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分数终于下来了73+60+0+40,第2天上午因用铅笔答卷,0分.刚刚咨询过律师,她说可以提请行政诉讼,看看这一规定是否有法律依据.如果无法律依据,又认为不合理,就可以取胜.我认为他的不合理在以下4个方面. 1,同一考试要用2种笔作答,费时费事. 2,和国际不接轨,我在国外参加过很多次考试,铅笔就ok 3,起不到考试后防止更改试卷的目的,因为钢笔写的,一样可以涂改。 4,考试后试卷不是由考生个人保存,而是由考试中心保存。保护好试卷,不被偷改,使他的义 务。不能因此而增加考生的负担。
1,同一考试要用2种笔作答,费时费事.
2,和国际不接轨,我在国外参加过很多次考试,铅笔就ok
3,起不到考试后防止更改试卷的目的,因为钢笔写的,一样可以涂改。
4,考试后试卷不是由考生个人保存,而是由考试中心保存。保护好试卷,不被偷改,使他的义 务。不能因此而增加考生的负担。
请电气同行帮我参谋一下,看看有哪些该补充的,先谢谢了!
哪些同病相怜的,是否愿意和我一起争取一下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