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结施图中,人工挖孔灌注桩钢筋笼纵向筋长度桩表与大样图不一致,应以哪个为准?依据是什么?我们工程采用的固定合同价,投标范围内包干。问设计院,设计说是以桩表为准,桩表中注明确1、2号筋都是“通长”。现在问题是大样图中1号筋画的通长,2号筋只画了通长的约1/2,没标明具体长度,施工单位说他们投标报价时是以大样图计算钢筋的,也就是说2号筋按通长的1/2计算,现在将2号筋改为通长了,增加了钢筋量,属设计变更,应签变更通知单。可设计讲,大样图画的是通用图,钢筋长应以桩表为准,但施工单位又说,既然1、2号筋都是通长,大样图中应只标注一种型号筋,不应以1、2号来区分,而且设计说明中也说1、2号筋相间配置,因此1、2号筋应该是不一样的。
在结施图中,人工挖孔灌注桩钢筋笼纵向筋长度桩表与大样图不一致,应以哪个为准?依据是什么?
我们工程采用的固定合同价,投标范围内包干。
问设计院,设计说是以桩表为准,桩表中注明确1、2号筋都是“通长”。现在问题是大样图中1号筋画的通长,2号筋只画了通长的约1/2,没标明具体长度,施工单位说他们投标报价时是以大样图计算钢筋的,也就是说2号筋按通长的1/2计算,现在将2号筋改为通长了,增加了钢筋量,属设计变更,应签变更通知单。可设计讲,大样图画的是通用图,钢筋长应以桩表为准,但施工单位又说,既然1、2号筋都是通长,大样图中应只标注一种型号筋,不应以1、2号来区分,而且设计说明中也说1、2号筋相间配置,因此1、2号筋应该是不一样的。
问监理,监理也说,应以桩表为准,因为建筑行业规定,当图与说明冲突时,应以说明为准,可施工单位还是不同意。
我们应该怎样说服施工单位,最好有政策规定或文字依据。
请各位给点帮助!
12楼
貌似在综合单价的说明里有这么一条,大致意思就是当发生报价时对图纸某项发生歧义的时候应咨询确认,如果没有进行咨询,那么应该按照通俗(大众)理解,或者视为施工单位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应该按照甲方的理解。所以这个应该算施工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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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一般这种情况,甲方应该咨询设计单位给予明确答复的,图纸出现的问题就应该他们负责,要不然还要设计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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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在同一套结构图纸中出现这个问题,一般是图纸出错了~~不用采取哪个或者依照哪个了,联系业主跟设计方沟通一下。如果是建筑与结构的图纸又不一致的话要依照结施的来!不过也最好是与设计沟通一下,避免给甲方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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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设计已给出答复,即按桩表施工。
但施工单位认为这是变更,要求设计出变更通知单,但设计认为这不是变更,是施工单位理解错误。
关键是若是变更就要增加合同价款,这是甲方和施工单位关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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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我认为应该按桩表施工,设计大样图纸表示有误是设计有责任,但是施工方在编投标预算的时候没有发现图纸问题或者说发现了没提出来就是施工方的责任了。所以增加合同款是不合理的,设计也该为自己图纸的失误附上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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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在实际施工中一般是以大样图为准,本例中如果1#2#筋型号不同的话,就更应该以大样图为准了,更何况说明中1#2#筋相间配置,如果以桩表为准,那设计说明岂不是废话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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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在固定单价合同中 施工单位已经冲能充分考虑到风险费用估算
这个是他应该承担的风险 为什么投标时施工单位自己不看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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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你们工程应该是有招标代理机构的 不行你请教一下 在预算这方面他们施工单位考虑了风险费用 应该承担 施工现场带来的风险。除了自然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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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应该是以桩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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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应以桩表为准,遇到这两者冲突都是以桩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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