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办公楼,15层,建筑高度49.5m,属二类高层,主楼每层面积500m2,主楼每层有一近50m2的会议室,因《高规》4.1.5条规定: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应设在首层或二、三层;当必须设在其它楼层时,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4.1.5.3 必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另外,本工程14~15层公共活房及地下室车库、二层会议室(200人)设有自动喷淋管网。
一综合办公楼,15层,建筑高度49.5m,属二类高层,主楼每层面积500m2,主楼每层有一近50m2的会议室,因《高规》4.1.5条规定: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应设在首层或二、三层;当必须设在其它楼层时,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4.1.5.3 必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另外,本工程14~15层公共活房及地下室车库、二层会议室(200人)设有自动喷淋管网。
无中央空调
问:一层税务申报大厅(裙房)、一、二层中庭门厅(主楼)、3~13层小会议室是否布置喷淋管网?
2楼
1、是“会议室”而不是“会议厅”。
2、一层会议室如不大于400平方,可以不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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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建议设置。现在,自动喷淋已经应用得越来越广泛,既然系统已有了,再加点儿喷头和管道也增加不了多少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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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按国家规范如果面积不超过400平方米可不设置自动喷临系统,不过在设计是应该结合地方性规范.
上海地方规范规定: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及设有有风管的空气调节系统的多层旅馆,办公楼等公共建筑的下列部位:走道,办公室,库房,大堂,客房,餐厅(含厨房,酒吧,咖啡厅),商业厅,展厅,多功能厅,观众厅,会议厅等人员密集和经常有人停留的场所,君应设置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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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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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400m2的规定(规范),哪里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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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cg777:我真服了你!!《高规》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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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不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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