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新规范学习
wwhsosdfmry
2011年08月24日 11: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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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章一章的学习,一天一节(对于内容比较简单不重要的一天一章)。持之以恒。本人只是抛砖引玉。只是希望大家能够一起认真学习。为什么不一起上传上来,主要是让大家一点一点的积累。许多时候我们下载下来的东西放在自己的电脑里,实际上我们并没有时间去看。所以我想一点一点和大家共同学习,一天进步一点一点,日子 长了我们也把规范学习了,也不累。先从第八章开始:新规范:8 构造规定8.1 伸 缩 缝8.1.1 钢筋混凝土结构伸缩缝的最大间距可按表8.1.1确定。

一章一章的学习,一天一节(对于内容比较简单不重要的一天一章)。持之以恒。本人只是抛砖引玉。只是希望大家能够一起认真学习。为什么不一起上传上来,主要是让大家一点一点的积累。许多时候我们下载下来的东西放在自己的电脑里,实际上我们并没有时间去看。所以我想一点一点和大家共同学习,一天进步一点一点,日子 长了我们也把规范学习了,也不累。

先从第八章开始:
新规范:
8 构造规定

8.1 伸 缩 缝

8.1.1 钢筋混凝土结构伸缩缝的最大间距可按表8.1.1确定。
表8.1.1 钢筋混凝土结构伸缩缝最大间距(m)
结构类别 室内或土中 露天
排架结构 装配式 100 70
框架结构 装配式 75 50
现浇式 55 35
剪力墙结构 装配式 65 40
现浇式 45 30
挡土墙、地下室墙壁等类结构 装配式 40 30
现浇式 30 20
注:1 装配整体式结构的伸缩缝间距,可根据结构的具体情况取表中装配式结构与现浇式结构之间的数值;
2 框架-剪力墙结构或框架-核心筒结构房屋的伸缩缝间距,可根据结构的具体情况取表中框架结构与剪力墙结构之间的数值;
3 当屋面无保温或隔热措施时,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的伸缩缝间距宜按表中露天栏的数值取用;
4 现浇挑檐、雨罩等外露结构的局部伸缩缝间距不宜大于12m。
8.1.2 对下列情况,本规范表8.1.1中的伸缩缝最大间距宜适当减小:
1 柱高(从基础顶面算起)低于8m的排架结构;
2 屋面无保温、隔热措施的排架结构;
3 位于气候干燥地区、夏季炎热且暴雨频繁地区的结构或经常处于高温作用下的结构;
4 采用滑模类工艺施工的各类墙体结构;
5 混凝土材料收缩较大,施工期外露时间较长的结构。


8.1.3 如有充分依据对下列情况,本规范表8.1.1中的伸缩缝最大间距可适当增大:
1 采取减小混凝土收缩或温度变化的措施;
2 采用专门的预加应力或增配构造钢筋的措施;
3 采用低收缩混凝土材料,采取跳仓浇筑、后浇带、控制缝等施工方法,并加强施工养护。
当伸缩缝间距增大较多时,尚应考虑温度变化和混凝土收缩对结构的影响。


8.1.4 当设置伸缩缝时,框架、排架结构的双柱基础可不断开。

[ 本帖最后由 wwhsosdfmry 于 2011-9-1 09:5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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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hsosdfmry
2011年08月24日 11:50:47
2楼
与老规范对比:
老规范为第九章,且6个小节,新规范第八章,且5个小节,第6小节为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构造要求,新规范专门有一章第十章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放入这一章。
8.1.1与老规范一样,就是注:1,装配整体式结构的伸缩缝间距,可根据结构的具体情况取表中 装配式结构与现浇式结构之间的数值;老规范为 宜按现浇式结构的数值取用
8.1.2与老规范一样无变化
8.1.3去掉 如有充分依据和可靠措施
8.1.3.1~8.1.3.3注意有所变化。
8.1.4与老规范对比,去掉 独立基础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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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8月24日 12:06:20
3楼
8.2 混凝土保护层

8.2.1 构件中普通钢筋及预应力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构件中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钢筋的公称直径d;
2 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的混凝土结构,最外层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表8.2.1的规定;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的混凝土结构,最外层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表8.2.1中数值的1.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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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hsosdfmry
2011年08月24日 12:18:25
4楼
纵向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mm) 表8.2.1
环境类别 板、墙、壳 梁 柱
一 15 20
二 a - 20 25
b - 25 30
三 a - 30 40
b - 40 50

