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层高级宾馆是否需要做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gyamam
gyamam Lv.3
2006年06月15日 16:56:19
来自于防雷减灾
只看楼主

有个宾馆为多层,每层面积900平方米,有中央空调。是否需要做报警系统?对于《建规》第10.3.1条 中的一句话不知道该怎么理解“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观众厅,有可燃物的吊顶内及其电信设备室,每层建筑面积超过3000m2 的百货楼、展览楼和高级旅馆等。”应设火灾自动报警装置。规范中的“高级旅馆”是否与“百货楼、展览楼”为并列词?我需要问的问题就是:“多层高级宾馆是否在每层建筑面积超过3000平方时,才需要设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有个宾馆为多层,每层面积900平方米,有中央空调。是否需要做报警系统?
对于《建规》第10.3.1条 中的一句话不知道该怎么理解“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观众厅,有可燃物的吊顶内及其电信设备室,每层建筑面积超过3000m2 的百货楼、展览楼和高级旅馆等。”应设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规范中的“高级旅馆”是否与“百货楼、展览楼”为并列词?

我需要问的问题就是:“多层高级宾馆是否在每层建筑面积超过3000平方时,才需要设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有审图人说规范中的“高级旅馆”是独立词,不是与“百货楼、展览楼”的并列词。他的意思就是“多层的高级宾馆,不论每层的建筑面积多少,都要设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语文没学好,条文说明也没看懂,请大家指点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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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sscc
2006年06月15日 18:25:45
2楼

按GB50116-98 3.1.1 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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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yamam
2006年06月16日 12:41:30
3楼
谢谢楼上朋友指点。
不过,看了GB50116-98 3.1.1后,好象更加明确不需要“做火灾自动报警装置”了吧?
规范里可以看出“高级旅馆”是与“百货楼、展览楼”属于并列词。是否需要做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好象应该先查看《建规》的有关规定,如果需要做的情况,再按GB50116-98 3.1.1定保护等级吧?
规范之间有矛盾,很麻烦,设计人员在中间左右为难。甲方都要控制投资规模,有擦边球,能过就过吧。消防审查部门如果不能说服甲方,虽然少了设计费,我还是打算不做报警系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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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972
2006年06月16日 13:11:27
4楼
我认为规范中的“高级旅馆”是否与“百货楼、展览楼”为并列词,即“每层建筑面积超过3000m2”是高级旅馆、百货楼、展览楼共有的定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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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ngyu0923
2006年06月23日 16:44:23
5楼
如果每层建筑面积超过3000m2

就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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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qg
2006年06月26日 10:01:21
6楼
1.高级宾馆系指建筑物标准高,功能复杂,可燃装修,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宾馆,而并非一定要面积超过3000m2.
2.既然是宾馆,那麽其目的就是要多多招揽顾客,而招揽顾客的硬件,就是完备的功能设施,较豪华的装修及舒适的周围环境,当然含空气调节系统.
3.作为设计者,建议还是作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好,退一步讲.宁可作了甲方暂时不用,也不能到发生火灾时追究设计者的责任.
4.您的帖子看出您的严谨工作作风,也叫我们重温有关条文,互相切磋.共同提高,还是不错的.此建议也许不合您的心思,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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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yamam
2006年06月27日 11:09:49
7楼
谢谢六楼朋友夸奖,我之所以对这个规范条文“咬文嚼字”,是因为我们院是甲方(民营房地产开发企业)下属的单位,大家也都知道现在房产企业资金比较困难的。在满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为甲方减少不必要的投资,也是我们做设计的应该做的事。当然安全是最主要的前提。我们这里以前的这类“每层不超过3000平方的高级宾馆”也确实都有上报警系统的,对现在我做的这个项目,消防部门也提出建议要上系统的,不过我跟他们正在讨论这个规范的条文,上了系统当然是最安全的了,不过“经济”也是我们要考虑的主要原则之一。
对于“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观众厅,有可燃物的吊顶内及其电信设备室,每层建筑面积超过3000m2 的百货楼、展览楼和高级旅馆等。”要上系统的这段文字,有人理解“高级宾馆”为独立词,但这句话有“高级宾馆‘等’”,这个“等”字,就突出了“每层建筑面积超过3000m2 ”是他们的共有的定语,如果不是共有的定语,那么这一个“等”字,就可以理解为所有项目都要上系统了,显然是不合理的。
我现在也正在争取说服消防部门的,如果他们不同意的话,也可能会上系统。目前看我们甲方的侧重点是“经济”。如果出了问题,要追究责任,如果没违背规范的话也找不到我头上的吧?先争得主管部门意见再说吧,今天要跟他们见面的。
谢谢各位朋友参与这个问题的讨论,谢谢各位给我的指点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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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yamam
2006年06月27日 12:54:55
8楼
刚刚又到“消防人网的论坛”http://www.china-fireren.com/bbs/dispbbs.asp?BoardID=1&replyid=&id=21267&star=11&skin=0里看到“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实际应用若干问题专家论证会纪要”中第41条中有“41、设有无风管空气调节系统的建筑,在防火设计时,可不按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标准执行。”现在很多有中央空调的建筑采用的是风机盘管的,并非风管空气调节系统。如果单纯以“有中央空调系统的就是高级宾馆”来考虑,好象也有点过了。不过那个纪要是地方性的,也不知道怎么去参考使用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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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鼻山
2006年06月28日 12:39:25
9楼
按照《建规》,你这个项目肯定不要火灾报警系统;但按照《火规》,它属于二级保护对象。这种情形,有点类似于丙类厂房的消防问题,它们基本取决于当地消防主管部门的意见,其他说多了也没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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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yamam
2006年06月28日 14:10:43
10楼

谢谢指点,目前还在接洽中,消防部门审图员还没有约好时间面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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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hjf
2006年06月28日 15:11:09
11楼
这审图人的说法有道理,仅仅是多层高级宾馆是人员密集场所、易燃物集中,就可以有足够理由设置区域以上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了,纯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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