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接触了一些高层设计,发现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中规定多台双侧电梯的侯梯厅深度不能大于4.5米,不太理解。希望有经验的人士给予指点。
刚接触了一些高层设计,发现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中规定多台双侧电梯的侯梯厅深度不能大于4.5米,不太理解。希望有经验的人士给予指点。
2楼
经老总指点,终于知道候梯厅深度不大于4.5m是为了使人能够在需要时能及时地更换另一部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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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又学到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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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通则中所谓“规范”,确是从使用者的角度提供人文关怀的,前些日看了华夏建筑设计知识问答的帖,其中不少例子:
“休息平台上的护栏板或栏杆,它的高度为安全系数:新的规范是是1100!我们学校就着问题还出了点事情的》在原来的规范是90。因为一次学生玩不小心摔了下来。最后家长告上了法院,就因为这不符合规范,学校输了啊!”规范向着人文关怀在作调整,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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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管子·霸言》曰:“夫霸王之所始也,以人为本,本治则国固,本乱则国危。”经历了这么多年的发展,是该多多考虑人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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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休息平台上的护栏板或栏杆,它的高度为安全系数:新的规范是是1100!?是这样吗?中南地区好象只有1000!顶层栏杆高度不低于1050(mm)吧?不知道是否是地区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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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低层的为1050,多层以上为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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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我怎么记得高层为1100,多层为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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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一2005
6.6.3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2 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
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3 栏杆离楼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宜留空;
4 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
5 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的场所,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也不应大于0.1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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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能够抛砖引玉,也是一件乐事.
多谢各位捧场,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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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非常赞同“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的场所,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也不应大于0.11m”,因为特别如商场的开放式电梯,杆件净距大了还真有容易令小孩因贪玩而出事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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