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层是仓库,2,3,层是办公,1,2层单层面积500 平方米,3层250平方米,共1250平方米,1层层高4.20米,2层7.80米,3层11.40米.像这样的建筑要设消防给水么?
1层是仓库,2,3,层是办公,1,2层单层面积500 平方米,3层250平方米,共1250平方米,
1层层高4.20米,2层7.80米,3层11.40米.
像这样的建筑要设消防给水么?
2楼
请大家多帮忙
回复
3楼
设。而且仓库还不能是甲、乙类物品仓库
回复
4楼
那上面的办公也要设么?
回复
5楼
如果一层为丁、戊类仓库,根据《建规》第8.4.1条和第8.4.2条,该建筑物可不设室内消防给水
回复
6楼
一层为丙类仓库,如果设消防给水,那上面的办公楼也要设消防给水?
回复
7楼
要
回复
8楼
那3楼放一个消火栓,把2楼的消火栓拿到3上用可以么满足最不利点的情况下,
可以么
回复
9楼
应该可以吧,只要满足规范就可以了啊
回复
10楼
第8.4.1条 下列建筑物应设室内消防给水:
一、厂房、库房、高度不超过24m的科研楼(存有与水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除外);
二、超过800个座位的剧院、电影院、俱乐部和超过1200个座位的礼堂、体育馆;
三、体积超过5000m3的车站、码头、机场建筑物以及展览馆、商店、病房楼、门诊楼、图书馆、书库等;
四、超过七层的单元式住宅,超过六层的塔式住宅、通廊式住宅、底层设有商业网点的单元式住宅;
五、超过五层或体积超过10000m3的教学楼等其他民用建筑。
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
注:在一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厂房内,如有生产性质不同的部位时,可根据各部位的特点确定设置或不设置室内消防给水。
第8.4.2条 下列建筑物可不设室内消防给水:
一、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可燃物较少的丁、戊类厂房和库房(高层工业建筑除外);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不超过3000m3的丁类厂房和建筑体积不超过5000m3的戊类厂房;
二、室内没有生产、生活给水管道,室外消防用水取自储水池且建筑体积不超过5000m3的建筑物。
这是老版的规范。我不清楚在这能不能用上。希望能给你一些建议。
回复
11楼
根据8.4.1第1点,丙类仓库需要做消火栓。
再根据8.6.2第1点,则二三楼都要设消火栓。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