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即将告别2010年。在年末,让我们一起回顾中国环境修复走过的这不平凡的一年。“十二五”规划将土壤修复列为重点发展的环保产业之一,场地环境保护标准正在征求意见中,各地方政府土壤污染防治意识增强,土壤修复工程类公司数量飞速增长,但企业搬迁后遗留的污染场地开发再利用问题突出……梳理2010年中国环境修复领域的各种事件,无不展示出中国环境修复行业在这一年中发展的印迹。这些事件,未必能拼出修复行业这一年的发展全貌,但可以从中窥见一斑。
梳理2010年中国环境修复领域的各种事件,无不展示出中国环境修复行业在这一年中发展的印迹。这些事件,未必能拼出修复行业这一年的发展全貌,但可以从中窥见一斑。
1、“十二五”规划中 土壤修复在环保产业重点发展之列
在即将问世的“十二五”规划中,节能环保已被列为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首。其中,土壤修复也在环保产业的重点发展之列,国家将在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
“十二五”规划建议提出,在环保产业方面,一是发展先进环保技术和装备,包括污水、垃圾处理,脱硫脱硝,高浓度有机废水治理,土壤修复,监测设备等;二是发展环保产品;三是发展环保服务,建立以资金融通和投入、工程设计和建设、设施运营和维护、技术咨询和人才培训等为主要内容的环保产业服务体系,加大污染治理设施特许经营实施力度。
点评:土壤修复首次在国家战略级规划中“正名”,并将作为环保产业的分支独立发展,我国土壤污染修复产业的兴起指日可待。
2、环保部审议通过《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
9月3日,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0~2020年)(送审稿)》和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核意见等。
我国土地污染状况十分严重。有些场地受有机物污染以非水相液体(NAPL)的形式在地下土层中聚集,成为新的污染源,迁移至含水层和地下水并扩散,导致更大范围的污染。据有关部门对118个城市2~7年的连续监测资料,约有64%的城市地下水遭受了严重污染,33%的城市地下水受到轻度污染。由于地下水污染难以被清理,尤其是重金属难以降解,深层的地下水一旦被污染,治理起来甚至需要上千年时间。
点评:加强对地下水污染的治理和相应技术的开发已成为迫切的需要。在修复污染土壤的同时,决不能忽视地下水污染的治理。土壤和地下水同步进行修复的局面必将成为未来行业趋势。国家将关注点从“可嗅、可见”延伸至“不可嗅与不可见”环节,未来对环境的治理和监管也将会逐步落到实处。
3、《污染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公开征求意见
2010年1月8日-9日,在北京召开了“场地土壤环保标准制订工作会议”,针对《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内容进行讨论,调整了场地环境保护系列标准的内容衔接,编制组根据会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形成导则的征求意见稿。此导则将在对国内外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应用现状进行调查和分析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相应的技术要求,进而制定出适合我国国情的技术导则,为场地全过程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此外,场地环境监测将以土壤监测为主,兼顾地下水、地表水、场地残余废弃污染物及治理修复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的监测。
点评:与《污染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同时开展编制工作的系列标准还有《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场地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四个标准构成了场地环境保护标准体系的总体框架。
4、北京拟对居住等用地土壤污染物限量
北京市环保部门正在制定《场地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地方标准,将首次对居住等用地的土壤污染物进行限量。
今后,北京市根据不同的土地开发用途,将土地利用类型分为三类:即公园、居住、工业/商业,并对每种土地类型的土壤污染物含量进行明确限定。在确定了开发土地利用类型的情况下,只有当土壤污染物监测值低于筛选值时,该场地才不需风险评估即可直接用于该土地利用类型的再开发利用。而一旦监测值超过筛选值时,就必须进行风险评估,来确定污染场地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负面影响究竟有多大。
另外, 11月,北京市地方标准《污染场地修复验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已完成。现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开征求意见。 该标准规定了污染场地修复验收的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同时适用于污染场地范围内的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修复效果的评价。
点评:目前北京市制定的统一标准,未来将适用于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土地用途变更需经过风险评估,有问题的必须经过修复处理才能开建。而修复效果的评价也将有规范可依照。
5、地方政府土壤污染防治意识增强
地方层面,某些发展较快、经济实力较强的城市,也已经开展了一些探索,根据环境管理和土壤污染防治的需要,分别制定出台了相关的配套措施。
今年,天津市滨海新区南港工业区发布《关于加强南港工业区土壤,地下水及恶臭气体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所有落户天津南港的投资企业均需签署《环保承诺书》,企业建设与投产中,若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在事故处理结束后应对使用场地的土壤、地下水进行监测。若已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将对其进行治理和修复,确保土壤及地下水相关指标达到事故前或建厂前水平。
