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工期内,以上材料价格变动在10%以内,合同单价一律不予调整,以上材料价格变动超过10%时,由招标人承担差价的80%,其余由施工承包人承担。材料价格变动超过10%时,10%以内的调不调整?依据是。。。。?
工程施工工期内,以上材料价格变动在10%以内,合同单价一律不予调整,以上材料价格变动超过10%时,由招标人承担差价的80%,其余由施工承包人承担。
材料价格变动超过10%时,10%以内的调不调整?依据是。。。。?
2楼
10%以内是不可以调整的,如,基价石子40元/吨,现行价为48元/吨,则调差为:48-40*(1*10%)
在国家《招标文件范本》里面有关于“材料调差”的说明。在合同专用条款中也有相应说明。
省级也会发布相应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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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打错了:应该是48-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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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48元中,44里面的4元调不调差???
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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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估计楼主初中没有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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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这个可以不调,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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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这句话如何解释需要依据,不是自已如何理解就如何解释的!
做水利工程同样需要依据,不论是规范、技术要求、图纸、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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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做水利工程同样需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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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第一,参照合同;
第二,如果合同中没有,查看你所在省份省厅关于“材料调差”的专门说明;
第三,如果以上都没有,请查看关于水利工程的“招标文件范本”;
第四,如果再没有,我也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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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原帖由
one-way 于 2010-12-16 10:28 发表
补充一下:在《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第16项分别对“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中已作说明,如果没有,请给一个QQ,我发一份“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材料调差的说明”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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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我是湖北的,不知谁知道湖北的有没有可调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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