[ 本帖最后由 wwhsosdfmry 于 2011-8-24 12:2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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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8月24日 12:20:42
5楼
注:1 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大于C25时,表中保护层厚度数值应增加5mm;
2 钢筋混凝土基础宜设置混凝土垫层,基础中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从垫层顶面算起,且不应小于40mm。
8.2.2 当有充分依据并采取下列措施时,可适当减小混凝土保护层的厚度。
1 构件表面有可靠的防护层;
2 采用工厂化生产的预制构件;
3 在混凝土中掺加阻锈剂或采用阴极保护处理等防锈措施;
4 当对地下室墙体采取可靠的建筑防水做法或防护措施时,与土层接触一侧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小于25mm。
8.2.3 当梁、柱、墙中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大于50mm时,宜对保护层采取有效的构造措施。当在保护层内配置防裂、防剥落的钢筋网片时,网片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2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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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hsosdfmry
2011年08月24日 12:24:23
6楼
8.2与老规范
1 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小于受力钢筋直径(单筋的公称直径或并筋的等效直径)的要求,是为了保证握裹层混凝土对受力钢筋的锚固。
2 从混凝土碳化、脱钝和钢筋锈蚀的耐久性角度考虑, 不再以纵向受力钢筋的外缘,而以最外层钢筋(包括箍筋、构造筋、分布筋等)的外缘计算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因此本次修订后的保护层实际厚度比原规范实际厚度有所加大。
3 根据第3.5节对结构所处耐久性环境类别的划分,调整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的数值。对一般情况下混凝土结构的保护层厚度稍有增加;而对恶劣环境下的保护层厚度则增幅较大。
4 简化表8.2.1的表达:根据混凝土碳化反应的差异和构件的重要性,按平面构件(板、墙、壳)及杆状构件(梁、柱、杆)分两类确定保护层厚度;表中不再列入强度等级的影响,C30及以上统一取值,C25及以下均增加5mm。
5 考虑碳化速度的影响,使用年限100年的结构,保护层厚度取1.4倍。其余措施已在第3.5节中表达,不再列出。
6 为保证基础钢筋的耐久性,根据工程经验基础底面要求做垫层,基底保护层厚度仍取40mm。


8.2.2 根据工程经验及具体情况采取有效的综合措施,可以提高构件的耐久性能,减小保护层的厚度。
构件的表面防护是指表面抹灰层以及其他各种有效的保护性涂料层。例如,地下室墙体采用防水、防腐做法时,与土壤接触面的保护层厚度可适当放松。
由工厂生产的预制混凝土构件,经过检验而有较好质量保证时,可根据相关标准或工程经验对保护层厚度要求适当放松。
使用阻锈剂应经试验检验效果良好,并应在确定有效的工艺参数后应用。
采用环氧树脂涂层钢筋、镀锌钢筋或采取阴极保护处理等防锈措施时,保护层厚度可适当放松。


8.2.3 当保护层很厚时(例如配置粗钢筋;框架顶层端节点弯弧钢筋以外的区域等),宜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厚保护层混凝土进行拉结,防止混凝土开裂剥落、下坠。通常为保护层采用纤维混凝土或加配钢筋网片。为保证防裂钢筋网片不致成为引导锈蚀的通道,应对其采取有效的绝缘和定位措施,此时网片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可适当减小,但不应小于2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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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8月24日 12:56:03
7楼
8.3 钢筋的锚固

