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方案设计
yijuan1226
yijuan1226 Lv.2
2006年08月16日 21: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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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1 参考平面,假定工作面 reference surface  测量或规定照度的平面(工业建筑取距地面1m 民用建筑取距地面0.8m)。  2.1.2 工作面 working plane  在其表面上进行工作的参考平面。  2.1.3 室外照度 exterior illuminance  在全阴天天空的漫射光照射下,室外无遮挡水平面上的照度。  2.1.4 房间典型剖面 typical section of room

 2.1.1 参考平面,假定工作面 reference surface

  测量或规定照度的平面(工业建筑取距地面1m 民用建筑取距地面0.8m)。

  2.1.2 工作面 working plane

  在其表面上进行工作的参考平面。

  2.1.3 室外照度 exterior illuminance

  在全阴天天空的漫射光照射下,室外无遮挡水平面上的照度。

  2.1.4 房间典型剖面 typical section of room

  房间内具有代表性的采光剖面,该剖面应位于房间中部或主要工作所在区域。

  2.1.5 采光系数 daylight factor

  在室内给定平面上的一点,由直接或间接地接收来自假定和已知天空亮度分布的天空漫射光而产生的照度与同一时刻该天空半球在室外无遮挡水平面上产生的天空漫射光照度之比。

  2.1.6 采光系数标准值 standard value of daylight factor

  室内和室外天然光临界照度时的采光系数值。

  2.1.7 采光系数最低值 minimum value of daylight factor

  侧面采光时,房间典型剖面和假定工作面交线上采光系数最低一点的数值。

  2.1.8 采光系数平均值 average value of daylight factor

  顶部采光时,房间典型剖面和假定工作面交线上采光系数的平均值。

  2.1.9 识别对象 recognized object

  识别的物体或细部(如需要识别的点、线、伤痕、污点等)。

  2.1.10 窗地面积比 ratio of glazing to floor area

  窗洞口面积与地面面积之比。

  2.1.11 室外天然光临界照度 critical illuminance of exterior daylight

  全部利用天然光进行采光时的室外最低照度。

  2.1.12 室内天然光临界照度 critical illuminance of interior daylight

  对应室外天然光临界照度时的室内天然光照度。

  2.1.13 光气候 daylight climate

  由太阳直射光、天空漫射光和地面反射光形成的天然光平均状况。

  2.1.14 光气候系数 daylight climate coefficient

  根据光气候特点,按年平均总照度值确定的分区系数。

  2.1.15 晴天方向系数 orientation coefficient of clear sky

  晴天不同朝向对室内采光影响的系数。

  2.1.16 采光均匀度 uniformity of daylighting

  假定工作面上的采光系数的最低值与平均值之比。

  2.1.17 亮度对比 luminance contrast

  视野中目标和背景的亮度差与背景亮度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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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mlx
2006年08月17日 08:08:45
2楼
怎么只有这点啊?楼主该不会就这样结束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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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b988
2006年08月19日 12:26:07
3楼
能否用实例讲解一下--建筑日照设计方法,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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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juan1226
2006年09月04日 16:53:55
4楼
6 舞 台

6.1 一 般 规 定
6.1.1 镜框台口箱型舞台的台口宽度、高度和主台宽度、进深、净高均应与演出剧种、观众厅容量、舞台设备、使用功能及建筑等级相适应。宜符合表6.1.1 的规定。

台口和主台尺度 表6.1.1

剧 种 观众厅容量(座) 台 口(m) 主 台(m)
宽 高 宽 进深 净高
500~800 8~10 5.0~6.0 15~18 9~12 12~16
戏 曲 801~1000 9~11 5.5~6.5 18~21 12~15 13~17
1001~1200 10~12 6.0~7.0 21~24 15~18 14~18
600~800 10~12 6.0~7.0 18~21 12~15 14~18
话 剧 801~1000 11~13 6.5~7.5 21~24 15~18 15~19
1001~1200 12~14 7.0~8.0 24~27 18~21 16~20
1200~1400 12~14 7.0~8.0 24~27 15~21 16~20
歌舞剧 1401~1600 14~16 8.0~10.0 27~30 18~24 18~25
1601~1800 16~18 10.0~12.0 30~33 21~27 22~30


