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规》探讨--8.1.1条及8.1.2条
zhangxin135
2006年08月14日 12:5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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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 高层建筑的防烟设施应分为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8.1.1 高层建筑的防烟设施应分为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zhangxin135
2006年08月14日 13:00:04
2楼
8.1.2 高层建筑的排烟设施应分为机械排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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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xin135
2006年08月14日 13:00:50
3楼
条文解释
8.1.1、8.1.2 规定了高层建筑的防烟设施和排烟设施的组成部分。
一、设置防、排烟设施的理由:当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防烟楼梯间是高层建筑内部人员唯一的垂直疏散通道,消防电梯是消防队员进行扑救的主要垂直运输工具(国外一般要求是当发生火灾后,普通客梯的轿厢全部迅速落到底层。电梯厅一般用防火卷帘或防火门封隔起来)。为了疏散和扑救的需要,必须确保在疏散和扑救过程中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井内无烟,首先在建筑布局上按本规范第6.2.1条及第6.3.3条的规定,对防烟楼梯间及消防电梯设置独立的前室或两者合用前室。设置前室的作用:(1)可作为着火时的临时避难场所;(2)阻挡烟气直接进入防烟楼梯间或消防电梯井;(3)作为消防队员到达着火层进行扑救工作的起始点和安全区;(4)降低建筑本身由热压差产生的所谓“烟囱效应”。特别是在冬天北方地区,室内温度高于室外温度,由于空气的容量不同而产生很大的热压差,在建筑比较密封的情况下,中和面在建筑高度1/2处,室外空气经低于中和面的门、窗缝渗入室内,室内热空气经过高于中和面的门、窗缝漏出,这就是“烟囱效应”。由于设有前室,把楼梯间、电梯井与走道前室的两道门隔开,这样楼梯间及电梯的烟囱效应减弱,可以减缓火、烟垂直蔓延的速度;其次是按第8.1.1条、第8.1.2条的规定设置防、排烟设施,当发生火灾时,烟气水平方向流动速度为每秒0.3~0.8m,垂直方向扩散速度为每秒3~4m,即当烟气流动无阻挡时,只需1min左右就可以扩散到几十层高的大楼,烟气流动速度大大超过了人的疏散速度。楼梯间、电梯井又是高层建筑火灾时垂直方向蔓延的重要途径。因此,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和两者合用前室设置防排烟设施,是阻止烟气进入该部位或把进入该部位的烟气排出高层建筑外,从而保证人员安全疏散和扑救。
二、设置防、排烟设施的方式。对于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和两者合用前室设置防烟或排烟设施的方式很多,下面分别介绍几种。
自然排烟,有以下两种方式:
1.利用建筑的阳台、凹廊或在外墙上设置便于开启的外窗或排烟窗进行无组织的自然排烟,如图17(a)~(d)。





其优点是:(1)不需要专门的排烟设备;(2)火灾时不受电源中断的影响;(3)构造简单、经济;(4)平时可兼作换气用。不足之处:因受室外风向、风速和建筑本身的密封性或热压作用的影响,排烟效果不太稳定。据调查情况表明,这种自然排烟的方式一直被广泛采用。根据我国目前的经济、技术条件及管理水平,此方式值得推广,并宜优先采用。
2.竖井排烟。在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或合用前室内设置专用的排烟竖井,依靠室内火灾时产生的热压和室外空气的风压形成“烟囱效应”,进行有组织的自然排烟。这种排烟当着火层所处的高度与烟气排放口的高度差越大,其排烟效果越好,反之越差。这种排烟的优点是不需要能源,设备简单,仅用排烟竖井(各层还应设有自动或手动控制的排烟口),缺点是竖井占地面积大。按日本建筑基准法规定:前室排烟竖井的面积不小于6m2(合用前室不小于9m2),排烟口开口面积不小于4m2(合用前室不小于6m2);进风口竖井截面不小于2m2(合用前室不小于3m2);进风口面积不小于1m2(合用前室不小于1.5m2)。在我国一些新建的高层建筑防烟楼梯间中有的采用了这种方式,如:无锡滨湖饭店,南京工艺美术大楼,郑州宾馆等。但无锡滨湖饭店等几座高层建筑设置的自然排烟竖井及排烟口,其截面积与日本的规定相比小很多。目前尚无法肯定国内采用的竖井和排烟口截面能否有良好的排烟效果。据日本有关资料介绍,由于采用这种方法的排烟井与进风井需要占有很大的有效空间,所以在一般情况下很难被设计人员接受。我国的设计人员认为,这种方式由于竖井需要两个很大的截面,给设计布置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同时也降低了建筑的使用面积。因此近年来已很少被采用了。
机械排烟,有以下两种方式:
1.机械排烟与自然进风或机械进风。此方式是按照通风气流组织的理论,把侵入前室的烟气通过排烟风机和某种形式的进风(自然进风或机械进风)把烟气排出和形成透明的“避难气流”。排烟口设在前室的顶棚上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进风口设在靠近地面的墙面上。日本“排烟量的标准”规定其前室:排烟风机的排烟量应为4m3/s(14400m3/h),合用前室应为6m3/s(21600m3/h)的排烟能力。进风靠自然进风时,应设截面积为2m2的进风竖井。进风靠机械进风时,其进风量为排烟量的70%~80%保持负压,这种方式前几年被广泛采用。如:天津内贸大厦、北京图书馆、上海宾馆等均为机械排烟、机械进风,北京昆仑饭店等均为机械排烟、自然进风。近几年来,随着国内外防、排烟的进一步发展,对这种排烟方式的采用提出异议,认为这种方式是在烟气或热空气已经侵入疏散通道的被动情况下再将它排除,没有从根本上达到疏散通道内无烟的目的,给疏散人员造成不安全感。设备投资、系统形式也比较复杂。另一方面,当前室处在人员拥挤的情况下,理想的气流组织受到破坏,使排烟效果受到影响。因此近几年高层建筑设计中也很少被采用。有些工程原设计为此方法,现在也在改造,如天津内贸大厦、深圳国贸中心等。