8.3.1 我国钢筋强度不断提高,结构形式的多样性也使锚固条件有了很大的变化,根据近年来系统试验研究及可靠度分析的结果并参考国外标准,规范给出了以简单计算确定受拉钢筋锚固长度的方法。其中基本锚固长度lab取决于钢筋强度fy及混凝土抗拉强度ft,并与锚固钢筋的直径及外形有关。
公式(8.3.1—1)为计算基本锚固长度lab的通式,其中分母项反映了混凝土对粘结锚固强度的影响,用混凝土的抗拉强度表达。表8.3.1中不同外形钢筋的锚固外形系数。是经对各类钢筋进行系统粘结锚固试验研究及可靠度分析得出的。本次修订删除了原规范中锚固性能很差的刻痕钢丝。预应力螺纹钢筋通常采用后张法端部专用螺母锚固,故未列入锚固长度的计算方法。
公式(8.3.1—3)规定,工程中实际的锚固长度la为钢筋基本锚固长度lab乘锚固长度修正系数ζa后的数值。修正系数ζa根据锚固条件按第8.3.2条取用,且可连乘。为保证可靠锚固,在任何情况下受拉钢筋的锚固长度不能小于最低限度(最小锚固长度),其数值不应小于0.6lab及200mm。
试验研究表明,高强混凝土的锚固性能有所增强,原规范混凝土强度最高等级取C40偏于保守,本次修订将混凝土强度等级提高到C60,充分利用混凝土强度提高对锚固的有利影响。
本条还提出了当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大于5d时,在钢筋锚固长度范围内配置构造钢筋(箍筋或横向钢筋)的要求,以防止保护层混凝土劈裂时钢筋突然失锚。其中对于构造钢筋的直径根据最大锚固钢筋的直径确定;对于构造钢筋的间距,按最小锚固钢筋的直径取值。


8.3.2 本条介绍了不同锚固条件下的锚固长度的修正系数。这是通过试验研究并参考了工程经验和国外标准而确定的。
为反映粗直径带肋钢筋相对肋高减小对锚固作用降低的影响,直径大于25mm的粗直径带肋钢筋的锚固长度应适当加大,乘以修正系数1.10。
为反映环氧树脂涂层钢筋表面光滑状态对锚固的不利影响,其锚固长度应乘以修正系数1.25。这是根据试验分析的结果并参考国外标准的有关规定确定的。
施工扰动(例如滑模施工或其他施工期依托钢筋承载的情况)对钢筋锚固作用的不利影响,反映为施工扰动的影响。修正系数与原规范数值相当,取1.10。
配筋设计时实际配筋面积往往因构造原因大于计算值,故钢筋实际应力通常小于强度设计值。根据试验研究并参照国外规范,受力钢筋的锚固长度可以按比例缩短,修正系数取决于配筋裕量的数值。但其适用范围有一定限制:不适用于抗震设计及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结构中的受力钢筋锚固。
锚固钢筋常因外围混凝土的纵向劈裂而削弱锚固作用,当混凝土保护层厚度较大时,握裹作用加强,锚固长度可以减短。经试验研究及可靠度分析,并根据工程实践经验,当保护层厚度大于锚固钢筋直径的3倍时,可乘修正系数0.80;保护层厚度大于锚固钢筋直径的5倍时,可乘修正系数0.70;中间情况插值。


8.3.3 在钢筋末端配置弯钩和机械锚固是减小锚固长度的有效方式,其原理是利用受力钢筋端部锚头(弯钩、贴焊锚筋、焊接锚板或螺栓锚头)对混凝土的局部挤压作用加大锚固承载力。锚头对混凝土的局部挤压保证了钢筋不会发生锚固拔出破坏,但锚头前必须有一定的直段锚固长度,以控制锚固钢筋的滑移,使构件不致发生较大的裂缝和变形。因此对钢筋末端弯钩和机械锚固可以乘修正系数0.6,有效地减小锚固长度。应该注意的是上述修正的锚固长度已达到0.6lab,不应再考虑第8.3.2条的修正。
根据近年的试验研究,参考国外规范并考虑方便施工,提出几种钢筋弯钩和机械锚固的形式:筋端弯钩及一侧贴焊锚筋的情况用于截面侧边、角部的偏置锚固时,锚头偏置方向还应向截面内侧偏斜。
根据试验研究并参考国外规范,局部受压与其承压面积有关,对锚头或锚板的净挤压面积,应不小于4倍锚筋截面积,即总投影面积的5倍。对方形锚板边长为1.98d、圆形锚板直径为2.24d,d为锚筋的直径。锚筋端部的焊接锚板或贴焊锚筋,应满足《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的要求。对弯钩,要求在弯折角度不同时弯后直线长度分别为12d和5d。
机械锚固局部受压承载力与锚固区混凝土的厚度及约束程度有关。考虑锚头集中布置后对局部受压承载力的影响,锚头宜在纵、横两个方向错开,净间距均为不宜小于4d。