6.1.2 台唇和耳台最窄处的宽度不应小于1.50m。
6.1.3 主台和台唇、耳台的台面应做木地板,台面应平整防滑。
6.1.4 主台上空应设栅顶和安装各种滑轮的专用梁,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栅顶标高至主台台面的垂直距离(主台净高):
甲等剧场不应小于台口高度的2.5 倍;乙等剧场不应小于台口高度的2 倍加4.00m;丙等剧场不应小于台口高度的2 倍加2.00m;
2 栅顶构造要便于检修舞台悬吊设备,栅顶的缝隙除满足悬吊钢丝绳通行外,不应大于30mm;
3 各种滑轮梁的标高,应使站在栅顶的工作人员便于安装、检修舞台悬吊设备;
4 由主台台面去栅顶的爬梯如超过2.00m 以上,不得采用垂直铁爬梯。甲、乙等剧场上栅顶的楼梯不得少于2 个,有条件的宜设工作电梯,电梯可由台仓通往各层天桥直达栅顶;
5 丙等剧场如不设栅顶,宜设工作桥,工作桥的净宽不应小于0.60m,净高不应小于1.80m,位置应满足工作人员安装、检修舞台悬吊设备的需要。
6.1.5 主台天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天桥应沿主台侧墙和后墙三面布置,边沿应有0.10m 高的护板。甲等剧场不得少于3 层。乙、丙等剧场不得少于2 层;

2 第一层侧天桥标高,应使侧光射向表演区有良好的角度,还应保证主台与侧台间的洞口高度不妨碍布景通行;
3 第一层侧天桥栏杆应满足安装灯具的技术要求;
4 各层侧天桥除满足设备安装所占用的空间外,其通行净宽不应小于1.20m,后天桥通行净宽宜为0.60m。
6.1.6 舞台面至第一层天桥有配重块升降的部位应设护网,护网构件不得影响配重块升降,护网应设检修门。
6.1.7 主台应分别设上场门和下场门,门的位置应使演员上下场和跑场方便,但应避免在天幕后墙开门。门的净宽不应小于1.50m,净高不应低于2.40m。
6.1.8 侧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台两侧均应布置侧台,位置应靠近主台前部,便于演员和景物通向表演区。 两个侧台的总面积:甲等剧场不得小于主台面积的1/2;乙等剧场不得小于主台面积的 1/3;丙等剧场不得小于主台面积的1/4。当丙等剧场受条件限制时可设一个侧台;

2 设有车台的侧台,其面积除满足车台停放外,还应有存放和迁换景物的工作面积,其面积不宜小于车台面积的1/3;
3 侧台与主台间的洞口净宽:甲等剧场不应小于8.00m;乙等剧场不应小于6.00m;丙等剧场不应小于5.00m;
侧台与主台间的洞口净高:甲等剧场不应小于7.00m;乙等剧场不应小于6.00m; 丙等剧场不应小于5.00m;
4 设有车台的侧台洞口净宽,除满足车台通行宽度外,两边最少各加0.60m;
5 侧台进出景物的门,净宽不应小于2.40m,净高不应低于3.60m,门应隔声、不漏光。严寒和寒冷地区的侧台外门应设保温门斗,门外应设装卸平台和雨篷;当条件允许时,门外宜做成坡道;
6 甲等剧场的侧台与主台之间的洞口宜设防火幕。
6.1.9 后舞台面积和使用高度,应根据舞台工艺设计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后舞台与主台之间的洞口宜设防火隔音幕;
2 设有车载转台的后舞台洞口净宽,除满足车载转台通行外,两边最少各加0.60m。洞口净高应与台口高度相适应;
3 没有车载转台的后舞台,其面积除满足车载转台停放外,还应有存放和迁换景物的工作面积,其面积不宜小于车载转台面积的1/3;
4 后舞台应设吊杆和灯光等设备。
6.1.10 甲、乙等剧场应设台仓,台仓的面积、层高、层数应根据使用功能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台仓通往舞台和后台的门、楼梯要顺畅,并不得少于2 个,应设明显的疏散标志和照明,便于演员上下场和工作人员通行;
2 台仓里为机械舞台而设的机坑、平台、通道和检修空间,必须设固定的工作梯和坚固连续的栏杆。
6.1.11 伸出式舞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附在镜框式舞台的伸出式舞台除镜框台口外,在台口两边还应增设演员上下场口;
2 台面技术要求与镜框式舞台的主台同;
3 台面上空应设吊点,位置、数量应按舞台工艺设计确定;
4 表演区除顶光和脚光外,还应有来自三个方位的面光。
6.1.12 岛式舞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台面技术要求应与镜框式舞台的主台相同;
2 台面上空应设吊点,位置、数量应按舞台工艺设计确定;
3 表演区除顶光和脚光外,还应有来自四个方位的面光;
4 表演区上下场通道不得少于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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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juan1226
2006年09月04日 16:54:09
5楼
6 舞 台