2.机械加压送风。此方式是通过通风机所产生的气体流动和压力差来控制烟气的流动,即要求烟气不侵入的地区增加该地区的压力。机械加压送风方式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已出现,一些国家曾经利用它来防止敌人投放的化学毒气和细菌侵入军事防御作战部门的要害房间。在和平时期,又有人利用它在工厂里制造洁净车间,在医院里制造无菌手术室等,都取得明显的效果。如今,机械加压送风技术又广泛应用在高层建筑防烟方面,并已被广大的工程技术人员所承认,世界很多国家均设有研究中心和试验楼。如:美国的布鲁克弗研究所的十二层办公大厦、德国汉堡一座七层办公大楼等均被列为机械加压送风防烟方式的试验地或研究中心。我国近几年来高层建筑发展很快,对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技术从研究到应用均取得了很大的进展。这种方式已广泛被设计人员接受并掌握,利用机械加压防烟技术的高层建筑在我国已有2000余幢。机械加压送风防烟达到了疏散通道无烟的目的,从而保证了人员疏散和扑救的需要。从建筑设备投资方面来说,均低于机械排烟的投资。因此,这种方式是值得推广采用的。
综合上述各种防烟方式的介绍与分析,结合目前国内外防、排烟技术发展情况,规定对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和两者合用前室设置的防、排烟设施为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或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措施。除此之外,其它防、排烟方式均不宜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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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xin135
2006年08月14日 13:05:36
4楼
一般的,我们会认为这两个条文是废话,没有特别的去理解,其实这两个条文算是开宗明义的讲明了防排烟最根本的概念,条文解释中更是详细的介绍了火灾的形成和烟气蔓延的状态,以及防排烟的原理,只有搞清这些概念,才能更好的理解后面的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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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xin135
2006年08月14日 13:09:55
5楼
有几个问题,希望大家能够讨论一下
1、自然排烟的可靠性,当然一位大侠说过:“Simple Is Best”,但是在有自然排烟的可能下,我们是不是还应该设置机械防排烟的措施,以更好的保证人员的疏散?
2、可开启的外窗的概念?
3、对于这些自然排烟设备,比如外窗,火灾时如何保证其有效的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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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rlon
2006年08月14日 22:08:28
6楼
自然排烟的话,楼梯间必须都有可开启的窗,在前室最设置正压送风。设置一个正压送风系统,也花不了多少银子的。人命都重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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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jhjjj
2006年08月15日 12:46:13
7楼
无可开启外窗,火灾时打碎玻璃能不能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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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xin135
2006年08月15日 15:52:50
8楼

对啊,按照规范是可以,但是什么玻璃是能打碎的呢?
首先,防火窗是不能打碎的。但是其他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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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wenqian0134
2006年11月17日 11:31:32
9楼
无可开启外窗,火灾时打碎玻璃能不能算呢?
我上次就遇到一甲方这样解释,我认为也能说通.我想说的是自然排烟倒是节约,但真的失火时,有外窗了是不是反而使楼下的烟气向上蔓延呢?我认为不能采用自然排烟.请高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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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uyongjin0727
2006年11月20日 10:51:12
10楼
可开启外窗的意思是:能够在火灾时,通过自动控制装置自动打开的外窗,并不是我们平常所说的普通外窗,现在建筑设计中把外窗都当作可以开启外窗,是不对的,火灾时也取不到防排烟作用,我建议在外窗上装百叶窗或装板式排烟风口为好,如果建筑窗上装有能够知道开启装置的外窗装置的话,由建筑说明;如果建筑没有说明,我建议暖通专业在说明中加上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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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frrqq
2006年11月22日 16:13:00
11楼
应再看8.2自然排烟和8.4机械排烟,才能更好的理解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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