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暖通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中规定,进风口应低于排风口,那如果进排风口距离比较远呢,是否可以不必要求如此,这样规定是否太死板了
采暖通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中规定,进风口应低于排风口,那如果进排风口距离比较远呢,是否可以不必要求如此,这样规定是否太死板了
2楼
一般排风温度较高,排风会往上扩散,因此,吧进风口放在排风口下方,减少短路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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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如果距离较远,这个标准是可以变动的。任何东西不是一成不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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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呵,只要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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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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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实际工程中,这个要求很难实施,其实新排风即使在同侧同高度,水平距离大于10米就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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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关于这一点我引用几条标准自己琢磨:
1、《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第5.3.4条第2款"机械送风系统进风口位置应低于排风口”。
2、《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第5.4.5条第2款“排风口与机械送风系统的进风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m;当水平距离不足20m时,排风口必须高于进出风口,并不得小于6m;
3、《措施2009》第4.8.9条“防烟系统和补风系统的室外进风口宜布置在室外排风口下方,且高差不宜小于3m,当水平距离不宜小于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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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有一定距离当然是可以的啊,事故排风20m的距离都能满足,正常送排风只要有一定距离就满足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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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个人觉得:第2条 是针对事故排风要求的;仅适用事故排风系统; 第3条是针对排烟系统和其补风系统来言的,有针对系统;其他未言明系统按第1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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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8#贴的规范很详细了~
记在心里,设计时候注意一下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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