6.1 一 般 规 定
6.1.1 镜框台口箱型舞台的台口宽度、高度和主台宽度、进深、净高均应与演出剧种、观众厅容量、舞台设备、使用功能及建筑等级相适应。宜符合表6.1.1 的规定。

台口和主台尺度 表6.1.1

剧 种 观众厅容量(座) 台 口(m) 主 台(m)
宽 高 宽 进深 净高
500~800 8~10 5.0~6.0 15~18 9~12 12~16
戏 曲 801~1000 9~11 5.5~6.5 18~21 12~15 13~17
1001~1200 10~12 6.0~7.0 21~24 15~18 14~18
600~800 10~12 6.0~7.0 18~21 12~15 14~18
话 剧 801~1000 11~13 6.5~7.5 21~24 15~18 15~19
1001~1200 12~14 7.0~8.0 24~27 18~21 16~20
1200~1400 12~14 7.0~8.0 24~27 15~21 16~20
歌舞剧 1401~1600 14~16 8.0~10.0 27~30 18~24 18~25
1601~1800 16~18 10.0~12.0 30~33 21~27 22~30


6.1.2 台唇和耳台最窄处的宽度不应小于1.50m。
6.1.3 主台和台唇、耳台的台面应做木地板,台面应平整防滑。
6.1.4 主台上空应设栅顶和安装各种滑轮的专用梁,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栅顶标高至主台台面的垂直距离(主台净高):
甲等剧场不应小于台口高度的2.5 倍;乙等剧场不应小于台口高度的2 倍加4.00m;丙等剧场不应小于台口高度的2 倍加2.00m;
2 栅顶构造要便于检修舞台悬吊设备,栅顶的缝隙除满足悬吊钢丝绳通行外,不应大于30mm;
3 各种滑轮梁的标高,应使站在栅顶的工作人员便于安装、检修舞台悬吊设备;
4 由主台台面去栅顶的爬梯如超过2.00m 以上,不得采用垂直铁爬梯。甲、乙等剧场上栅顶的楼梯不得少于2 个,有条件的宜设工作电梯,电梯可由台仓通往各层天桥直达栅顶;
5 丙等剧场如不设栅顶,宜设工作桥,工作桥的净宽不应小于0.60m,净高不应小于1.80m,位置应满足工作人员安装、检修舞台悬吊设备的需要。
6.1.5 主台天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天桥应沿主台侧墙和后墙三面布置,边沿应有0.10m 高的护板。甲等剧场不得少于3 层。乙、丙等剧场不得少于2 层;

2 第一层侧天桥标高,应使侧光射向表演区有良好的角度,还应保证主台与侧台间的洞口高度不妨碍布景通行;
3 第一层侧天桥栏杆应满足安装灯具的技术要求;
4 各层侧天桥除满足设备安装所占用的空间外,其通行净宽不应小于1.20m,后天桥通行净宽宜为0.60m。
6.1.6 舞台面至第一层天桥有配重块升降的部位应设护网,护网构件不得影响配重块升降,护网应设检修门。
6.1.7 主台应分别设上场门和下场门,门的位置应使演员上下场和跑场方便,但应避免在天幕后墙开门。门的净宽不应小于1.50m,净高不应低于2.40m。
6.1.8 侧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台两侧均应布置侧台,位置应靠近主台前部,便于演员和景物通向表演区。 两个侧台的总面积:甲等剧场不得小于主台面积的1/2;乙等剧场不得小于主台面积的 1/3;丙等剧场不得小于主台面积的1/4。当丙等剧场受条件限制时可设一个侧台;

