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技术措施》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中普通客梯、生活水泵、污水泵是否可以划分为一级负荷。
根据《技术措施》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中普通客梯、生活水泵、污水泵是否可以划分为一级负荷。
2楼
你看看高层建筑防火规范就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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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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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1. 楼主的问题都不是消防负荷,跟高规有什么关系?民用建筑的负荷分级应按
GB 50052-95和JGJ/T 16-92的要求进行。
2. 北京院的《技术措施》和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技术措施》中,都把高层建筑
的客梯电力、生活水泵、排污泵列为一级负荷。我觉得,在条件很容易达到时
候,按这样的标准做是可以的,毕竟比规范要求的标准高。但如果以这为标准,
去要求所以设计,是不合适的。
3.高层建筑有一类建筑和二类建筑之分。《高规》要求一类建筑消防负荷为一级
负荷,二类建筑消防负荷为二级负荷,那么对于二类高层建筑,它的消防电梯、
消防水泵可以按二级负荷供电,客梯和生活水泵却归属于一类负荷,现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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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怎么没人讨论,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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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消防负荷级别按所属建筑最高负荷等级供电
如果有一级负荷,消防不能按二级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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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1. 楼上说的内容出自什么规范?
2. 不能用《措施》中的A内容来证明其B内容。
3. 设计人应该怎么利用《措施》,是参考还是依据?尤其当于规范不一致的时
候,是应该严格遵照规范呢,还是把《措施》内容当做发展趋向而实施呢?
困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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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1. 楼主的问题都不是消防负荷,跟高规有什么关系?
民用建筑的负荷分级应按GB 50052-95和JGJ/T 16-92的要求进行。2. 北京院的
《技术措施》和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技术措施》中,都把高层建筑的客梯电
力、生活水泵、排污泵列为一级负荷。我觉得,在条件很容易达到时候,按这样
的标准做是可以的,毕竟比规范要求的标准高。但如果以这为标准,去要求所以
设计,是不合适的。3.高层建筑有一类建筑和二类建筑之分。《高规》要求一类
建筑消防负荷为一级负荷,二类建筑消防负荷为二级负荷,那么对于二类高层建
筑,它的消防电梯、消防水泵可以按二级负荷供电,客梯和生活水泵却归属于一
类负荷,现实吗?
基本同意,
但对于第3点:我觉得这种比较无实际意义.高规中一类、二类的分类是以消防
局对火灾的难易程度来的!六层医院的火灾和十一层住宅的火灾你认为哪个好扑
灭??
对于楼主的问题,有条件的话全上一类!没条件的话视具体情况!!比如宾馆污
水泵就应该是最高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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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我的观点是以规范为准,其他的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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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1. 楼上说的内容出自什么规范?2. 不能用《措施》中的A内容来证明其B内容。3. 设计人应该怎么利用《措施》,是参考还是依据?尤其当于规范不一致的时候,是应该严格遵照规范呢,还是把《措施》内容当做发展趋向而实施呢?困惑中!
我没有反驳你的观点,但我说的不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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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我只在措施里找到这句话了,在其它规范里找不到。能告诉我说的这个内容出自哪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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