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规8.4.11说设置机械排烟的地下室应同时设置送风系统.汽修停设计规范8.2.7说汽车库内无直接通向室外的汽车疏散出口的防火分区,当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时,应同时设置进风系统那这两条是不是有矛盾?如果有直接通向室外的汽车疏散出口的防火分区按汽修停设计规范是不用设了 但按高规是要设的 到底要设么?
高规8.4.11说设置机械排烟的地下室应同时设置送风系统.
汽修停设计规范8.2.7说汽车库内无直接通向室外的汽车疏散出口的防火分区,当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时,应同时设置进风系统
那这两条是不是有矛盾?如果有直接通向室外的汽车疏散出口的防火分区按汽修停设计规范是不用设了 但按高规是要设的 到底要设么?
2楼
如果有直接通向室外的汽车坡道,而且坡道口没有设置防火卷帘,一般火灾时通过坡道直接自然补风即可;如果坡道口设置了防火卷帘,则必须火灾时机械补风,且补风量不小于排烟量50%。
高规与汽车库规并没有矛盾。
高规只是把自然补风和机械补风统一起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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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如果高规把送风换成“补”风,楼主可能就没有这样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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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我总是有种感觉,下回高规 建规 修改的时候,应该请文学家,或者是语言学家来一起,那些大师们把想要表达的意思让这些文学家用更加严谨的、符合逻辑的、通俗的 表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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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大概明白了,谢谢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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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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