2 设有车台的侧台,其面积除满足车台停放外,还应有存放和迁换景物的工作面积,其面积不宜小于车台面积的1/3;
3 侧台与主台间的洞口净宽:甲等剧场不应小于8.00m;乙等剧场不应小于6.00m;丙等剧场不应小于5.00m;
侧台与主台间的洞口净高:甲等剧场不应小于7.00m;乙等剧场不应小于6.00m; 丙等剧场不应小于5.00m;
4 设有车台的侧台洞口净宽,除满足车台通行宽度外,两边最少各加0.60m;
5 侧台进出景物的门,净宽不应小于2.40m,净高不应低于3.60m,门应隔声、不漏光。严寒和寒冷地区的侧台外门应设保温门斗,门外应设装卸平台和雨篷;当条件允许时,门外宜做成坡道;
6 甲等剧场的侧台与主台之间的洞口宜设防火幕。
6.1.9 后舞台面积和使用高度,应根据舞台工艺设计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后舞台与主台之间的洞口宜设防火隔音幕;
2 设有车载转台的后舞台洞口净宽,除满足车载转台通行外,两边最少各加0.60m。洞口净高应与台口高度相适应;
3 没有车载转台的后舞台,其面积除满足车载转台停放外,还应有存放和迁换景物的工作面积,其面积不宜小于车载转台面积的1/3;
4 后舞台应设吊杆和灯光等设备。
6.1.10 甲、乙等剧场应设台仓,台仓的面积、层高、层数应根据使用功能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台仓通往舞台和后台的门、楼梯要顺畅,并不得少于2 个,应设明显的疏散标志和照明,便于演员上下场和工作人员通行;
2 台仓里为机械舞台而设的机坑、平台、通道和检修空间,必须设固定的工作梯和坚固连续的栏杆。
6.1.11 伸出式舞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附在镜框式舞台的伸出式舞台除镜框台口外,在台口两边还应增设演员上下场口;
2 台面技术要求与镜框式舞台的主台同;
3 台面上空应设吊点,位置、数量应按舞台工艺设计确定;
4 表演区除顶光和脚光外,还应有来自三个方位的面光。
6.1.12 岛式舞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台面技术要求应与镜框式舞台的主台相同;
2 台面上空应设吊点,位置、数量应按舞台工艺设计确定;
3 表演区除顶光和脚光外,还应有来自四个方位的面光;
4 表演区上下场通道不得少于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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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juan1226
2006年09月04日 16:55:23
6楼
6 舞 台

6.1 一 般 规 定
6.1.1 镜框台口箱型舞台的台口宽度、高度和主台宽度、进深、净高均应与演出剧种、观众厅容量、舞台设备、使用功能及建筑等级相适应。宜符合表6.1.1 的规定。

台口和主台尺度 表6.1.1

剧 种 观众厅容量(座) 台 口(m) 主 台(m)
宽 高 宽 进深 净高
500~800 8~10 5.0~6.0 15~18 9~12 12~16
戏 曲 801~1000 9~11 5.5~6.5 18~21 12~15 13~17
1001~1200 10~12 6.0~7.0 21~24 15~18 14~18
600~800 10~12 6.0~7.0 18~21 12~15 14~18
话 剧 801~1000 11~13 6.5~7.5 21~24 15~18 15~19
1001~1200 12~14 7.0~8.0 24~27 18~21 16~20
1200~1400 12~14 7.0~8.0 24~27 15~21 16~20
歌舞剧 1401~1600 14~16 8.0~10.0 27~30 18~24 18~25
1601~1800 16~18 10.0~12.0 30~33 21~27 22~30


