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工程防洪规划审批实施程序及样本《水工程防洪规划审批》是2006年才实行的一项审批程序,它是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批准(或核准、备案)前提出水工程防洪规划审批申请。本人在一个中型水电站的实施中,工程已经在2005年完成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而在2006年实行水工程防洪规划审批后,才要求我们补办“水工程防洪规划审批”,因不知道程序和工作阶段,前后报了本稿才算通过,所以在此提供给大家,以便大家,不走弯路。
水工程防洪规划审批实施程序及样本
《水工程防洪规划审批》是2006年才实行的一项审批程序,它是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批准(或核准、备案)前提出水工程防洪规划审批申请。
本人在一个中型水电站的实施中,工程已经在2005年完成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而在2006年实行水工程防洪规划审批后,才要求我们补办“水工程防洪规划审批”,因不知道程序和工作阶段,前后报了本稿才算通过,所以在此提供给大家,以便大家,不走弯路。
2楼
一、水工程防洪规划审批实施程序
许可事项:水工程防洪规划审批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
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2004年5月31日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许可对象:
1、在洞庭湖、湘江、资江、沅江、澧水干流和汨罗江、新墙河及其它跨市(州)行政区域的重要河段建设防洪工程和其它水工程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
2、建设总装机容量0.5(含)---25(不含)万千瓦的水电站项目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
许可收费 :不收费。
许可数量:按防洪规划确定数量。
许可时限 : 2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下,经湖南省水利厅厅长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许可条件:工程建设方案、实施安排、运用方式符合流域、区域防洪规划的要求。
许可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批准(或核准、备案)前提出水工程防洪规划审批申请。水工程防洪规划审批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4套):
1、按规定如实填写的水工程防洪规划审批申请书。
2、有关材料:
(1)申请人的名称(或姓名)、地址;
(2)工程建设缘由与建设依据;
(3)工程位置、规模、任务、总体布局、实施计划;
(4)工程建设方案和运行调度方式对防洪除涝的影响分析;
(5)影响防洪自保采取的补救、补偿措施及实施方案;
(6)附图:工程所在河段在流域中位置示意图、工程在河段中的具体位置示意图、工程总体布置平面示意图、各种设计条件下工程对规划影响示意图等。(申请报告所附图纸,可根据工程特点和具体情况,酌情增减);
(7)水工程防洪规划申请所依据的有关文件;
(8)水工程涉及其它地区或行业的,还应提交有关地区和部门的意见文件。
以上材料能提交电子版的需同时提供电子版。
许可程序
一、受理
1、岗位责任人:省水利厅行政许可窗口工作人员
2、受理电话:0731-5486189 0731-5532966(传真)
3、网址:湖南水利网站(www.hnwr.gov.cn)
4、岗位职责与权限: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6)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湖南省水利厅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5、时限:即时
(2、3楼内容WORD文档内容如下:)
回复
3楼
续:
二、审查
1、岗位责任人:规划计划处负责人及承办人员
2、岗位职责与权限:
(1)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2)经审查认定行政许可事项如必须进行现场勘察的,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对其进行现场查勘,并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
(3)经审查申请材料及实地核实,拟定审查意见,内容包括批准或不予批准的有关理由、技术指标、决定内容等。
(4)对第三者利益有重大影响,或申请人提出听证要求的,按《湖南省水利厅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试行)》办理。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许可期限内。
3、时限:15个工作日
三、决定
1、岗位责任人:主管厅领导
2、岗位职责与权限:
按照许可条件对申办材料及审查意见进行审定,签发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3、时限: 5个工作日
四、公告及送达
1、岗位责任人:省水利厅行政许可窗口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与权限:
(1)建立防洪规划审批许可登记簿,并定期在湖南省水利网站予以公告。
(2)对准予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及时告知申请人。
(3)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及时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行政许可决定由厅行政许可窗口按照《湖南省水利厅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试行)》的要求送达。
(5)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材料整理归档。
3、时限: 10个工作日
五、变更
水工程方案调整涉及防洪规划方案调整的,必须重新办理水工程防洪规划审批申请。
责任追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及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检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章及《湖南省水利厅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规定(试行)》等规定执行。
监督部门:厅纪检组、监察室
监督电话:0731-5483140
附件:水工程防洪规划审批申请书
回复
4楼
二、工程实例
这是本人在一个中型水电站的实施于2006年申报“水工程防洪规划审批”的办理内容,在此提供给大家,以便大家,不走弯路。
回复
5楼
好东西当然要顶一下了啊!
回复
6楼
这些东东我做了前后一个月,当然是好浇东东了,希望大家能从中学到一点,减少工作时间。
回复
7楼
中国的工程审批制度越搞越复杂,各部门都在想办法揽权
回复
8楼
这个是免费审批的。
回复
9楼
谢谢你,能将最新的资料奉献出来,好东西,大家齐心顶起来
回复
10楼
我做的时候花了好多时间,在此提供给大家,以便大家不走弯路,少花时间。
回复
11楼
谢谢你,能将最新的资料奉献出来,顶顶顶!!!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