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边正在做给排水规划,建委领导要求规划区内能不能都搞合流制.原因是我们这地区降雨一般集中在6、7、8月份,其它时间降雨很少,汛期时虽然发生溢流但水量大也不会产生严重的污染。分流制投资大,难实施,如果管理再跟不上,污水根本收集不上来,还不如合流制。请大家讨论这可行吗,国家在环保上有没有什么要求?
我们这边正在做给排水规划,建委领导要求规划区内能不能都搞合流制.原因是我们这地区降雨一般集中在6、7、8月份,其它时间降雨很少,汛期时虽然发生溢流但水量大也不会产生严重的污染。分流制投资大,难实施,如果管理再跟不上,污水根本收集不上来,还不如合流制。请大家讨论这可行吗,国家在环保上有没有什么要求?
2楼
怎么没人回贴?郁闷,难道你们那儿都不存在这个问题吗,分流制实施的效果都很好吗,经济实力和管理水平都跟的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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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个人感觉干旱地区采用截流式还是可行的,不过最好有个具体的数字,包括两种体制造价相差多少,管理难度相差多少(污水厂),还有就是污染程度到底有多重,哈哈,这些也不是很容易。
如果是大的城区要有发改委之类的来批准的,也不是你说了就能算,会有很多专家评审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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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现在我感觉困难的是环境容量该怎么算,改成合流制后它的实际运行状况怎么样,到底会造成多大的污染,允许多大的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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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我觉得新建城区还是应该做分流制的,杜绝了后患!现在好多领导怕花钱,都想着怎么个贪污法,根本就不管何如合理的搞建设。再说你所谓的汛期之外的时间难道不下雨么?到时候还不是要污染受纳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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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合流制、分流制、截流制只是收集污水的一种手段,具体采用何种方式,个人觉得与污水处理厂工艺的选择有很大关系。
现在的书本杂志上更多的倾向于分流制,对此,保留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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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其实我们大家应该抛弃原有的排水体制观念,截流式合流制对带有较多悬浮物的初期雨水和污水进行处理,有利于保护水体,但雨量过大时,混合污水量超过了截流管的设计流量,超出部分将溢流到城市河道,会对水体造成局部和短期污染;而且进入处理厂的污水,由于混有大量雨水,使原水水质、水量波动较大,势必对污水厂各处理单元产生冲击,这就对污水厂的处理工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雨量较小且对水体水质要求较高的地区,可以采用完全合流制,该方式对环境水质的污染最小,但对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的要求高,并且需要大量的投资和运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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