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8.4.1规定超过6层的底层设商业网点的单元式住宅要加消防给水,上述为5层,可以不加消防给水,但是条文说明里说商店超过一层,要按商店的要求设消防给水,到底应该不应该设消防给水?如果设,是都设,还是仅仅商店设?说明一下:是临街门面房,1、2层的每间商店室内设内楼梯,估计一层营业,2层可以放置货品或者可能居住,也可能两层都营业,或者开饭店。如何掌握规范?请大家说明结论以及依据,以便参考。
规范8.4.1规定超过6层的底层设商业网点的单元式住宅要加消防给水,上述为5层,可以不加消防给水,但是条文说明里说商店超过一层,要按商店的要求设消防给水,到底应该不应该设消防给水?如果设,是都设,还是仅仅商店设?
说明一下:是临街门面房,1、2层的每间商店室内设内楼梯,估计一层营业,2层可以放置货品或者可能居住,也可能两层都营业,或者开饭店。如何掌握规范?
请大家说明结论以及依据,以便参考。
2楼
全都设。理由为:该楼用途已经为2种或为3种,应按综合楼设计消防。同时商业网点应该是不大于300平方的营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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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有道理。
超过300平方米按照商场对待吗?规定出处在哪里?
若干间门面房总面积大于300,是否理解为不是一个营业厅,可以不按商场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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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当然要设了。还要设灭火器。2层还有可能要设喷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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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有必要上喷淋?不会吧。我觉得消火栓都有一点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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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如果想为甲方省点钱 二层写住宅不就可以不设消火栓吗 如果写商店 则应按商店要求设消火栓 既超过5000立方米时要设 同时商店要设灭火器 但没必要设喷淋 每层超过3000平方米或总面积超过9000平方米的大型商场才要设喷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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