8.3.4 柱及桁架上弦等构件中的受压钢筋也存在着锚固问题。
受压钢筋的锚固长度为相应受拉锚固长度的70%。这是根据工程经验、试验研究及可靠度分析,并参考国外规范确定的。对受压钢筋锚固区域的横向配筋也提出了要求。

8.3.5 根据长期工程实践经验,规定了承受重复荷载预制构件中钢筋的锚固措施。本条规定采用受力钢筋末端焊接在钢板或角钢(型钢)上的锚固方式。这种形式同样适用于其他构件的钢筋锚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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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hsosdfmry
2011年08月24日 14:04:38
8楼
8.3 钢筋的锚固

8.3.1 当计算中充分利用钢筋的抗拉强度时,受拉钢筋的锚固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基本锚固长度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普通钢筋:

lab=αfy*d/ft (8.3.1-1)

预应力钢筋:

lab=αfpy*d/ft (8.3.1-2)

式中
la--受拉钢筋的基本锚固长度;
fy、fpy--普通钢筋、预应力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
ft--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当混凝土强度等级高于C60时,按C60取值;
d--锚固钢筋的直径;
α--钢筋的外形系数,按表8.3.1取用。

表8.3.1 钢筋的外形系数
钢筋类型 光面钢筋 带肋钢筋 螺旋肋钢丝 三股钢绞线 七股钢绞线
α 0.16 0.14 0.13 0.16 0.17
注:光面钢筋末端应做180°弯钩,弯后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3d,但作受压钢筋时可不做弯钩。
2受拉钢筋的锚固长度应根据锚固条件按下列公式计算且不应小于200mm:
la=ζa*lab (8.3.1-3)
式中:
la--受拉钢筋的锚固长度;
ζa--锚固长度的修正系数,对于普通钢筋按本规范第8.2.3条的规定取用,当多于一项时,可连乘计算,但不应小于0.6;对预应力筋,可取1.0。
梁柱节点中纵向受拉钢筋的锚固要求应按本规范第9.3节(Ⅱ)中的规定执行。
3 当锚固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大于5d时,锚固长度范围内应配置横向构造钢筋,其直径不应小于d/4;对梁、柱、斜撑等构件间距不应大于5d,对板、墙等平面构件间距不应大于10d,且均不应大于100mm,此处d为锚固钢筋的直径。
8.3.2 纵向受拉普通钢筋的锚固长度修正系数ζa应按下列规定取用:
1 当带肋钢筋的公称直径大于25mm时取1.10;
2 环氧树脂涂层带肋钢筋取1.25;
3 施工过程中易受扰动的钢筋取1.10;
4 当纵向受力钢筋的实际配筋面积大于其设计计算面积时,修正系数取设计计算面积与实际配筋面积的比值,但对有抗震设防要求及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不应考虑此项修正;
5 锚固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为3d时修正系数可取0.80,保护层厚度为5d时修正系数可取0.70,中间按内插取值,此处d为锚固钢筋的直径。
8.3.3 当纵向受拉普通钢筋末端采用弯钩或机械锚固措施时,包括弯钩或锚固端头在内的锚固长度(投影长度)可取为基本锚固长度lab的60%。弯钩和机械锚固的形式(图8.3.3)和技术要求应符合表8.3.3的规定。
表8.3.3 钢筋弯钩和机械锚固的形式和技术要求
锚固形式 技术要求
90度弯钩 末端90度弯钩,弯钩内径4d,弯钩吼直段长度12d
135度弯钩 末端135度弯钩,弯钩内径4d,弯钩吼直段长度5d
一侧帖焊锚筋 末端一侧帖焊长5d同直径钢筋
两侧帖焊锚筋 末端两侧帖焊长3d同直径钢筋
焊端锚板 末端与厚度d的锚板穿孔塞焊
螺栓锚头 末端旋入螺栓锚头
注:1 焊缝和螺纹长度应满足承载力要求;
2螺栓锚头和焊接锚板的承压净面积不应小于锚固钢筋截面面积的4倍;
3螺栓锚头的规格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4螺栓锚头和焊接锚板的钢筋净间距不宜小于4d,否则应考虑群锚效应的不利影响;
5截面角部的弯钩和一侧帖焊锚筋的布筋方向宜向截面内侧偏置。
8.3.4 混凝土结构中的纵向受压钢筋,当计算中充分利用其抗压强度时,锚固长度不应小于相应受拉锚固长度的70%。
受压钢筋不应采用末端弯钩和一侧贴焊锚筋的锚固措施。
受压钢筋锚固长度范围内的横向构造钢筋应符合本规范第8.3.1条的有关规定。
8.3.5 承受动力荷载的预制构件,应将纵向受力普通钢筋末端焊接在钢板或角钢上,钢板或角钢应可靠地锚固在混凝土中。钢板或角钢的尺寸应按计算确定,其厚度不宜小于10mm。
其他构件中受力普通钢筋的末端也可通过焊接钢板或型钢实现锚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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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8月24日 14:13:28
9楼
8.4 钢筋的连接