7月13日,《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代拟稿)》立法听证会召开。条例拟规定,工业企业搬迁后,其原址土地在招拍卖之前,要进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和修复治理工作,合格之后才能开发利用。“原已可能产生地下水污染、废弃物污染的工矿企业搬迁后规划作为划拨、出让地块的,应当先行治理污染,作为划拨或出让条件之一,并依法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
点评:中央和地方的同步行动充分表明,我国污染场地环境管理工作已提上日程,污染土壤修复治理正在铺开。
6、荆州申报10个重金属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试点储备项目 总投资超5亿
国家环保部门2005年即正式提出在典型地区启动污染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试点示范。
8月,湖北省荆州市2010年重金属污染土壤的治理与修复试点储备项目上报省环保厅,申报的10个项目投资总额高达5.404亿元。
荆州市环保部门通过整理汇总和讨论研究上报的试点项目,最终确定《荆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农灌区重金属污染现状调查及土壤生态修复试点项目》等10个项目作为荆州市2010年重金属污染土壤的治理与修复试点储备项目。该批项目还涉及到湿地、绿色蔬菜基地、企业老厂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周边区域等重金属污染严重地区。
点评:污染土地修复与再开发是一项综合性的工程,通过试点与示范项目的开展,切实积累起一些污染土地修复的经验与教训。
7、企业搬迁遗留污染场地的开发再利用问题突出
由于企业搬迁后遗留的污染场地并没有纳入相应管理程序或经简单处置就进行土地用途变更,存在着极大的环境安全隐患。
10月,南京媒体曝光一个叫“乐居雅”的楼盘,建在原南京化纤厂旧址上,该地块未经任何土壤修复即被开发为居民住宅。土壤中所含有的有害物质以有毒物质四氯化碳为主,该物质对人体的神经系统有严重的危害。
11月,武汉黄埔人家?长江明珠经济适用房小区,其旧址是武汉长江化工厂。环评报告显示,该地块存在金属锑污染和局部有机物污染。房地产开发公司采用覆盖隔离土壤修复方法,只是对污染土壤做了阻隔,并没有从根本上对污染土壤进行治理,存在二次污染的风险。
12月,媒体曝光,南京新开发的小区——金浦名城世家所处的正是原南京钛白化工厂的工业用地,该厂在搬迁前是南京的重污染企业。该地块土壤存在重金属铅、锌、铬污染。开发商只是在开发前简单挖走了部分污染土壤,并未进行任何土壤修复工作。
点评:城市污染土地中,工业企业搬迁后遗留场地是最主要的类型之一。由于污染企业的搬迁,场地性质的变更越来越频繁。因此,对污染场地的修复是土地开发利用不可回避的原则问题。为了避免在开发利用后的工业场地对人类健康和环境带来危害,需要对污染场地进行必要的修复,这已成为现代房产交易(租赁、转让等)过程的重要环节。
8、土壤修复产业链逐渐形成
今年,由于污染场地的咨询业务量激增,并呈现和工程的逐步分离的趋势。产业链上下游在市场需求的带动下自发和被动形成架构雏形。
7月,北京国环清华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成立“环境场地评价与修复事业部”,由过去传统的环保行业拓展业务,开始从事场地调查、风险评估、环境尽职调查、修复方案咨询等业务。
同时,一批国外土壤修复咨询机构,如荷兰DHV集团、澳实集团等纷纷进入国内,带动了国内修复产业的意识、技术和市场的发展。
点评:随着场地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的推进,政府、企业和社会资本的投资热情一步步高涨;主流和潜在技术配套的修复设备、药剂生产和销售商活跃程度加剧,良性且理性的产业链形成令人期待。场地修复市场的快速发展势必带动上下游产业形成庞大的“土壤修复产业链”。
9、土壤修复工程类企业数量飞速增长
8月,法国苏伊士环境集团升达废料处理公司与湖南凯天环保合资成立公司,将在重金属治理、土壤修复处理等方面合作。
9月,由苏州高新集团与日本同和环保再生事业有限公司合资成立苏州同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将正式着手对江苏苏化厂旧址地块进行土壤分析和净化治理。
11月,韩国SK集团与青岛新天地集团签约,双方将投资6000余万元,启动青岛市污染场地修复项目。
其他在北京、上海、南京等经济相对发达且污染场地较多的区域,围绕产业链的土壤修复类企业正不断诞生,市场的客观需求催生了企业的创业冲动,未来行业的格局在这一趋势下必将重塑。
点评:企业是行业发展的排头兵和风向标,也是推动行业发展最活跃的因素,修复类的企业如雨后春笋般的涌现,修复相关企业的数量激增,既是行业预期的结果、也是先知先觉者的先发动作,而由此引发的行业管理、规范操作和理性竞争是有必要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10、大规模行业会议的召开
5月,第二届中国环境修复发展战略论坛在上海召开。会议围绕“土壤修复市场现状与发展机遇”进行了深入探讨。该论坛已经成为一个为政府、企业、学术界提供相互交流的平台。
11月,第一届“污染场地修复:政策、技术与融资机制国际研讨会” 在南京召开,分别就污染场地管理与修复的法律法规、棕地开发机制、污染场地检测与风险评估、污染场地生物修复技术、污染场地物理化学修复技术与修复产业发展等几个专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11月,由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主办的“环境风险与损害鉴定评估”论坛在京召开。会议围绕“环境损害鉴定与评估”、“环境风险评估与管理”、“环境污染修复技术与管理”、“环境损害评估与赔偿的法规与政策”四个主题展开研讨。
点评:通过这些行业会议可以让更多的同仁联合起来,积极沟通交流,共同进步,为推动我国环境修复行业的快速发展而努力。
有句诗说:“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环境修复产业的未来是中国环保行业的汪洋大海,有美景,更有挑战,那就让我们面朝这片大海,合作发展,迎接环境修复产业的春暖花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