6.1.2 台唇和耳台最窄处的宽度不应小于1.50m。
6.1.3 主台和台唇、耳台的台面应做木地板,台面应平整防滑。
6.1.4 主台上空应设栅顶和安装各种滑轮的专用梁,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栅顶标高至主台台面的垂直距离(主台净高):
甲等剧场不应小于台口高度的2.5 倍;乙等剧场不应小于台口高度的2 倍加4.00m;丙等剧场不应小于台口高度的2 倍加2.00m;
2 栅顶构造要便于检修舞台悬吊设备,栅顶的缝隙除满足悬吊钢丝绳通行外,不应大于30mm;
3 各种滑轮梁的标高,应使站在栅顶的工作人员便于安装、检修舞台悬吊设备;
4 由主台台面去栅顶的爬梯如超过2.00m 以上,不得采用垂直铁爬梯。甲、乙等剧场上栅顶的楼梯不得少于2 个,有条件的宜设工作电梯,电梯可由台仓通往各层天桥直达栅顶;
5 丙等剧场如不设栅顶,宜设工作桥,工作桥的净宽不应小于0.60m,净高不应小于1.80m,位置应满足工作人员安装、检修舞台悬吊设备的需要。
6.1.5 主台天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天桥应沿主台侧墙和后墙三面布置,边沿应有0.10m 高的护板。甲等剧场不得少于3 层。乙、丙等剧场不得少于2 层;

2 第一层侧天桥标高,应使侧光射向表演区有良好的角度,还应保证主台与侧台间的洞口高度不妨碍布景通行;
3 第一层侧天桥栏杆应满足安装灯具的技术要求;
4 各层侧天桥除满足设备安装所占用的空间外,其通行净宽不应小于1.20m,后天桥通行净宽宜为0.60m。
6.1.6 舞台面至第一层天桥有配重块升降的部位应设护网,护网构件不得影响配重块升降,护网应设检修门。
6.1.7 主台应分别设上场门和下场门,门的位置应使演员上下场和跑场方便,但应避免在天幕后墙开门。门的净宽不应小于1.50m,净高不应低于2.40m。
6.1.8 侧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台两侧均应布置侧台,位置应靠近主台前部,便于演员和景物通向表演区。 两个侧台的总面积:甲等剧场不得小于主台面积的1/2;乙等剧场不得小于主台面积的 1/3;丙等剧场不得小于主台面积的1/4。当丙等剧场受条件限制时可设一个侧台;

2 设有车台的侧台,其面积除满足车台停放外,还应有存放和迁换景物的工作面积,其面积不宜小于车台面积的1/3;
3 侧台与主台间的洞口净宽:甲等剧场不应小于8.00m;乙等剧场不应小于6.00m;丙等剧场不应小于5.00m;
侧台与主台间的洞口净高:甲等剧场不应小于7.00m;乙等剧场不应小于6.00m; 丙等剧场不应小于5.00m;
4 设有车台的侧台洞口净宽,除满足车台通行宽度外,两边最少各加0.60m;
5 侧台进出景物的门,净宽不应小于2.40m,净高不应低于3.60m,门应隔声、不漏光。严寒和寒冷地区的侧台外门应设保温门斗,门外应设装卸平台和雨篷;当条件允许时,门外宜做成坡道;
6 甲等剧场的侧台与主台之间的洞口宜设防火幕。
6.1.9 后舞台面积和使用高度,应根据舞台工艺设计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后舞台与主台之间的洞口宜设防火隔音幕;
2 设有车载转台的后舞台洞口净宽,除满足车载转台通行外,两边最少各加0.60m。洞口净高应与台口高度相适应;
3 没有车载转台的后舞台,其面积除满足车载转台停放外,还应有存放和迁换景物的工作面积,其面积不宜小于车载转台面积的1/3;
4 后舞台应设吊杆和灯光等设备。
6.1.10 甲、乙等剧场应设台仓,台仓的面积、层高、层数应根据使用功能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台仓通往舞台和后台的门、楼梯要顺畅,并不得少于2 个,应设明显的疏散标志和照明,便于演员上下场和工作人员通行;
2 台仓里为机械舞台而设的机坑、平台、通道和检修空间,必须设固定的工作梯和坚固连续的栏杆。
6.1.11 伸出式舞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附在镜框式舞台的伸出式舞台除镜框台口外,在台口两边还应增设演员上下场口;
2 台面技术要求与镜框式舞台的主台同;
3 台面上空应设吊点,位置、数量应按舞台工艺设计确定;
4 表演区除顶光和脚光外,还应有来自三个方位的面光。
6.1.12 岛式舞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台面技术要求应与镜框式舞台的主台相同;
2 台面上空应设吊点,位置、数量应按舞台工艺设计确定;
3 表演区除顶光和脚光外,还应有来自四个方位的面光;
4 表演区上下场通道不得少于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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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juan1226
2006年09月04日 16:56:01
7楼
第三章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第一节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的组成与平面布置

