1965
qhd1965 Lv.7
2011年12月22日 20:49:48
只看楼主

关于《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50476—2008》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并造成广泛众多安全隐患,贻害百年的 调查研究报告一.违法违规事实及性质1.违法事实《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50476—2008》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未将混凝土结构耐久性方面的内容列为强制性条文。

关于《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50476—2008》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并造成广泛众多安全隐患,贻害百年的
调查研究报告


一.
违法违规事实及性质

1.
违法事实

《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50476—2008》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未将混凝土结构耐久性方面的内容列为强制性条文。

2.
违法性质

荼毒四海,遗患百年:


由于未列为强制性条文,08年颁布的《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50476—2008》至今未得到贯彻实施;


施工图设计文件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深度不能满足确保混凝土结构耐久性的目的。


二.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关于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在其 第十八条中明确规定:
■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 “ 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卫生标准及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标准 ”,属于强制性标准

2.
《关于强制性标准实行条文强制的若干规定》有关强制性内容的范围的规定

质技监局标发[2000]36号文件发布的《关于强制性标准实行条文强制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强制性内容的范围包括:“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卫生标准及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的其他要求”。

三.
混凝土结构耐久性的概念

混凝土结构:

以混凝土为主制成的结构,包括素混凝土绐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无筋或不配置受力钢筋的结构为素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在本规范统称为配筋混凝土结构。
—— 《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50476—2008》


结构耐久性:

在设计确定的环境作用和维修、使用条件下,结构构件在设计使用年限内保持其适用性和安全性的能力。


—— 《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50476—2008》



因此,混凝土结构耐久性的定义为:

在设计确定的环境作用和维修、使用条件下,混凝土结构构件在设计使用年限内保持其适用性和安全性的能力。

四.
混凝土结构耐久性的重要性

混凝土结构耐久性事关:


建筑工程质量;

主体结构安全:由定义可知混凝土结构耐久性是保持“其安全性的能力”;

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耐久性不足将导致结构过早大修甚至拆除重建。

综上所述,混凝土耐久性设计方面的内容理所当然应列为强制性条文。

五.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毫无理由地降低《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50476—2008》提出的要求

在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方面,《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50476—2008》无疑是比《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更专业、更权威的规范。《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更在其条文说明中声明:“参考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 50476的规定”。
但是,《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毫无理由地降低《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50476—2008》提出的要求。详见下文《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和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有关规定对比表一 》。
虽然,其强调:“根据调查研究及我国国情,并考虑房屋建筑混凝土结构的特点加以简化和调整”,难道 《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50476—2008》的制定“脱离了我国国情”?还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50476—2008》没有“考虑 房屋建筑混凝土结构的特点 ”?
关键还是如其条文说明中所言:
“调查分析表明,国内实际使用超过100年的混凝土结构不多,但室内正常环境条件下实际使用70~80年的房屋建筑混凝土结构大多基本完好。因此在适当加严混凝土材料的控制、提高混凝土强度等级和保护层厚度并补充规定建立定期检查、维修制度的条件下,一类环境中混凝土结构的实际使用年限达到l00年是可以得到保证的”。
《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50476—2008》的编制者们由于专业知识所限,因其以偏概全的所谓调查,得出了混凝土耐久性不成问题的结论。
之所以说专家们的调查是以偏概全,主要是专家们采用了一成不变的观点观察、思考问题,而不是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远看,我国大地湾遗址保留有5000年前的混凝土地面;近者,古罗马时期的混凝土建筑还在正常使用者众多,我们能得出混凝土寿命千年的结论吗?时代在变,环境在变,材料在变,工艺在变,人的思想应该与时俱进。

几十年来,水泥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

■ 水泥细度更细了,混凝土开裂倾向更严重;
■ 水泥中矿物混合材添加量更多了。42.5普通硅酸盐水泥中矿物混合材早已突破标准规定达到了50%以上;
■ 强度导向的错误理念导致水泥矿物组成中不利于混凝土耐久性的C3A和C2S含量大幅提高,混凝土变形开裂更难以控制。

