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内原有两条10KV专线,出自电力局同一个110KV变电站内的不同两台主变。原设计中注明除消防负荷为二级负荷外,其它为三级负荷。消防负荷设计的是在末端双回路电源通过PC级双电源开关进行切换,此双回路电源分别来自不同的10KV专线。现因公司生产规模扩大,10KV已不能满足生产要求,经公司与电力局沟通,接下来的规划是要上110KV变电站,设计单台主变,原来的10KV专线全部割接到110KV主变二次侧(10KV侧)。
现因公司生产规模扩大,10KV已不能满足生产要求,经公司与电力局沟通,接下来的规划是要上110KV变电站,设计单台主变,原来的10KV专线全部割接到110KV主变二次侧(10KV侧)。
那么问题是:现在所有的消防负荷的电源都是从此台110KV主变输出的,是否能满足二级负荷的要求?
二级负荷的供电要求是如何明确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