第3.1.1条 中小学、中师、幼师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的组成,应根据学校的类型规模、教学活动要求和条件宜分别设置下列一部分或全部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普通教室、实验室、自然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史地教室、语言教室、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音乐教室、琴房、舞蹈教室、合班教室、体育器材室、教师办公室、图书阅览室、科技活动室等。
风雨操场应根据条件和情况设置。
第3.1.2条 教学用房的平面,宜布置成外廊或单内廊的形式。
第3.1.3条 教学用房的平面组合应使功能分区明确、联系方便和有利于疏散。
第三章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第一节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的组成与平面布置

第3.1.1条 中小学、中师、幼师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的组成,应根据学校的类型规模、教学活动要求和条件宜分别设置下列一部分或全部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普通教室、实验室、自然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史地教室、语言教室、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音乐教室、琴房、舞蹈教室、合班教室、体育器材室、教师办公室、图书阅览室、科技活动室等。
风雨操场应根据条件和情况设置。
第3.1.2条 教学用房的平面,宜布置成外廊或单内廊的形式。
第3.1.3条 教学用房的平面组合应使功能分区明确、联系方便和有利于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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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juan1226
2006年09月04日 16:56:12
8楼
第三章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第一节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的组成与平面布置

第3.1.1条 中小学、中师、幼师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的组成,应根据学校的类型规模、教学活动要求和条件宜分别设置下列一部分或全部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普通教室、实验室、自然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史地教室、语言教室、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音乐教室、琴房、舞蹈教室、合班教室、体育器材室、教师办公室、图书阅览室、科技活动室等。
风雨操场应根据条件和情况设置。
第3.1.2条 教学用房的平面,宜布置成外廊或单内廊的形式。
第3.1.3条 教学用房的平面组合应使功能分区明确、联系方便和有利于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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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juan1226
2006年09月04日 16:56:48
9楼
第三章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第一节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的组成与平面布置

第3.1.1条 中小学、中师、幼师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的组成,应根据学校的类型规模、教学活动要求和条件宜分别设置下列一部分或全部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普通教室、实验室、自然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史地教室、语言教室、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音乐教室、琴房、舞蹈教室、合班教室、体育器材室、教师办公室、图书阅览室、科技活动室等。
风雨操场应根据条件和情况设置。
第3.1.2条 教学用房的平面,宜布置成外廊或单内廊的形式。
第3.1.3条 教学用房的平面组合应使功能分区明确、联系方便和有利于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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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juan1226
2006年09月04日 16:57:08
10楼
v 第三章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第一节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的组成与平面布置

第3.1.1条 中小学、中师、幼师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的组成,应根据学校的类型规模、教学活动要求和条件宜分别设置下列一部分或全部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普通教室、实验室、自然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史地教室、语言教室、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音乐教室、琴房、舞蹈教室、合班教室、体育器材室、教师办公室、图书阅览室、科技活动室等。
风雨操场应根据条件和情况设置。
第3.1.2条 教学用房的平面,宜布置成外廊或单内廊的形式。
第3.1.3条 教学用房的平面组合应使功能分区明确、联系方便和有利于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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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9月04日 16:57:26
11楼
第三章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第一节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的组成与平面布置

第3.1.1条 中小学、中师、幼师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的组成,应根据学校的类型规模、教学活动要求和条件宜分别设置下列一部分或全部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普通教室、实验室、自然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史地教室、语言教室、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音乐教室、琴房、舞蹈教室、合班教室、体育器材室、教师办公室、图书阅览室、科技活动室等。
风雨操场应根据条件和情况设置。
第3.1.2条 教学用房的平面,宜布置成外廊或单内廊的形式。
第3.1.3条 教学用房的平面组合应使功能分区明确、联系方便和有利于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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