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桩码头规范中4.2.4条:4.2.4叠合板的内力可按下列方法计算。 4.2.4.1自重和施工荷载产生的内力可按简支板计算。 4.2.4.2可变作用产生的内力,当板与梁整体连接时,可按连续板采用弯矩系数法计算;当板不与梁整体连接时,可按简支板计算。对于这条的理解,我的理解是:自重产生的内力,不管是施工期还是使用期,都是按简支板计算;可变作用产生的内力,施工期按简支板计算,使用期按连续板计算。
4.2.4叠合板的内力可按下列方法计算。
4.2.4.1自重和施工荷载产生的内力可按简支板计算。
4.2.4.2可变作用产生的内力,当板与梁整体连接时,可按连续板采用弯矩系数法计算;当板不与梁整体连接时,可按简支板计算。
对于这条的理解,我的理解是:自重产生的内力,不管是施工期还是使用期,都是按简支板计算;可变作用产生的内力,施工期按简支板计算,使用期按连续板计算。
不知道我的理解对不对,请高手们指点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