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我工地上在图审,2万方的地下室设计图上分四个区块,每个区块一个湿式报警伐,甲方代表提出四路管线并成一路也就是只要一套设备,设计说他回去考虑一下。甲方一定要我在图审纪要上写上!这个可以这么做吗?一个湿式报警伐能控制多少区域?或者说多少个喷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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