十几年来混凝土组成材料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

■ 大量使用化学外加剂;
■ 大量使用矿物掺合料。

十几年来混凝土制备及施工工艺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

■ 泵送大流动性混凝土广泛使用;
■ 施工速度越来越快,养护难以实现。

几十年来和几十年后环境已经并经继续发生巨大的变化:

■ 严重威胁混凝土结构的酸雨越来越严重;
■ 除冰盐使用越来越普遍;
■ 危害混凝土结构的废气排放越来越严重;
■ 气候变暖已成定局,海平面上升不可阻挡。

面对剧烈变化的世界,不与时俱进,怎能谋划百年大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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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qhd1965 于 2011-12-26 17:3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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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jq
2011年12月26日 15:11:04
22楼
楼主的观点值得肯定。
但是标题有点大了。
推荐标准没有成为强制性标准,的确遗憾,但也没必要偏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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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yrhlcs
2011年12月26日 15:54:41
23楼
之所以没有让耐久性规定进入强条,估计是利益博弈的结果,至少规范制定者都不满意。动车事故调查结束了,调查结果不是也没有公示吗?
利益是至高无上的行动指南!节哀顺变吧,筒志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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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omao-king
2011年12月26日 16:08:10
24楼
路过看看。。不发表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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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5354
2011年12月26日 16:47:32
25楼
楼主过于偏激了,欧美根本没有国家规范,更没有强制性规范,他们的规范基本是由工程师协会编制的推荐性规范,且不保证按规范设计就是安全可靠,不保证按规范设计就免除设计者的法律责任,但欧美也没有因此而出现那么多的豆腐渣工程,也没听说倒多少房子!
在欧美百年老房笔笔皆是,我们很多房子不过二十年就拆了,据说这样能够创造更多的财富,也不知道这是什么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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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胡子哥
2011年12月26日 16:49:52
26楼
楼主这个好像太夸张了吧,国内现在大规模的基础建设,按照你的思路,这些全错了。不至于吧,不同的规范,可能侧重点不一样。规范不规范,那是理论和实践的深度还不够,要把问题发展看啦,每一次的规范修订都在不断的完善。。仅此而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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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社会老大爷
2011年12月26日 17:12:12
27楼
以目前的建筑市场及相关政府管理机构质量安全管理混乱之现状,不是要不要的问题,是能不能智慧和敢不敢的勇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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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de1980
2011年12月26日 17:12:22
28楼
站在我的角度,按照《耐久性规范》来执行未尝不可。。。可是理乱须联系实际。在如今的施工技术上,理乱可以做到,但实际呢。。。如果你经常下工地(不是大城市的很正规的那种),就会发现,工人的素质是很难跟上的,而且工人的年龄段已经脱节,你问一些专业的或者实际操作的,他们有些时候比你更‘牛’;按照现在的设计时间段(大多数的商品房的设计),设计出图纸后不改图纸的已经很少,一边设计一边施工的经常碰见;
说远了,还是说回话题,《耐久性规范》和《混凝土规范》谁对谁错,在我们一线的很难说清楚;我只是知道,现在的混凝土质量越来越差,同一类型的建筑(大概8x8m的展厅),按02版混凝土,梁板用到C20时候,建筑物基本没问题,裂缝不多(混凝土引起的收缩)----07年设计施工;而后来按照《耐久性》,梁板用到C25,建筑物的柱端、梁边裂缝增多---10年设计施工;当然了,这里面涉及方面很多,混凝土质量、施工等等。。。
在我说,在逐步提高规范实施的过程中,要兼顾现场、实际,提高对各方面的要求(设计,施工,混凝土供应商,特别是甲方的要求),不能单方面的说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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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人生123
2011年12月26日 17:19:34
29楼
不明所以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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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san
2011年12月26日 17:21:04
30楼
看来楼主比较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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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社会老大爷
2011年12月26日 17:22:40
31楼

--不是创造财富,站在政府角度是解决产能过剩、制造GDP、增加就业机会和税收吧,站在广大群众的角度就是浪费国家及社会公共资源、增加民众税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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