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2006,中5.2.6,“配电装置室内最远点到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15m。”执行起来很麻烦哪。各位网友是怎么执行的呀?!2.原GB50229-96的规定:“4.2.4 当配电装置室长度超过7m时,应设两个安全出口。”3.以上两个文件的内容相差甚远哪!敬请各位发表高见!
各位网友是怎么执行的呀?!
2.原GB50229-96的规定:“4.2.4 当配电装置室长度超过7m时,应设两个安全出口。”
3.以上两个文件的内容相差甚远哪!
敬请各位发表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