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节能也可以不花钱发布时间:2005-11-23 ----------------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谌树忠 天下也有免费的午餐成都总府皇冠假日酒店是一家拥有433间各式套房和房间的酒店,电费等能源支出是其成本中一项非常大的支出。而作为一家专业的节能服务公司(EMCo),贵州汇通华城楼宇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节能审计之后,与总府皇冠假日酒店签订了能源管理合同,在该酒店不投入一分钱的情况下,由汇通华城为其做中央空调系统的节能改造。2004年8月,汇通华城的中央空调系统BKS2003产品正式在成都总府皇冠假日酒店投入运行,实现中央空调系统节能率为26%,年节电量47万度,每年为这家酒店节约能源支出40万元。
发布时间:2005-11-23
----------------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谌树忠
天下也有免费的午餐
成都总府皇冠假日酒店是一家拥有433间各式套房和房间的酒店,电费等能源支出是其成本中一项非常大的支出。而作为一家专业的节能服务公司(EMCo),贵州汇通华城楼宇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节能审计之后,与总府皇冠假日酒店签订了能源管理合同,在该酒店不投入一分钱的情况下,由汇通华城为其做中央空调系统的节能改造。2004年8月,汇通华城的中央空调系统BKS2003产品正式在成都总府皇冠假日酒店投入运行,实现中央空调系统节能率为26%,年节电量47万度,每年为这家酒店节约能源支出40万元。
汇通华城的这种做法就是目前在节能市场上颇为流行的“合同能源管理”机制(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EPC)。目前,很多企业在推行节能改造项目时,首先面临着这样一个问题,就是花了钱进行节能改造之后到底能不能节能?能节多少能?投入能不能收到效益?由于在传统的节能投资方式下,节能项目的所有风险都由实施节能投资的企业自身承担,所以,潜在的巨大风险一直让众多企业裹足不前,进而也制约了我国节能经济的发展。现在,中国政府、世界银行和全球环境基金(GEF)共同组织实施的大型合作项目——“世行/GEF中国节能先进项目”积极推动的“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并告诉我们:节能改造完全可以实现零投资、零风险。企业可以很好地享受到这道免费的节约能源的午餐。
这种“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让用户不花一分钱就可以分享节能效益,实现企业的节能增效。 正是由于“合同能源管理”的优越性,几年来,汇通华城采用这种方式,已经运行了150个节能项目,平均每个项目每年节电60.8万度,这150个项目每年就可以为国家节约9120万度电。而按照有关资料统计,每节约一度电,就相当于节约0.399千克煤炭,这样,汇通华城的项目每年可以节约煤炭36390吨。而按照我国现行的燃煤排放系数,少燃烧这些节约的煤炭,每年可以少向大气中排放8210万千克的二氧化碳,100万千克的二氧化硫,27.4万千克的三氧化氮。这对于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做出了重要贡献。
合同能源管理:新的节能机制
类似于汇通华城这样的专业节能服务公司就是这样,通过外包的形式与企业进行节能方面的合作。专业节能服务公司与企业签订合同,节能的首期投资全部由节能服务公司支付,等到节能项目开始产生效益时,节能服务公司与企业按照一定的比例来对节能产生的经济效益分成。目前按照美国的做法,客户和投资人在合同期的前3~5年之内,节能效益按2、8分成,即客户分取节能效益的20%,投资人占80%。3~5年之后,投资人安装的所有节能设备、节能技术都无偿转让给客户。
目前很多企业节能意识不是很强,有的想节能又不知道从何下手,有的舍不得掏节能的启动资金,有的对节能是否能产生经济效益持观望或怀疑态度。针对这些具体的问题,谌树忠介绍说,国家发展改革委、世界银行和全球环境基金共同组织实施的大型合作项目“世行/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于1998年底正式启动实施。该项目是我国政府与世界银行/GEF在节能和环保领域的一项重大国际合作,是我国“九五”期间节能重点项目之一,同时也是世界银行/GEF这两个国际组织在全世界推进节能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而采取的重要行动之一。
“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就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样一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及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能源管理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投资的企业(“用户”)与专门的盈利性节能服务公司之间签订,它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开展。在传统的节能投资方式下,节能项目的所有风险和所有盈利都由实施节能投资的企业承担;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中,一般不要求企业自身对节能项目进行大笔投资。
“中国是全球第二大消费国家,同时能源利用效率低下。以前企业节能工作是以政府形式布置工作,而现在,节能必须纳入企业经营的一个重要环节,上升到企业经营的自觉行动,依靠市场化手段进行长期持续的节能。”谌树忠说。
而通过“合同管理机制”搞节能无疑是一种能让企业接受的好办法。早前,中国企业节能面临诸多障碍。针对此种状况,目前中国的节能服务公司们正在游说中国企业采用它们的节能方案。节能技术专家介绍了节能服务的两个优点,第一是企业客户可以专注于自己的主营业务,不必为节能降耗花费过多精力,EMCo将为企业提供能源效率诊断、项目设计、项目融资、原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等“一条龙”服务。
其次是客户零风险、零投资,风险由节能服务公司承担,客户便可获得降低能源消耗成本的效益。由于产生效益后客户才会付费给EMCo,客户付给公司的报酬只是节能效益中的一部分,是节省出的费用,因此客户没有额外的花费和投资。显而易见,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现了多赢的局面。
推广之目前仍存在障碍
“能源合同管理”确实是一种非常优越的节能机制,但是现在存在的一些障碍,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诚信保障。“能源合同管理”项目实施期短则一年,长则三五年,期间企业生产状况有不确定性,风险较其他行业大。谌树忠介绍说,目前有少数企业,人家帮他做了节能改造,企业本身也从节能改造项目中获得了利益,但最后却不按合同的要求支付款项。如果节能服务公司遇到了这种不诚信的客户,巨额投资就可能血本无归。
第二,政策障碍。谌树忠说,在实施“能源合同管理”项目的时候,有时碰到一些困难与我们现在的相关政策或制度有关。在政府节能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就遇到了这样的障碍,在现行的财政体制下,政府不能顺理成章地将节能改造项目的分享款支付给EMCo。例如路灯节能改造项目,路灯管理处负责管理项目,但却无权支付;财政部门想支付却找不到支付科目。因此,谌树忠建议政府部门应该尽快出台相应的节能配套措施。
第三,认识障碍。有的节能服务公司上门动员企业改造节能设备,却常常听到“节省几十万划不来,做一笔生意就赚回来了”的说法。有的企业还没有意识到做节能也是提高其经济效益的一条路子。这种观念的转变不是一时半会能转变过来的。据悉,我国现行节能法律约束力较弱,对能源利用效率低的企业没有惩罚措施,对节能行为缺乏激励政策。除部分高耗能企业从节省成本出发对节能有一定认识外,不少企业因为能源占产品成本不高,缺乏节能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