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33层,高度不超过100米的纯住宅楼梯间及合用前室满足自然排烟条件,是否要考虑正压送风?按《高规》8.2.1是不需要送的;但我看到8.3.3条以后有个想法:层数超过32层的高层建筑,其送风系统及送风量应分段设计。那规范是不是默认:100米的建筑是32层以内?那33层的建筑是不是就不满足8.2.1条规定?望高手解惑。
按《高规》8.2.1是不需要送的;
但我看到8.3.3条以后有个想法:层数超过32层的高层建筑,其送风系统及送风量应分段设计。那规范是不是默认:100米的建筑是32层以内?那33层的建筑是不是就不满足8.2.1条规定?
望高手解惑。