8.4.1 钢筋连接可采用绑扎搭接、机械连接或焊接。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的类型及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混凝土结构中受力钢筋的连接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在同一根受力钢筋上宜少设接头。在结构的重要构件和关键传力部位,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连接接头。


8.4.2 轴心受拉及小偏心受拉杆件的纵向受力钢筋不得采用绑扎搭接;其他构件中的钢筋采用绑扎搭接时,受拉钢筋直径不宜大于25mm,受压钢筋直径不宜大于28mm。


8.4.3 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宜互相错开。钢筋绑扎搭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1.3倍搭接长度,凡搭接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搭接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图8.4.3)。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



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搭接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当直径不同的钢筋搭接时,按直径较小的钢筋计算。
位于同一连接区段内的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25%;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时,对梁类构件,不宜大于50%;对板、墙、柱及预制构件的拼接处,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
并筋采用绑扎搭接连接时,应按每根单筋错开搭接的方式连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应按同一连接区段内所有的单根钢筋计算。
并筋中钢筋的搭接长度应按单筋分别计算。


8.4.4 纵向受拉钢筋绑扎搭接接头的搭接长度,应根据位于同一连接区段内的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按下列公式计算,且不应小于300mm。



8.4.5 构件中的纵向受压钢筋当采用搭接连接时,其受压搭接长度不应小于本规范第8.4.4条纵向受拉钢筋搭接长度的70%,且不应小于200mm。


8.4.6 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的横向构造钢筋应符合本规范第8.3.1条的要求;当受压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尚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100mm的范围内各设置两道箍筋。

8.4.7 纵向受力钢筋的机械连接接头宜相互错开。钢筋机械连接区段的长度为35d,d为连接钢筋的较小直径。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机械连接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
位于同一连接区段内的纵向受拉钢筋接头面积百分率不宜大于50%;但对板、墙、柱及预制构件的拼接处,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纵向受压钢筋的接头百分率可不受限制。
机械连接套筒的保护层厚度宜满足有关钢筋最小保护层厚度的规定。机械连接套筒的横向净间距不宜小于25mm;套筒处箍筋的间距仍应满足相应的构造要求。
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结构构件中的机械连接接头,除应满足设计要求的抗疲劳性能外,位于同一连接区段内的纵向受力钢筋接头面积百分率不应大于50%。


8.4.8 细晶粒热轧带肋钢筋以及直径大于28mm的带肋钢筋,其焊接应经试验确定;余热处理钢筋不宜焊接。
纵向受力钢筋的焊接接头应相互错开。钢筋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35d且不小于500mm,d为连接钢筋的较小直径,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焊接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
纵向受拉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不宜大于50%,但对预制构件的拼接处,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纵向受压钢筋的接头百分率可不受限制。


8.4.9 需进行疲劳验算的构件,其纵向受拉钢筋不得采用绑扎搭接接头,也不宜采用焊接接头,除端部锚固外不得在钢筋上焊有附件。
当直接承受吊车荷载的钢筋混凝土吊车梁、屋面梁及屋架下弦的纵向受拉钢筋采用焊接接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闪光接触对焊,并去掉接头的毛刺及卷边;
2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拉钢筋焊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不应大于25%,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应取为45d,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
3 疲劳验算时,焊接接头应符合本规范第4.2.6条疲劳应力幅限值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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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hsosdfmry
2011年08月24日 16:58:45
10楼
8.5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配筋率
8.5.1 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中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百分率ρmin不应小于表8.5.1规定的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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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8月24日 17: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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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whsosdfmry 于 2011-8-24 16:58 发表
8.5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配筋率
8.5.1 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中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百分率ρmin不应小于表8.5.1规定的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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